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易盛:2016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19:32:02 中财网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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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046
2016 年08 月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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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光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卢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董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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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6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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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新易盛 指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新易盛 指 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新易盛 指 新易盛(香港)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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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新易盛 股票代码 300502
公司的中文名称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OPTOLIN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光荣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1 号1 幢四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41
办公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21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eoptolink.com
电子信箱 ir@eoptolink.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匡安荣
联系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 号
电话 028-67087999
传真 028-67087979
电子信箱 ir@eoptolink.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 号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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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39,112,634.32 307,736,200.74 1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48,470,306.35 51,415,452.50 -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5,185,562.84 48,749,380.03 -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15,991.15 -37,976,000.55 64.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1729 -0.6525 73.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88 -19.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88 -19.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2% 11.25% -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17% 10.67% -4.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116,538,618.92 688,002,841.80 6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938,706,054.31 525,709,756.13 7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12.0967 9.0328 33.92%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39.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957,891.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7,53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9,938.64
合计 3,284,743.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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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一)技术升级风险
光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延伸,对光通信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制造技术将朝着小型化、低成本、高速率、远距离、热插拔等方向发展,各种新功能、新方案的提出,以及应用领域
的拓展对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艺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公司产品将存在被替代风险。同时,
随着微光学器件和集成光子技术逐渐从实验室研究走向实际应用,光模块存在被具有更高集成度的光子器件替代的风险。

(二)公司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模块的生产和销售。受益于近年来光通信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较快,市场份额也相
应提升。但对议价能力较强的通信设备制造商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逐步提高,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和下降的风
险。而且,光模块行业具有电子类产品的特性,受技术进步和生产成本下降的因素驱动,相同型号的产品价格具有明显的下
降趋势。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新产品的持续开发能力出现下降、成本优化空间减少,随着产品均价的下降,
可能导致公司收入规模和产品毛利率出现下降、存货与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坏账增加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已采取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品升级转型、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巩固海外市场、拓展国内市场并严格风险控
制等一系列措施,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以保持公司毛利率的相对稳定。

(三)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公司生产光模块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结构件和PCB。目前,国内厂商逐步开始供应中低速率的光器
件芯片,但40G/100G高速率光器件芯片仍由美国、日本厂商垄断,产能有限、交货周期长,影响公司40G/100G光模块订单
的交付。公司将拓展与国内厂商的合作,保障中低速率的光器件芯片供应,并利用自有的封装产能降低成本;将通过预测订
单、综合采购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国外高速率光器件供应商的合作,尽可能争取更多的供应份额;将加快高速率光器件芯片封
装的技术研究和设备投入,从源头上逐步解决公司高速率光器件供应紧张的问题。

(四)存货质量的风险
公司通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但对于通信设备制造商,公司须确保供货速度,因此对于部分采购周期长、市场紧缺的原材料,
公司会基于市场预测来提前备货,而通常这类原材料的单价较高,采购支出较大。如果未来出现未能中标份额或客户预测订
单虚高等情况,原材料将存在积压风险,影响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且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可能性。对
于重大金额的备货,公司将审慎决策,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解决市场、技术等问题,尽可能争取订单以消化备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光模块产能将由目前的 413.00万支/年增加到 642.53万支/年,增加55.58%,公司产能不
足的情况将得到较大改善,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尽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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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外部市场环境、技术发展方向发生变化,现有潜在客户开拓未达到预期等,将影响新增产能
消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约3,360
万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有鉴于此,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其中,
“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生产用房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并将全面整合公司资源,保证各方面人员
及时到位,积极开拓市场及与客户沟通,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六)收购兼并与对外扩张带来的风险
随着规模的扩大、实力的增强,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业务,积极寻找在主导产业上的稳步扩张,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与市场控制力,适时参与国内外同行或上游厂家的资源整合,进行适度的收购兼并,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
但公司在扩张方向、时机选择、并购标的选择、交易条款确定、后续管理与融合等方面可能存在因经验不足导致难以达到预
期目标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学习以弥补自身不足,并合理利用专业机构建议等,尽可能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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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光通信行业的继续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3,91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利润总额为5,791.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47.0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7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
对议价能力较强的通信设备制造商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高,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41%。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优化生产经营的措施,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提升。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开发,
申请多项专利;二是优化生产流程,高效、保质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三是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
务,进一步取得通信设备制造商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光器件芯片封装产能逐步释放,配合国内厂商中低速率芯片的供应,公司对于部分10G以下光模块的成本控
制能力显著增强。封装产能的释放也有助于公司获取国内外光器件厂商的委托加工订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39,112,634.32 307,736,200.74 10.20%
营业成本 253,190,773.43 222,454,822.04 13.82%
销售费用 4,544,865.58 3,902,529.76 16.46%
管理费用 22,191,007.58 18,886,072.08 17.50%
财务费用 -645,615.29 264,597.66 -344.00%
公司去年年末归还了银
行借款,本期利息支出
减少。上半年人民币贬
值,公司外币货币资金
和应收账款产生的汇兑
收益大于应付账款产生
的汇兑损失。

