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能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 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拟使用非公开发 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并出具 了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每股发行价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第4842000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上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等8家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上述几家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还未开始使用,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拟以自有资金 投入金额 1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 解决方案项目 100,985.32 67,349.80 33,635.52 2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 物联网项目 41,672.00 30,000.00 11,672.00 3 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45,245.63 20,000.00 25,245.63 4 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 补充项目 23,000.00 - 23,000.00 5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 合计 300,902.95 207,349.80 93,553.15 注:上述部分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实施,待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后将使 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 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风险投资品种。 4、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 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 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 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 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 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海能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 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胡 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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