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能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8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10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第48420005号的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等8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上述几家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还未开始使用。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拟以自有资金 投入金额 1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 解决方案项目 100,985.32 67,349.80 33,635.52 2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 物联网项目 41,672.00 30,000.00 11,672.00 3 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45,245.63 20,000.00 25,245.63 4 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 补充项目 23,000.00 - 23,000.00 5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 合计 300,902.95 207,349.80 93,553.15 注:上述部分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实施,待会计师出具相关报告后将使用募集 资金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种。 4、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 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 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 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 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 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 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海能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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