所得税费用 9,445,998.38 8,926,420.24 5.82%
研发投入 12,436,810.40 10,287,741.48 20.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415,991.15 -37,976,000.55 64.67%
公司部分消化了国内大
客户以票据结算为主的
影响,应收票据开始循
环产生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59,540,094.63 -21,286,640.85 1,119.26%
公司本期对闲置的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了
现金管理,购买了结构
性存款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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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70,860,646.95 6,548,159.83 5,563.59%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98,053,012.00 -53,150,313.37 284.48%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账。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分析
货币资金 176,976,402.56 79,318,083.51 123.12%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账。

预付款项 3,327,527.61 1,438,950.80 131.25%
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增
加。

其他流动资产 221,821,035.45 9,370,677.77 2,267.18%
公司本期对闲置的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了
现金管理,购买了结构
性存款和理财产品。

长期待摊费用 1,036,750.00 1,515,250.00 -31.58%
公司的技术使用费摊
销。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55,552.94 7,879,230.52 144.38%
公司预付的设备款增
加。

主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项目变动分析
应付票据 46,053,361.26 33,880,417.61 35.93%
公司采购时更多的采用
票据结算。

预收款项 8,623,259.42 4,553,752.14 89.37%
公司收到的客户预付款
增加。

其他应付款 2,983,059.52 1,723,577.16 73.07%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新
增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用。

股本 77,600,000.00 58,200,000.00 33.33%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

资本公积 456,549,722.48 111,423,730.65 309.74% 公司本期发行新股。

其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项目变动分析
资产减值损失 5,462,190.69 2,199,165.34 148.38%
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增
加,计提的减值准备和
跌价准备增加。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受益于宽带中国、光纤到户、4G-LTE、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需求拉动,公司主要产品点对点光模块和PON
光模块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受益于全球光通信网络向超高频、超高速和超大容量发展,公司40G/100G高速率光模块收
入较快增长。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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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模块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光通信系统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因此传输的信号是光信号,但对
信息作分析处理时必须转换成电信号才能进行。光模块是实现光通信系统中光信号和电信号转换的重要器件,是光通信系统
重要的组成部分。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点对点光模块和PON光模块,核心技术均来自自主研发。公司开发的产品涵盖了多种标准的通信网络接口、
光波波长、传输速率、传输距离等技术指标,应用领域覆盖了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
等行业,并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经营情况详见本小节之“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点对点光模块 268,031,301.95 188,398,615.80 29.71% 12.20% 16.58% -2.65%
其中:4.25G 以上 171,091,525.41 114,725,747.21 32.94% 9.80% 13.60% -2.24%
4.25G 以下
96,939,776.54 73,672,868.59 24.00% 16.70% 21.56% -3.04%
PON 光模块 45,097,074.88 43,921,766.57 2.61% 13.66% 20.46% -5.49%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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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5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个或某几个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前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5大客户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个或某几个客户的情形。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网络强国“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主要是:到
2020年,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
到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根本改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实现技术先进、产业发达、应用领先、
网络安全坚不可摧的战略目标,涌现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网信企业;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与此同时,全球电信行业设备投资也延续了增长态势。得益于ICT产业融合、新兴业态的兴起及全球数字化战略对信息升级
的期待,电信行业迎来了巨大的创新空间,工业4.0、智慧城市、医疗信息化、教育信息化、移动电子商务、农业现代化等
都将给电信行业的创新带来机遇。

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前提,建设高速、可靠、互联的网络基础设施将推动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等行业较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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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进而拉动对光模块的需求,公司将依托技术领先、品种丰富、质量可靠、擅长定制化等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升
行业地位。另一方面,信息化发展也将促进光器件芯片等行业较快发展,公司将持续保持关注,必要时实施垂直整合,提升
竞争实力。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规划,积极落实具体执行目标和措施,上半年具体执行情况详见本小节之“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
况”。总体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得到有效执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保持产品品种丰富、质量可
靠的特点,巩固小批量、定制化订单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将加强与通信设备制造商的合作,打造“单科状元”产品,提高市
场份额和企业整体竞争力,努力完成全力的经营计划。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之“七、重大风险提示”。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52.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91.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38.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38.52 万元,其中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7,075.23 万元、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63.29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00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本报告
期投入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本报告
期实现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是否达
到预计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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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变更) 额 额(1) 金额 额(2) =(2)/(1)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光模块生产线建设
项目

