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川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0:01:0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
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
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
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
司2016-050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6-051
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
的议案》。



公司为川润液压和川润动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
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
为。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52号公告(刊载于
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
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拟由公司、川润动力和川润液压向汇丰银行申请金
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财资产品(远期、期
权等财资产品)。


为便于办理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期。


因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6,100万元人民币,与本次向汇丰银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合计52,724万元人民币,按相关规定累计授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因此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53号公
告(刊载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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