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华纯债: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6年08月23日 20:33:37 中财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

银华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12,925,686.2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9-05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
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对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
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
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
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
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
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洪渊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78,795,963.46

本期利润

66,692,407.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01,960,619.1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394,727,077.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3.8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9%

0.05%

0.36%

0.04%

0.23%

0.01%

过去三个月

0.68%

0.08%

-0.52%

0.07%

1.20%

0.01%

过去六个月

2.16%

0.07%

-0.21%

0.07%

2.37%

0.00%

过去一年

8.23%

0.07%

2.74%

0.07%

5.49%

0.00%

过去三年

24.07%

0.11%

5.74%

0.09%

18.33%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87%

0.10%

5.60%

0.09%

28.27%

0.0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该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1.权威性。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能够综合反映债券市场整体价
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2.样本覆盖广泛,编制方法合理。该指数样本券包括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债、地方企业债、国际
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中央企业债等债券。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
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

3.指数公布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综上所述,中债综合指数(全价)可以较好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特征与目标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
好。因此,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
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62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
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
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


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维娜
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年10
月8日

-

8年

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
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2012年10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7
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
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22
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5月22日起兼
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22日起兼任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
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
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
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由于前期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以及宽松的地产政策推动,一季度经济
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反弹,经济各项数据在3月达到高点,与此同时,通胀有所上行。4月之后,
随着地产政策收紧,地产销售出现下行,同时,民间投资出现明显回落,经济增速再次出现放缓
之势,通胀基本处于平稳水平;6月底,英国退欧再次为全球经济增长增添不确定性。在此过程
中,货币政策总体处于稳健状态,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维持流动性平稳。


债市方面,一季度债市表现出现了一定的分化,中长期利率债收益率稳中有上,幅度约为
10bp,信用债收益率在较强的配置需求推动下继续下行20-50bp;进入4月,利率随着经济上行
而大幅反弹,利率债从低点上行30-50bp左右,信用债上行40-70bp左右;随后,基本面有所弱
化,同时在英国退欧助推下收益率逐步下行,利率债下行10-30bp,信用债下行10-60bp不等。

因此,总体来看,上半年债市波动较大。


在上半年,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做出了调整,保持了中性的杠杆和久期,同时根据不同
品种的表现优化了持仓结构。期间,对信用债进行了波段操作,增强了组合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房地产销售的回落将带动地产投资逐步下行,同时,供给侧改革的加深将进一
步抑制制造业投资的积极性,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起到托底的作用,因此,预计未来经济走势稳中
有降。货币政策可能保持平稳,未来债市仍然面临一定的投资机会。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的判断,本基金在未来将维持适当的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
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


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
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66,524.87

1,262,637.78

结算备付金

41,810,134.06

45,464,186.60

存出保证金

80,398.37

127,147.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83,050,172.10

2,861,821,829.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83,050,172.10

2,861,821,829.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353,849.90

-

应收利息

92,052,895.81

58,389,601.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8,334.33

851,71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49,722,309.44

2,967,917,118.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1,000,000.00

727,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0,888.67

应付赎回款

494,512.79

1,134,424.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16,517.96

996,345.33

应付托管费

705,505.99

332,115.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155.26

9,800.00

应交税费

435,156.28

435,156.2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5,383.89

402,076.21

负债合计

754,995,232.17

730,950,805.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712,925,686.21

1,930,477,979.29

未分配利润

681,801,391.06

306,488,333.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94,727,077.27

2,236,966,312.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49,722,309.44

2,967,917,118.34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84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3,712,925,686.2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


一、收入

85,571,114.46

45,208,914.92

1.利息收入

94,752,039.94

32,586,899.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66,754.77

490,750.43

债券利息收入

93,611,703.62

32,096,149.4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73,581.55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97,634.05