25,993.8
2
25,993.8
2
4,124.24 7,075.23 27.22%
2017 年
10 月01

0 0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458.78 4,458.78 567.03 1,063.29 23.85%
2017 年
10 月01

0 0 否 否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否 6,000 6,000 6,000 6,000 100.00% 0 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452.6 36,452.6
10,691.2
7
14,138.5
2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36,452.6 36,452.6
10,691.2
7
14,138.5
2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公司根据 2016 年 3 月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223.83
万元;其中,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3,737.76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6.0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181 号)。2016 年4 月6 日,公司
完成了前述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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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按照
规定程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
名称
关联关

是否关
联交易
产品类

委托理
财金额
起始日

终止日

报酬确
定方式
本期实
际收回
本金金

是否经
过规定
程序
计提减
值准备
金额(如
有)
预计收

报告期
实际损
益金额
招商银无 否 日益月3,000 2016 年2016 年到期收3,000 是 9.02 9.0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6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鑫92030 04 月12

05 月12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2060
3,000
2016 年
04 月12

2016 年
06 月12

到期收

3,000 是 18.1 18.1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2030
1,000
2016 年
04 月12

2016 年
05 月12

到期收

1,000 是 3.01 3.01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2060
2,000
2016 年
04 月12

2016 年
06 月12

到期收

2,000 是 12.07 12.07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0030
3,000
2016 年
05 月17

2016 年
06 月17

到期收

3,000 是 9.05 9.05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0030
1,000
2016 年
05 月17

2016 年
06 月17

到期收

1,000 是 3.02 3.02
招商银
行成都
红牌楼
支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
CCD001
69
8,000
2016 年
04 月08

2016 年
07 月08

到期收

是 58.84
民生银
行成都
分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D-1

4,000
2016 年
04 月08

2016 年
07 月07

到期收

是 30.5
民生银
行成都
分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D-1

4,000
2016 年
04 月19

2016 年
07 月18

到期收

是 30.5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无 否
日益月
鑫90060
3,000
2016 年
06 月14
2016 年
08 月14
到期收

是 18.4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
达广场
支行
日 日
招商银
行成都
金牛万
达广场
支行
无 否
日益月
鑫90060
2,000
2016 年
06 月14

2016 年
08 月14

到期收

是 12.3
合计 34,000 -- -- -- 13,000 -- 204.86 54.27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审议委托理财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期
(如有)
2016 年03 月17 日
审议委托理财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
期(如有)
2016 年04 月01 日
委托理财情况及未来计划说明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使用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8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
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规划考虑,公司2016 年中期暂不提
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用于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支出。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度合计(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A4)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1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四川新易盛
2016 年02
月19 日
1,500
2015 年11 月
26 日
0
连带责任保

1 年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3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B3)
1,5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3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C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C3)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C4)
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C2)
3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1,5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3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3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报酬的确定方

实际收益 期末余额
是否履行必要
程序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高光荣、
胡学民、黄晓
雷、韩玉兰
关于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方
面的承诺,详见
注1;
2016 年02 月19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公司
分红承诺,详见
注2;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公司
IPO 稳定股价承
诺,详见注3;
2016 年03 月03

2019-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
的承诺,详见注
4;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公司
其它承诺,详见
注5;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3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
Jeffrey Chih Lo
股份限售承诺,
详见注6;
2016 年03 月03

2019-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韩玉兰
股份限售承诺,
详见注7;
2016 年03 月03

2019-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Jeffrey
Chih Lo
股份限售承诺,
详见注8;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
股份减持承诺,
详见注9;
2016 年03 月03

2021-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韩玉兰
股份减持承诺,
详见注10;
2016 年03 月03

2021-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Jeffrey Chih Lo
股份减持承诺,
详见注11;
2016 年03 月03

2021-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廖学刚
股份减持承诺,
详见注12;
2016 年03 月03

2019-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
诺,详见注13;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Jeffrey
Chih Lo、廖学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
诺,详见注14;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
玉兰、Jeffrey
Chih Lo、廖学

