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勤上光电:2016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18:02:30 中财网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LTD.





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证券代码:002638



披露日期:2016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陈永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邓军鸿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发展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8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39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0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勤上光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LED



全称为"Light Emitting Diode",指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可以将电能转
化为光能的电子器件

半导体照明、LED照明



采用LED作为光源的照明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EMC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的英文缩写,是一种基于
市场的节能服务模式,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投资
的节能投资方式

龙文教育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



勤上光电2016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2016年1-6月

本报告期末、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勤上光电

股票代码

00263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勤上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INGSUN OPT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永洪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胡绍安

联系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电话

0769-83996285

传真

0769-83756736

电子信箱

ks_dsh@kingsun-ch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5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5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5,771,956.25

442,558,309.85

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052,261.79

16,905,365.68

11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1,674,906.85

11,479,446.48

17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350,097.61

6,799,128.30

258.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5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5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0.75%

0.8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27,478,460.78

3,240,836,434.12

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72,622,268.97

2,235,427,344.83

1.66%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356.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308,055.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601.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948,944.99



合计

5,377,354.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节能减排作为重中
之重,令LED行业增长新动力不断显现。2016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以及半导体照明产业增长乏力等因素的影响下,LED企
业从关注价格竞争转向优化产业布局创造新价值,有利于拥有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取得长
足发展,凭借稳定客户和议价能力,进一步强化行业控制力;同时,LED企业对行业发展及技术方向的摸索将更加透彻,并
购操作将更加理性谨慎,进一步形成稳定的、大者恒大的行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巩固并强化优势产业,拓延应用技术创新影响“互联网+”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交付系统
管理,提升产品的层次和品质,针对性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及新产品开发力度,紧抓品牌优势,
灵活商业模式,立足于主营产品的国内外市场拓展,加速铺设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传统优势产业销售网络服务体系,
经过公司上下持续探索创新并不懈努力开拓市场,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弱经济周期”宏观背景下营业收入
445,771,956.25元,同比增长0.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52,261.79元,同比增长119.17%。


公司所处半导体照明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节能、环保产业。在严峻的行业竞争环境下,公司不断坚持技术
的创新、探索引领行业的商业模式、维护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围绕客户需求,与业界伙伴开放合作,聚焦构筑面向未来的
“LED节能世界”,持续为客户和全社会创造价值。公司持续维护和强化渠道管理,注重保障渠道客户利益,加强与渠道客户
合作,同时稳步推进新的渠道网络。公司根据项目不同以工程直营模式、经销模式、互联网销售模式以及包括EMC、EMBT
在内的等新兴商业模式,多维度与分重点并举方式布局市场。


过去十年,在我国政府和产业界的共同推动下,半导体照明得到了飞速发展。技术不断进步,成本快速下降,通用照
明渗透率逐年提高,LED替代普通照明市场的快速起量,使其在推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建立节约型社会方面做出了重
大贡献。与此同时,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我国已经
逐渐成为全球半导体照明的制造中心,大规模市场应用也位于世界前位。然而,随着近年LED行业大量投资的追捧和技术不
断扩散,仅从替代照明市场看, LED产品同质化严重,标准不完善,质量参差不齐,价格战激烈。我们认为,数字化和网
络化时代已是社会趋势,照明行业要准备好迎接新的风暴。公司顺应国际国内照明产业相关行业发展态势,持续巩固既有优
势行业LED户外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产品系列智能化升级,在此进程中,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及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在
智能化照明延伸产品应用领域的探索获得较好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反响,在2015年度公司成功研发推出了全球领先的首批智
慧照明产品 “天眼K1”的基础上上,报告期内成功实现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为公司主营半导体照明为依托向“智慧家居”领域
的全新探索和产业延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奠定了后续开发应用的坚实基础。另,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沿产业领域——可见光通
讯领域持续保持国内领先研发探索优势,在成功突破又一项重要技术难关——在COB光源上实现信号传输的实验性应用基
础上,对其应用场景和产业开发进行更加成熟的研究论证。相比于DOB光源,COB光源是目前LED照明应用领域使用范围
最广的技术之一,这一技系列难关的突破,意味着公司在可见光通讯研发领域的领先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实现了可见
光通讯的应用领域和产业转化较大拓展,有效降低了通讯数据丢包率,通信速率和通信距离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和总体疲软的经济态势下,在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格局中,众多产业面临空前的转型、
整合挑战和机遇,过去的2015年度是我国的并购重组年,报告期内则是公司在面临LED产业现状积极持续探索行业并购整合
和战略转型升级实现实质性突破和进展的“黄金期间”。报告期内令人可喜的公司经过在公司管理层坚强的信念和高效的执
行力的综合作用和努力工作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
已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上述交易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并完成资产过户,现各方正在
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要求稳步推进发行等后续相关工作)。至此公司战略发展转型升级进军教育产业的已基本实现成功开篇,
同时为公司产业优化转型奠定了基础,明确了方向,明晰了路径,进而更加有效地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我们认为,在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的天然格局下,以中高考为主要类型的选拔性考试和择校、分班需求在相当一段
时期内基本属于众多K12阶段孩童的“刚需”。同时,2008年奥运宝宝热潮以及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使得K12教育即将迎来


