[公告]东方红汇利: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汇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6 年 8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 汇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 汇利 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6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6 年 6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东 方红汇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汇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 6 年 8 月 1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 6 年 8 月 1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 汇利 债券 A 东方红 汇利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2651 00265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已 在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该类基金份额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各类基金份额最 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各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 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 端收费 (1 )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 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 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 费率 M < 100 万 0 . 3 0% 100 万≤ M < 500 万 0.18% M≥ 5 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 费率 M < 100 万 0 . 8 0% 100 万≤ M < 500 万 0. 50 % M≥ 5 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 2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的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 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 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 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 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 L ) 适用赎回费率 A 类份额 L < 30 日 0.5% 30 日≤ L < 365 日 0.1% L ≥ 365 日 0 C 类份额 L < 30 日 0.2% L ≥ 30 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A 类份额赎回时 ,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 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30 日但小于 365 日的,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C 类份额赎回时 , 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 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 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 1 )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3 7 层 授权代表:陈光明 联系电话:( 021 ) 33315895 传真:( 021 ) 63326 3 81 联系人:廉迪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 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 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 021 ) 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 021 )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 010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 021 - 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 010 - 63639739 传真: 010 - 63639132 联系人:穆欣欣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 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 3C 座 7 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8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10 )珠海 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 ) 20211842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黄琳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 6 年 8 月 18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及指 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的《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和 《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资料。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 行前述调整须 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 、 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5 、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8 月 1 7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