占用方面的承
诺,详见注15;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Jeffrey
Chih Lo
IPO 稳定股价承
诺,详见注16;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
IPO 稳定股价承
诺,详见注17;
2016 年03 月03

2019-03-02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
其他承诺,详见
注18;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Jeffrey
Chih Lo、廖学

其他承诺,详见
注19;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高光荣、胡学
民、黄晓雷、韩
玉兰
其他承诺,详见
注20;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Jeffrey Chih
Lo、廖学刚
其他承诺,详见
注21;
2016 年03 月03

9999-12-31
承诺人严格信
守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的具体内容
注1: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发行人承诺,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草案)》中披露的利润分配
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如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
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并确定公司发展阶段。

如果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如果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及以下
规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80%;
(2)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40%。

在保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的120%,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因素,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当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
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后,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涉及股利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
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现场沟通、网络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注3:IPO稳定股价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
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应按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6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应遵循的原则如下:1.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发行人应在控股股东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如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后其股
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发行人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本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现现金分红。

注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
于公司提升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并能有效提升市场份额,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核
心竞争力。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其中,“光模
块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生产用房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全面整合公司资源,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积极开拓市场及与客户沟通,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顺利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坚持技术改造和产品技术升级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关注国内外光模块产业的发展动向,准确把握技术创新方向,引进高水平、复
合型技术人才,逐步形成一支层次合理、人员精干的技术研发队伍,全面增进公司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将加强光模块产品的持续研发,从光模块模具设计、高速率光模块研制、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系统开发、光模块数据库开
发、光模块用软件开发及其验证、光模块精密工装开发等方面分别进行研究开发。同时加速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进程,改进和
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为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2年5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了明确规定;2014年3月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完善了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为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还制定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五年
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五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注5:其它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10日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的措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
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7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注6: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股东Jeffrey Chih Lo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
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注7: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韩玉兰承诺: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
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注8:股份限售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韩
玉兰、Jeffrey Chih Lo、李江、匡安荣、戴学敏和陈巍承诺,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9: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
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

同时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0: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
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8
同时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
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同时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2:股份减持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
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同时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50%。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
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咋同业竞争。

2、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人或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
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
同或相似的产品。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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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发行人认为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
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
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4、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
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5、如因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或损害,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承
诺,本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
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薪酬或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廖学刚、刘冠军和Sokolov Roman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按照《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1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廖学刚、刘冠军和Sokolov
Roman承诺,本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
薪酬或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6:IPO稳定股价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韩玉兰、Jeffrey Chih Lo、李江、匡安荣、熊卢健、戴学
敏和陈巍承诺,本人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发行人处获得薪酬或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17:IPO稳定股价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
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应按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将在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
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
方案开始实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应遵循的原则如下:1.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注18:其它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光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
于公司提升研发及生产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并能有效提升市场份额,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核
心竞争力。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其中,“光模
块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生产用房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全面整合公司资源,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积极开拓市场及与客户沟通,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顺利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坚持技术改造和产品技术升级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关注国内外光模块产业的发展动向,准确把握技术创新方向,引进高水平、复
合型技术人才,逐步形成一支层次合理、人员精干的技术研发队伍,全面增进公司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将加强光模块产品的持续研发,从光模块模具设计、高速率光模块研制、光模块自动化生产系统开发、光模块数据库开
发、光模块用软件开发及其验证、光模块精密工装开发等方面分别进行研究开发。同时加速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进程,改进和
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为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2年5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了明确规定;2014年3月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完善了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为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还制定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五年
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五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注19:其它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
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薪酬或津贴及股东
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20:其它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10日内启动依法
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购
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发行人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注21:其它承诺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Jeffrey Chih Lo、廖学刚、刘冠军已出具书面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
响高光荣、黄晓雷、胡学民和韩玉兰作为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关于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股东Jeffrey Chih Lo、廖学刚、刘冠军承诺,本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
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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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高光荣的股份质押情况
(1)2016年4月13日,高光荣质押其持有的1,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公司已于2016年4月14日在巨潮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6-021;
(2)2016年6月29日,高光荣质押其持有的1,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公司已于2016年6月30日在巨潮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6-035。

截至报告披露日,高光荣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9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61%,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3.75%。

2、胡学民的股份质押情况
(1)2016年4月6日,胡学民质押其持有的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公司已于2016年4月7日、4月8日在巨潮
网披露,公告编号:2016-018、2016-019;
(2)2016年4月29日,胡学民质押其持有的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公司已于2016年5月3日在巨潮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6-027;
(3)2016年7月13日,胡学民质押其持有的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公司已于2016年7月14日在巨潮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6-039。

