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阴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已取消)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银行”、“发行 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 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江阴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采用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有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 服务业(J66)。截至2016年7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 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9日和2016年8月16日。 6 、 投资者请按 4.64 元 / 股在 2016 年 8 月 24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8 月 2 4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 11:30 、 13:00 - 15:00 。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6年8月26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6年8月26日(T+2日)公告的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年8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10、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 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 真阅读本公告和分别于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9日和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944.55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9号文核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简称为“江阴银行”,股票代码为“002807”,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方式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不超过20,944.55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 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1.6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944.5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8.38%。 3、发行人和光大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7月2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 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 者拟申购总量的0.03%),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 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4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 有效申购数量。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 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 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 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 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 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6年8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8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8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 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8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8月24日(T日)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 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 责令中止发行;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7月26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江阴银行 指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944.55万 股新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 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 指 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5,944.5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 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6年7月26日(T-6日)《江苏江阴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 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缴款、 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 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 资者 有效报价 指 指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 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 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 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 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6年8月24日(周 三) 《发行公告》 指《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2016年7月28日(T-4日)、2016年7月29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日。截至2016年7月29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收到1,8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73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 量为49,578,300万股。 主承销商对1,830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3,739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 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 4 0 家投资者管理的 4 2 个配 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关联方信息;共有 7 家投资者管理的 7 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 与配售的关联方。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1,79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690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 量为48,906,680万股,报价区间为2.78元-7.27元,整体申购倍数为3,260.45倍。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1,79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690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4.6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4.64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4.64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4.64 (元/股) (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主承销商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 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 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 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 剔除 ,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 根据上述最高报价剔除原则,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决定将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即将报价在7.27元(含)以上的申报 全部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15,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0.03%,剔除比例不足1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6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4.6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6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4.64 (三)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 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10.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 条件的报价。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1,739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家数为3,639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8,176,68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 数为3,211.78倍。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 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J66“货币金融服务业”,截止2016年7月29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 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 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9日和2016年8月16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944.55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1.62%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944.5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8.3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 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4.64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23,902,170.80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71,827,1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924,949.20元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23,902,170.80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6年7 月26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8月24日(T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 保 荐 机构(主承销商 ) 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 (含),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 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 请见 201 6 年 8 月 25 日( T+ 1 日,周四)刊登的《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及 201 6 年 8 月 26 日( T+2 日,周五)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 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 者认购。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周 二 )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初步询价及 推介 公告 》 T - 5 日 2016 年 7 月 2 7 日(周 三 ) 12 : 00 网下投资者截止 注册(协 会) 12:00 前网下投资者 报送核查材料 电子版本 T - 4 日 2016 年 7 月 2 8 日(周 四 ) 初步询价 (通过 电子平台 ) T - 3 日 2016 年 7 月 2 9 日(周 五 ) 初步询价 截止日 (通过 电子平台 ,截止时间为 15:00 ) 2016 年 8 月 1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2016 年 8 月 2 日(周二) 刊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 年 8 月 9 日(周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6 年 8 月 16 日(周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 2016 年 8 月 22 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6 年 8 月 23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8 月 24 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 1 日 2016 年 8 月 25 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8 月 26 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6 年 8 月 30 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发行申购日; (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3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1,739家有效报价投资者 管理的配售对象为3,639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48,176,680万股。