良好的新人口红利期,目前我国处于K12教育阶段的人口高达1.8亿,预计2020年达到2.12亿。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近五成
家庭年均教育的支出在6000元以上,考虑到区域性差别,这一风口市场的规模将在万亿量级。另外,由于试错成本相对较高,
教育产品属于非价格敏感类,因而需求与价格的稳定提高使得K12教育成为抗周期的优秀行业,市场关注度不断提高。其次,
K12教育市场具有培训机构分散,集中度较低的特征,目前课外辅导机构前五家的市场份额合计未超过5%。目前全国性布
局的K12课外辅导机构包括新东方、好未来、学大、龙文等,其余机构多为区域性布局,预期未来十年行业或将迎来大规模
的整合,具备品牌优势和运营能力的教育公司有望借助资本力量快速提升市场份额和行业整合能力。最后,教育的本质是对
个人能力与素质的提升,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存在,因而真正“完美教育”应当是强调个性化的因材施教,由此衍生出了社会
生活水平提高下巨大的1对1教育产品的差异化需求。龙文作为全国领先的K12一对一个性化课外辅导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
目前在师资、课程研发体系、人员培训体系、营销与运营体系等方面具备优秀的经验与优势。根据搜狐教育相关统计,2009
年-2014年,1对1个性化辅导在课外辅导细分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从约28%提升到了31%,且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2016年,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审议完成的步伐越来越近等政策顶层设计即将破冰,民办教育产业分类管理和
发展已成为对教育行业发展共识,各类社会资本将具有很强进入教育产业的投资驱动,也将有越来越多的相关资产通过资本
市场进一步加快教育产业化进程。在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内外环境下,公司在顺利实现收购广州龙文实质性突破将相关优质教
育资产整合登陆资本市场,将为公司在教育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赢得良好的“时间窗口”价值并为后续进一步并购整合奠定强
大的资本融合基础。为此,公司为适应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实施的新增LED业务平移到公司全资子
公司的业务架构布局力度,推进实现公司逐步平台化的发展转型目标。同时,为更好整合发挥龙文既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
全面优化龙文在公司战略性管理下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加大公司优质资源向教育产业倾斜的力度。在收购广
州龙文配套募集项目科学实施基础上,下一步力争架设良好的资本平台加大加速外延式驱动积极布局K12相关产业链,推动
公司进入此万亿级市场快车道,努力打造公司教育产业协同完整的产业链平台。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445,771,956.25

