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蓉胜超微: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69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谢海滔。 提议理由: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充足,公司当前金融业战略转型正在稳 步推进且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为优化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此项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00 25 分配总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天健审〔2016〕11-172号),公司201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4,426,537.22元,母公司净利润5,054,575.99 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903,833,108.36 元。 现拟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 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324,187,5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4,187,577股增加至1,134,656,520股。 转增前,资本公积903,833,108.36元,转增股本810,468,942.50元, 转增后,尚余资本公积93,364,165.86元。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超过 转增前资本公积可用的余额。 提示 若董事会审议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经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增强了公司股票流动性,优 化了股本结构,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 求。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综上,同意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总体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优化,加强了公 司转型开拓金融业务的基础实力。鉴于公司现阶段股本规模较小,资本公积金较 高,结合公司向金融转型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原有业务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的前提下,提出此次预案,能够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 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股) 截止目前持股数 (股) 变动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84,388,185 84,388,185 26.03% 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无变动 45,472,000 占现有股 本比例 14.03% 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 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 2016年4月25日 28,129,395 28,129,395 8.68% 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 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2016年4月25日 21,097,046 21,097,046 6.51% 2.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人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 海滔;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及南方资本-宁波银 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实际控制人谢松锋和谢海滔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主体中,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 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及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均承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2016 年4月 25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贤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 由324,187,577股增加至1,134,656,52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 将相应摊薄。 2. 公司在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后6 个月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3.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谢松锋、谢海滔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教育,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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