参与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 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 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6年8月24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 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64元/股,申购数 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8月24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 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6年8月2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 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8月2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 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 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 需在2016年8月26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07”,若没有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 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械(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5,944.55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8月24日9:15至11:30,13:00至 15:00)将5,944.55万股“江阴银行”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 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江阴银行”;申购代码为“00280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8月22 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 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 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6年8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 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 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不得超过59,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 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9,000股。对于申购量超 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59,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 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6年8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 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可以通过书 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 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主委托的,应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 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 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8月24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8月25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6年8月25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 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8月25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6年8月26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8月26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6年8月29日 (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给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16 年 8 月 5 日(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 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 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6年8月3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 责令中止发行;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及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 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8月30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 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电 话:0510-86851978 传 真:0510-86850069 联系人:陆建生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9 楼 电 话: 021 - 22167062 、 22169496 传 真: 021 - 2301027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附表:全部报价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2.78 15,000 无效报价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 - 广州证券一对一资产管理 计划 4.64 4,200 无效报价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资产管理计 划 4.64 10,000 无效报价 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新赢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4.64 15,000 无效报价 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搏股通金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 4.64 2,520 无效报价 8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和聚 鼎宝共商 1 期证券投资基金 4.64 10,900 无效报价 9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投资账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0 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7.71 15,000 无效报价 11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3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4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 7.28 15,000 无效报价 15 上海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朴策略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6 上海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朴策略 2 号证券投资基金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7 上海大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朴策略 3 号证券投资基金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8 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有限公 司 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有限公司 4.64 15,000 无效报价 19 孙惠刚 孙惠刚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0 张锋 张锋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1 何家辉 何家辉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2 高进华 高进华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3 姜元 姜元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4 吴继凤 吴继凤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5 于宝忠 于宝忠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6 陈炳谦 陈炳谦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7 陈怀军 陈怀军 4.64 15,000 无效报价 28 方志锋 方志锋 2.78 15,000 无效报价 29 王妍妍 王妍妍 4.64 2,000 无效报价 30 詹发春 詹发 春 4.64 2,000 无效报价 31 许学雷 许学雷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2 廖俊文 廖俊文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3 林德强 林德强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4 林铭君 林铭君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5 彭士学 彭士学 4.64 10,000 无效报价 36 许丽华 许丽华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7 施柏明 施柏明 4.64 15,000 无效报价 38 范红梅 范红梅 4.64 1 5,000 无效报价 39 陶杰 陶杰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0 柯少芳 柯少芳 2.78 15,000 无效报价 41 张晓红 张晓红 4.64 15,000 无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42 鲍家强 鲍家强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3 司刚 司刚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4 周碎眉 周碎眉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5 张焕杰 张焕杰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6 郭武 郭武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 7 王镭 王镭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8 黄国进 黄国进 4.64 15,000 无效报价 49 张桂萍 张桂萍 4.64 15,000 无效报价 50 李芸 李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7.27 15,000 高价剔除 51 深圳市明华信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明华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2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长江超越理财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78 9,000 低于发行价 53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华安资产 - 兴业银行 - 渤海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4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5 陈月红星 陈月红星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6 叶东生 叶东生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7 季秀珍 季秀珍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58 夏川 夏川 4.00 15,000 低于发行价 59 赵水花 赵水花 2.78 15,000 低 于发行价 60 罗小莉 罗小莉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1 张旭 张旭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2 曲叶丽 曲叶丽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3 许少敏 许少敏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4 赵秀君 赵秀君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5 林碧云 林碧云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6 裴红伟 裴红伟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7 王伟 王伟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8 陈丽君 陈丽君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69 邓子长 邓子长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0 孔红满 孔红满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1 肖冰 肖冰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2 叶萍 叶萍 4.46 15,000 低于发行价 73 毕锋 毕锋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4 孙凤云 孙凤云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5 王卿泳 王卿泳 4.54 15,000 低于发行价 76 李 勤 李勤 3.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7 闵烨 闵烨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8 洪光斗 洪光斗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79 万红梅 万红梅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0 耿爱国 耿爱国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1 欧阳振宇 欧阳振宇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2 王卫宏 王卫宏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3 胡玉岚 胡玉岚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4 邱凯辉 邱凯辉 2.82 15,000 低于发行价 85 宋华 宋华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6 徐志明 徐志明 4.60 15,000 低于发行价 87 蒋建庆 蒋建庆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8 徐香敏 徐香敏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89 牛桂兰 牛桂兰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90 张利海 张利海 3.50 500 低于发行价 91 张洪波 张洪波 3.50 500 低于发行价 92 朱巧凤 朱巧凤 2.8 2 15,000 低于发行价 93 朱俊 朱俊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94 王建军 王建军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95 孙祺 孙祺 4.46 15,000 低于发行价 96 陈耀辉 陈耀辉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97 章高通 章高通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98 周金香 周金香 2.78 15,000 低于发行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