截至报告披露日,胡学民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78%,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9.02%。

(二)公司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苏州中兴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中兴叁号基金(暂定名)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3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中兴叁号基金。经核
准,基金名称确定为“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中国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东南大道333号601-2室,专注于TMT(高科技、传媒及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共计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
币,其中:兴和创投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
分别以现金出资3,000 万元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其他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已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以现金出资共计11.5亿元
人民币。该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苏州中兴叁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事项公司已于2016年5月30日和8月3日在巨潮网披露,
公告编号:2016-032、2016-041。

十、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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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200,00
0
100.00%
58,200,00
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51,450,00
0
88.40%
51,450,00
0
66.3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244,300 9.01% 5,244,300 6.7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6,205,70
0
79.39%
46,205,70
0
59.54%
4、外资持股 6,750,000 11.60% 6,750,000 8.7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6,750,000 8.70%
境外自然人持股 6,750,000 11.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400,00
0
19,400,00
0
19,400,00
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19,400,00
0
19,400,00
0
19,400,00
0
25.00%
三、股份总数
58,200,00
0
100.00%
19,400,00
0
19,400,00
0
77,600,00
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55号)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1,94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上市前的5,820万股变更为7,760万股。新股发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
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6年3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55号)核准,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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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1,94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上市前的5,820万股变更为7,760万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新股1940万股。持有人新增股份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新股1,940万股,总股本由5,820万股增加至7,760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本次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
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影响如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71元,较去年同期
下降19.3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2.0967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3.92%。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高光荣 10,935,000 10,935,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9 年3 月2 日
胡学民 10,327,500 10,327,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9 年3 月2 日
黄晓雷 6,075,000 6,075,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9 年3 月2 日
Jeffrey Chih Lo 4,500,000 4,5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9 年3 月2 日
廖学刚 4,432,500 4,432,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刘冠军 3,784,700 3,784,7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韩玉兰 2,835,000 2,835,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9 年3 月2 日
成都佳兴盈科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2,632,500 2,632,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深圳市中和春生
壹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611,800 2,611,8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赵和花 2,564,800 2,564,8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其它限售股东 7,501,200 7,501,200 首发前限售股 2017 年3 月2 日
合计 58,200,000 0 0 58,200,000 -- --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432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
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
内增减
变动情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持有无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光荣 境内自然人 14.09%
10,935,
000
10,935,
000
质押 2,910,000
胡学民(注一) 境内自然人 13.31%
10,327,
500
10,327,
500
质押 4,000,000
黄晓雷 境内自然人 7.83%
6,075,0
00
6,075,0
00
Jeffrey Chih Lo 境外自然人 5.80%
4,500,0
00
4,500,0
00
廖学刚 境内自然人 5.71%
4,432,5
00
4,432,5
00
质押 2,850,000
刘冠军 境内自然人 4.88%
3,784,7
00
3,784,7
00
韩玉兰 境内自然人 3.65%
2,835,0
00
2,835,0
00
成都佳兴盈科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9%
2,632,5
00
2,632,5
00
深圳市中和春生
壹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
2,611,8
00
2,611,8
00
赵和花 境内自然人 3.31%
2,564,8
00
2,564,8
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与韩玉兰为公司一致行动人,黄晓雷为韩玉兰的
女婿。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高宏良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5
方国华 248,936 人民币普通股 248,936
陈胜标 248,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700
张量 128,178 人民币普通股 128,178
杨建学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王萍 91,900 人民币普通股 91,900
杨高轩 90,771 人民币普通股 90,771
深圳市融智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融智-苦行僧2 号基金
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
易金山 89,500 人民币普通股 89,500
朱军华 89,400 人民币普通股 89,400
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4)
陈胜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5,70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163,000 股,合计持有248,700 股;杨建学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000 股,合计持有100,000 股;杨高轩通过普通证
券账户持有30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0,471
股,合计持有90,771 股。

公司前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注释
注一、报告期后,2016年7 月13日,胡学民质押其持有的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初持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授
予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本期被注
销的股权
激励限制
性股票数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高光荣 董事长 现任 10,935,000 10,935,000
胡学民 董事 现任 10,327,500 10,327,500
黄晓雷
董事、总经

现任 6,075,000 6,075,000
Jeffrey
Chih Lo
董事 现任 4,500,000 4,500,000
李 江
董事、副总
经理
现任 1,012,500 1,012,5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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