6,923,581.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997,634.05

6,923,581.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2,103,556.17

4,657,517.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920,264.74

1,040,916.71

减:二、费用

18,878,707.17

8,978,467.60

1.管理人报酬

10,565,647.26

2,008,264.87

2.托管费

3,521,882.42

669,421.5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1,278.70

19,917.64

5.利息支出

4,462,902.81

6,027,794.4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462,902.81

6,027,794.48

6.其他费用

276,995.98

253,069.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6,692,407.29

36,230,447.3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66,692,407.29

36,230,447.3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930,477,979.29

306,488,333.38

2,236,966,312.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66,692,407.29

66,692,407.29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782,447,706.92

308,620,650.39

2,091,068,357.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15,871,138.60

399,027,840.21

2,714,898,978.81

2.基金赎回款

-533,423,431.68

-90,407,189.82

-623,830,621.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712,925,686.21

681,801,391.06

4,394,727,077.2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23,396,608.77

63,580,734.51

786,977,343.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6,230,447.32

36,230,447.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56,008,747.46

-20,668,506.28

-276,677,253.7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5,101,616.80

10,154,914.18

125,256,530.98

2.基金赎回款

-371,110,364.26

-30,823,420.46

-401,933,784.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67,387,861.31

79,142,675.55

546,530,536.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估计未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6.4.4 关联方关系
6.4.4.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它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4.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5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5.2 关联方报酬
6.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0,565,647.26

2,008,264.8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74,532.53

115,208.03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5.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521,882.42

669,421.5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5.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166,524.87

215,818.00

4,440,819.84

66,667.35





6.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5.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6 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6.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备注

136498

16河
西01

2016年6
月20日

2016
年7月
12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5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6.4.6.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6.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751,000,000.00元,于2016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7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983,050,172.10

96.76



其中:债券

4,983,050,172.10

96.7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976,658.93

0.83

7

其他各项资产

123,695,478.41

2.40

8

合计

5,149,722,309.44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32,788,700.00

5.3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0,163,000.00

5.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0,163,000.00

5.46

4

企业债券

2,913,566,472.10

66.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41,174,000.00

12.31

6

中期票据

1,055,358,000.00

24.0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983,050,172.10

113.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1652003

16南电
MTN001

2,400,000

239,688,000.00

5.45

2

160210

16国开10

1,700,000

169,915,000.00

3.87

3

101551055

15大连万达
MTN001

1,300,000

133,211,000.00

3.03

4

1280076

12芜湖建投
债01

1,000,000

110,680,000.00

2.52

5

101364002

13豫水利
MTN002

1,000,000

107,460,000.00

2.4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0,398.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353,849.9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052,895.81

5

应收申购款

208,334.3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3,695,478.41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7,077

524,646.84

3,506,596,359.50

94.44%

206,329,326.71

5.56%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74,567.00

8.82%

2

太平资管-建设银行-太平资产乾坤11号资
管产品

6,070,872.00

7.90%

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6,476.00

7.43%

4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私银专属16011号中

4,525,415.00

5.89%




金交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元达信资本-民生银行-元达信资本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

3,999,200.00

5.20%

6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鼎锋另类策略
6期基金

3,895,000.00

5.07%

7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31,933.00

3.95%

8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687,646.00

3.50%

9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鼎锋成长17期证券投资基金

2,295,748.00

2.99%

1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

2,107,906.00

2.74%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624.65

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44,874,022.8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30,477,979.2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315,871,138.6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33,423,431.6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12,925,686.21



注:本期申购中包含转入份额,本期赎回中包含转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变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新增2个交
易单元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2个交
易单元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2个交
易单元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2个交
易单元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0

-

-

-

-

撤销1个交
易单元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14,164,579.64

95.30%

12,950,500,000.00

21.94%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158,557.81

2.25%

23,218,300,000.00

39.34%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6,683,700,000.00

28.27%

-

-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4,783,400,000.00

8.11%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727,000,000.00

1.23%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3,199,704.94

2.45%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651,000,000.00

1.10%

-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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