442,558,309.85

0.73%



营业成本

315,296,249.98

320,728,680.78

-1.69%



销售费用

35,913,288.67

34,030,526.25

5.53%



管理费用

39,799,938.27

35,720,276.63

11.42%



财务费用

-983,632.22

-7,012,898.70

-85.97%

系本期定期银行存款减
少及汇兑收益减少所
致。


所得税费用

7,792,441.31

4,829,322.51

61.36%

系公司税前利润增长所
致。


研发投入

32,033,200.88

25,961,801.89

23.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4,350,097.61

6,799,128.30

258.14%

系本期结算商品及提供
劳务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03,885,748.43

-21,285,143.83

-857.88%

系本期支付深圳前海善
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投资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150,000.00

-592,179.40

-263.07%

系北京彩易达归还短期
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80,972,509.69

-13,510,017.79

-1,239.54%

系本期支付深圳前海善
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投资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详见“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一、概述”部分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半导体照明

445,771,956.25

315,296,249.98

29.27%

0.73%

-1.69%

1.74%

其他













分产品

户外照明

230,191,694.24

158,025,224.44

31.35%

-2.04%

-4.26%

1.59%

景观产品

48,016,091.84

33,404,403.69

30.43%

-43.26%

-42.02%

-1.49%

室内照明

23,247,943.14

18,312,500.09

21.23%

-33.62%

-35.15%

1.86%

显示屏及其他

107,650,106.67

76,175,193.25

29.24%

118.90%

110.24%

2.92%

线材

36,666,120.36

29,378,928.51

19.87%

-2.91%

-11.02%

7.30%

分地区

国内

283,260,155.79

203,189,390.74

28.27%

68.71%

51.28%

8.27%

国外

162,511,800.46

112,106,859.24

31.02%

-40.62%

-39.68%

-1.07%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既有主营业务方面主要体现在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商业模式运营优势,未发生重大变
化,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寻求产业发展战略转型,并成功跨出重大战略转型的关键步伐,奠定向优势行业发展转型的核心竞争
力基础。


(一)品牌优势——半导体照明领先的综合方案提供商


目前公司品牌已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实现了勤上总品牌下的多品牌战略。公司以立体化的公众化手段实现
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传播与持续增值。加强内部品牌文化建设,以立体化的公众化手段实现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传播,
成为引领国内乃至国际光电产业并在业内具有强力美誉度及品牌影响力的上市企业及国际化公司。


(二)科研优势——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以前瞻的眼光,在研发上积极投入,致力引导行业、引导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行有效的授权专利总数379件,
发明97项,实用新型173项,外观设计109项。


公司一贯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通过开展科研战略合作,一系列丰硕成果因应而生,其中大功率LED路灯先后通过国家
三项权威测试、国内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国内科技领先水平认定,成为大功率LED路灯照明行业水平领先的代表。公司
相继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等著名高校开展LED应用的产学研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运营优势——不断优化的综合运营管理能力

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持续挖掘盈利增长点。


公司根据项目不同以工程直营模式、经销模式、互联网销售模式以及包括EMC、EMBT等在内的新兴商业模式,多轮驱
动的方式布局市场。在欧美发达国家及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销售份额及知名度。在国内市场,公司已
经初步搭建起全国销售渠道框架。通过与优秀节能服务公司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分享节能收益。


(四)人才优势——以“人才强企”为目标,为人才提供素质提升渠道和广阔发展平台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以“人才强企”为目标,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培训、竞聘等多种方式,为人才
提供素质提升渠道和广阔发展平台。


(五)发展战略转型优势——进军优势产业,奠定跨越发展基础

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和总体疲软的经济态势下,在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格局中,众多产业面临空前的转型、
整合挑战和机遇。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半导体照明产业“红海”格局,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提升,公司
一直在探索战略并购转型和行业整合升级,经过充分研判和审慎选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此项交易,公司将实现半导体照明产品与K12辅导服务的双主业布局,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会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提高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水平,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

同时,公司以此作为公司战略转型进军教育产业的开篇之作。在收购广州龙文配套募集项目的科学实施基础上,通过内生外
延双轮驱动加快线上线下教育产业布局,努力探索实现教育产业链的更全面布局和行业整合能力更大提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00,000,000.00

