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能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8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 华验字[2016]第4842000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 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广东 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等8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 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上 述几家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还未开始使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拟以自有资金 投入金额 1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 解决方案项目 100,985.32 67,349.80 33,635.52 2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 物联网项目 41,672.00 30,000.00 11,672.00 3 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45,245.63 20,000.00 25,245.63 4 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 补充项目 23,000.00 - 23,000.00 5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 合计 300,902.95 207,349.80 93,553.15 注:上述部分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实施,待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后将使用募集 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受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为持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8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测算,按现行同期(12个月)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 务费用3,48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该款项到期之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 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5、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 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 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海能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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