0.00

不适用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深圳前海善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
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90.77%




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目),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基金、
金融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2,40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3.2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808.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206.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8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715.4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入863.21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剩余募集资金65,401.0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7,716.69万元,以及尚未支付发行费用718.26万元。2、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约定投入。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




4,233.1

2,553.89

0

2,553.94

100.00%

2014年
11月30








LED户外照明与景观
照明项目



20,338.14

5,341.17

0

5,341.17

100.00%

2015年
11月30








LED室内照明项目



14,111.95

335.32

0

335.32

100.00%

2015年
11月30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
心项目



7,660.14

7,660.14

863.21

2,485.03

32.00%

2016年
11月30


517.31





公司债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39,505.4

39,505.4

0

40,092.72

101.4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5,848.73

55,395.92

863.21

50,808.18

--

--

517.31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0

12,95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0

25,05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38,000

--

--



--

--

合计

--

85,848.73

55,395.92

863.21

88,808.18

--

--

517.3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的议案》,会议认为“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

和“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后续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经
营的需要对该笔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
司切合实际情况将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6年11月30日。项目
具体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的公告》。 3、公司于2015
年9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
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
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变更“LED室内照明项目”剩余全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剩余超
募资金、“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全部剩余资金和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合计1亿美元对荷兰皇
家飞利浦公司分拆的Lumileds公司进行投资,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
资的公告》。2016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合作方《告知函》,由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
GSC Target SPV,L.P.收购飞利浦流明存在无法通过政府审批的实质性障碍,因此,GSC Target SPV,
L.P.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将不再进行飞利浦流明的并购事宜。鉴于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无
法实施。公司为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支付的相关资金目前已经全额退还至公司账户(涉及募
集资金均相应退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
金,其中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相关
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
战略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管理和使用。详见公司于2016
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LED室内照明项目”计划于2013年11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近年来整体经济下滑,
LED照明应用市场增速放缓,特别是室内照明市场需求释放速度明显低于行业预期,加之目前LED
室内照明产品产能相对过剩,行业集中度不足,渠道优势不够明显的单一企业或者品牌相对整体
LED室内照明市场份额均较为分散。公司从2013年度开始进一步重视渠道建设的重要性,但是目
前尚处于市场开拓的初期阶段,如果过早加快投入资金扩大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会造成该项目的
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故公司相应延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市场实际发展形势和公司的最新战略考虑,为相应节约
运营成本,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1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11月1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15年9月17日在公司
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
变更“LED室内照明项目”剩余全部资金对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分拆的Lumileds公司进行投资,详见




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16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合作方
《告知函》,由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GSC Target SPV,L.P.收购飞利浦流明存在无法通过
政府审批的实质性障碍,因此,GSC Target SPV,L.P.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将不再进行飞利浦流明的
并购事宜。鉴于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无法实施。截止目前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存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由于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11月22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增加232.90万元,变更后超额募集资金为59,105.31
万元。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
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已将7,000
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7,000万
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7月25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
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7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万元全
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
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8,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5,377.58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3,321.11万元
以及其他尚未支付发行费用718.2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
点由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工业园二区变更为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1、“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已经达到完成状态,且公司于2014
年11月1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就此会议,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

剩余全部资金对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分拆的Lumileds公司进行投资,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16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合作方《告知函》,由于美国政
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GSC Target SPV,L.P.收购飞利浦流明存在无法通过政府审批的实质性障碍,
因此,GSC Target SPV,L.P.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将不再进行飞利浦流明的并购事宜。鉴于此,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无法实施。截至报告期末“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900.00万元;LED
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结余资金16,985.24万元,相关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LED
室内照明项目”已经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LED
室内照明项目”剩余全部资金对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分拆的Lumileds公司进行投资,详见公司于
2015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16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合作方《告知
函》,由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GSC Target SPV,L.P.收购飞利浦流明存在无法通过政府审
批的实质性障碍,因此,GSC Target SPV,L.P.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将不再进行飞利浦流明的并购事
宜。鉴于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无法实施。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15,426.46
万元,相关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剩余首发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2016年08月19日

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广东勤上
半导体照
明科技工
程有限公


子公司

工程

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
程、LED显
示屏工程、
景观及室
内照明工
程、市政工
程的设计、
安装、施工
与维护,
LED技术
研发与服


1,200万元

39,088,759.48

7,999,129.55

1,965,878.27

-19,242.84

-10,016.55

北京彩易
达科技发
展有限公


子公司

综合

制造大屏
幕;技术推
广服务;调
试、维修、
租赁电子
产品;施工
总承包;专
业承包;劳
务分包;销
售大屏幕、
照明电器、
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
设计、电子
产品、文化
产品、办公
用机械。


2,050万元

138,958,125.14

42,279,840.72

105,359,433.99

9,829,284.71

8,354,294.74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2016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163.25%



185.19%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4,800



5,200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823.3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LED照明市场回归良性发展,整个LED应用市场将持续放量以及公司积极
开拓市场带来的业绩增长预期。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36,675,000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6年05月13日

公司总部

实地调研

机构

方正证券、融通基
金、中信证券、广
发证券、广发资产
管理、中银国际、
兴业证券、国信证
券、东方港湾、招
商证券、银河证券、
复兴集团、华融证
券。


2016年5月13日,公司在
总部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
第一次调研会。在接待过
程中,公司领导与投资者
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公
司发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
充分的交流与沟通。未提
供资料。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
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执行。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赋予的职权,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与此同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确保
了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薪酬考核等方面的有效监管。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监事认真履
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坚持市场导向原则、责
任权利统一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依据职责范围、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济效益及高级管理人
员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
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


(六)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顾客、供应商、银行和员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秉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过往因信息
披露违规被监管
机构行政处罚,报
告期内共有51名
投资者向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公司
就信息披露违规
承担民事赔偿责


1,160.6



其中23名
投资者所
涉案件(涉
案金额:
481.06万
元)已于
2016年8月
2日开庭审


暂无审理结果







安徽德合典当有
限公司典当合同
纠纷

1,274



经我司申
请复议,安
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
裁定书
(2015)皖
执复字第
00014号撤
销合肥市
中级人民
法院
(2014)合
执异字第
00013号和
(2014)合
执字第
00298-2号
执行裁定。

目前我司
正申请法
院退款中。


合肥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3)合
民二初字第
004466号一审判
决、安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2014)
皖民二终字第
00113号二审判
决先后判定我司
1215万元出资不
足,需要对安徽
勤上不能清偿债
务在出资不足部
分本息范围承担
赔偿责任。


合肥市中级人
民法院(2014)
合执异字第
00013号裁定已
执行划扣1274
万元。






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池州市长
江南路支行借款
合同纠纷

1,573.48



我司已申
请再审,
(2016)最
高法民申
2178号。


池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4)池
民二初字第
00042号一审判
决、安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2015)
皖民二终字第
00846号二审判

池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执行
划扣1573.48
万,但至今没有
将执行文件送
达我司,该执行
程序违法。









决先后判定我司
抽逃1785万出
资,需要对安徽
勤上不能清偿债
务在抽逃出资部
分本息范围承担
赔偿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池州
城建支行借款合
同纠纷

1,471.34



我司已申
请再审,最
高人民法
院已正式
立案受理
(2016)最
高法民申
2153号。


池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4)池
民二初字第
00021号一审判
决、安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2015)
皖民二终字第
00847号二审判
决先后判定我司
对安徽润磊未出
资1285万本息范
围内应就安徽勤
上不能清偿债务
部分的补充赔偿
责任承担连带责
任。


池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立案
(2016)皖17
执72号执行
1471.34万元。

我司于2016年
6月16日收到
法院执行裁定,
但目前该案并
未实际执行。






池州市工业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

2,266.2



我司在一
审判决后
已提出上


池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2014)池
民二初字第
00021号一审判
决判定我司对安
徽润磊未出资
1285万本息范围
内应就安徽勤上
不能清偿债务部
分的补充赔偿责
任承担连带责
任。安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二审已
开庭,尚未作出
二审判决。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过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有条件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目前尚未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北京彩易达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04
月22日

5,000

2016年04月22


2,691

连带责任保


一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1)

5,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2,69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B3)

5,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2,309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5,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C2)

2,69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5,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2,309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E)

5,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5,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借款不存在可预见的逾期或
违约风险,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情形。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东莞勤上集团
有限公司;李旭
亮;温琦

自签署本承诺
函之日起,在中
国境内的任何
地区,不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地
从事与股份公
司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不
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
任何与股份公
司产品相同、相
似或可以取代
股份公司产品
的业务或活动,
并承诺如从第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股份公司经营
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有竞争,

2011年02月28


长期

报告期内,严格
履行承诺。





则立即通知股
份公司,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股份公司;
不制定与股份
公司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经
营发展规划。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东莞勤上集团
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

2015年01月01


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

报告期内,严格
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如有)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十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会
议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美金对飞利浦流明进行股权投资,该议案经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63,2015年10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71)。

由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致使本次投资行为无法实现,因此公司已支付的相关资金已全额退还至公司账户。(详见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0)。


2、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2016
年2月5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接收凭证》(160290号)。2016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知书》(16029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6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90号),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201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4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由于公司在2016年7月4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由14.17元/股调整为5.67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也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8
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后续实施事
项,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因拟进行对外投资,且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涉及敏感信息,为防止相关信息提前泄露,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3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
公告》和《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7日开始起复牌。


4、2016年05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段铸先生的辞职申请,段铸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1)。


5、因安徽省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勤上”公司持股30%)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南路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城建支行、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池州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到期未偿还,池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判定本公司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安徽勤上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长
江南路支行借款合同纠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城建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公司已申请再审;安徽德合典当有
限公司典当合同纠纷已执行划扣1274万元,目前公司正申请法院退款中;池州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公司
在一审判决后已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开庭,尚未作出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二、诉
讼事项”。


6、公司过往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共有51名投资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
信息披露违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前述51名投资者要求赔偿金额合计1,160.6元人民币,其中23名投资者所涉案件已于2016
年8月2日开庭审理,目前暂无审理结果。


7、公司分别于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入伙深圳前海善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善水资本”)。根据《勤上光电投
资入伙深圳前海善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成立)基金合作协议》约定,善水资本由郁金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郁金香投资”)和贾晓蓉女士发起设立,郁金香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贾晓蓉作为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勤上光电认缴人民币60,000万元(首期实缴人民币3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鉴于贾晓蓉已将其所持有的善水资本100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郁金香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郁金香”),
勤上光电拟调整首期出资金额。经各方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郁金香投资、贾晓蓉及北京郁金香于2016年8月10日签署了《勤
上光电投资入伙深圳前海善水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成立)基金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调整首期出资金额,
原计划首期实缴人民币3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勤上光电已实缴首期出资额20,000万元。


十三、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东莞勤上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12勤上01

112136

2012年12
月27日

2019年12
月27日

0

6.38%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2012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
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本期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
付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按期偿付本期债券利息。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
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
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
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西路5号
广州国际金融
中心主塔19
层、20层

联系人

刘蔚

联系人电话

020-23385004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
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
适用)





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年末余额(万元)

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
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4、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出具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


级报告》,本期债券发行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2勤上01”

的债项信用等级“AA-”

5、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6、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7、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
用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报告期和上年相同期间)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484.73%

563.59%

-78.86%

资产负债率

30.96%

30.32%

0.64%

速动比率

431.58%

505.17%

-73.5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7.85

5.34

47.0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0、公司逾期未偿还债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



11、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债券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事项。


12、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得多家银行的综合授信
额度。截至本报告批准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款项。


13、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批准之日,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


14、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大事项”

中的相关的内容。


15、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