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拓普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689 公司简称:拓普集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邬建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铁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铁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其他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拓普 集团、股份公司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迈科香港 指 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金仑 指 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 股东之一 宁波金润 指 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 股东之一 报告期 指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董事会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拓普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 Tuopu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uopu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邬建树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明臻 龚玉超 联系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电话 0574-86800850 0574-86800850 传真 0574-86800877 0574-86800877 电子信箱 wmz@tuopu.com gyc@tuopu.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800 公司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800 公司网址 www.tuopu.com 电子信箱 gyc@tuopu.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拓普集团 601689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注册变更情况。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67,256,528.48 1,440,370,064.53 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8,592,996.21 212,732,008.83 2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41,905,816.00 194,875,989.37 24.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009,808.04 62,558,516.51 195.7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24,351,238.47 3,155,947,251.85 8.50 总资产 4,537,507,851.13 4,129,791,766.13 9.8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6 13.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6 1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37 0.33 12.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6 9.34 减少1.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7.35 8.56 减少1.21个百分点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66,958.5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9,63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5,796,819.7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203,112.38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39,768.72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727,890.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173.82 所得税影响额 -4,536,278.50 合计 26,687,180.21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市场环境及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是 1109.94 万辆和 1104.23 万辆,同比增长 7.32%和 9.23%。 其中,新能源车销售 17.0 万辆,同比增长 126.9%。产销总体平稳增长,新能源汽车增速放量(根 据中汽协数据)。 2、 经营情况 报告期是公司上市第二年,公司加速推动“新常态”战略的落实,获得一系列成果。实现营 业收入166,725.65万元,同比增加1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59.30万元,同 比增加26.26%。 动力底盘事业部之减震系统 – 坚持研发领先、拓展全球市场。继获得第一个全球平台订单 后,为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公司在巴西设立了第一个海外生产基地,为通用等国际汽车厂商 提供本土化供货服务,同时兼顾海外自主品牌,大大提高了客户粘性。标志着公司的全球供货能 力跨上了新的台阶,为进一步打开海外市场奠定基础。 动力底盘事业部之悬架系统 – 发展轻量化悬架,打破外资垄断 依托汽车轻量化这一行业发 展趋势,悬架系统持续保持高增长。报告期内完成销售收入11,323.02万元,同比增长30.77%。 饰件事业部 – 掌握环保材料核心技术、拥有全产业链的成本控制优势。乘着政策东风,在 细分行业变革过程中,人退我进,获得恢复性增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电子事业部 -电子真空泵作为公司投产的第一个电子项目,持续保持超高增速。除了供应国 内汽车厂家外,短期内突破性的获得海外主机厂订单,与国际著名企业同台竞技。第二代产品汽 车智能刹车系统研发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上述两大产品募集 资金,用于投入研发和产能建设,加速赶超国际领先水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67,256,528.48 1,440,370,064.53 15.75 营业成本 1,150,099,678.75 1,027,869,110.05 11.89 销售费用 86,584,546.77 68,860,841.91 25.74 管理费用 153,633,611.36 116,806,787.52 31.53 财务费用 -3,269,128.81 -459,214.71 -61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009,808.04 62,558,516.51 195.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632,410.50 -1,054,762,085.0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359,904.43 1,132,632,585.18 不适用 研发支出 79,750,568.95 63,365,214.34 25.8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减震器、内饰功能件产品保持稳定增长,锻铝控制臂和智能刹 车系统产品快速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相应运费、仓储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相应的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大幅 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长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涉及的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涉及的相关议案; 2016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488号); 2016年7月26日,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88号); 2016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涉及的相关议案; 2016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拓普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50); 2016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拓普集团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工作均平稳有序进行,无重大经营计划变化情况。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汽车零 部件 1,641,785,027.94 1,141,130,430.11 30.49 16.15 12.14 增加2.4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减震器 846,944,232.88 551,437,056.59 34.89 14.37 10.06 增加2.55 个百分点 内饰功 能件 631,354,325.93 476,850,665.47 24.47 11.88 9.49 增加1.64 个百分点 锻铝控 制臂 113,230,191.72 86,120,921.03 23.94 30.77 28.70 增加1.22 个百分点 智能刹 车系统 50,256,277.41 26,721,787.02 46.83 127.79 89.28 增加10.82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1,252,309,971.69 21.22 国外 389,475,056.25 2.40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球同步研发能力 公司一直秉承“研发是拓普未来”的宗旨,持续不断地加大软硬件投入、人才培养和引进。 传统主业继续保持行业国内领先、紧跟国际水平的势头。除此以外,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主要 用于两大优势汽车电子项目产能建设和研发投入,打造出软硬件均达国际领先水平的汽车电子研 发平台。 2、初步全球供货能力 继在加拿大多伦多、美国底特律、德国威因海姆、瑞典哥德堡、法国勒瓦卢设立商务、物流、 技术等服务机构后,公司又在巴西投资设立首个海外生产基地,进一步强化了全球供货能力,为 后续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3、全产业链优势 2016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出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将于2017 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决定内饰功能件VOC排放的关键是原材料。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掌握汽 车软内饰环保原材料生产技术、并拥有全产业链具备成本控制优势的供应商,将使公司在细分行 业整合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将乘势扩大市场份额。 4、销售渠道优势 渠道多样化:OEM主机配套、汽车后市场业务两大方向;国内、国外两大市场齐头并进。销 售渠道覆盖全球通用、福特、克莱斯勒、沃尔沃、奥迪、大众、奔驰、宝马等主机厂,和欧美一 线售后品牌进口商。 客户粘性:为主机厂提供NVH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测试、整车综合NVH评价),被某些主 机厂誉为“稀缺合作伙伴”。电子真空泵作为汽车制动系统核心电子产品,经过3年多的市场检 验已经获得多家主机厂认可。公司作为全球为数不多具备量产电子真空泵能力的制造商,产品除 了替代进口还打入了国际市场,大大增强了公司的“稀缺性”。 5、稳健而具前瞻性的战略布局、管理层的发展欲望 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了稳健且具前瞻性的战略布局。 减震系统和内饰系统,牢牢把握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国内、国际两大 市场相形益彰,配套、售后业务模块齐头并进,多年来始终保持着超行业的发展速度。 积极开发新兴项目。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关注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很早就洞察到汽车轻量化、 健康环保、节能降耗、智能驾驶的行业方向,逐步设立了轻量化悬架系统、环保纤维、电子真空 泵、智能刹车系统等项目,并陆续开花结果。 IPO前,公司依靠内生方式发展。IPO后,公司相继成立了宁波拓普投资有限公司、拓普集团 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启动了对芜湖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并购程序(最终放弃)、 和非公开发行。在“新常态”下,公司管理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资源,加速推进公司发展的步伐。 6、企业文化优势 拓普司训“不断攀登,大有希望”充分体现了公司成长历程。公司从生产发动机减震部件起 步,依靠自身力量逐步开拓出汽车内饰功能件、轻量化悬架系统、电子真空泵、智能刹车系统等 业务。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找准方向,不断攀登”,这已经成为拓普集团的企业精神。 自董事长提出“客户满意、员工满意、社会满意、股东满意、伙伴满意”五大关系,公司管理层 始终秉承这一宗旨。 (1)对客户,坚持以领先的技术和贴心的服务,保持与客户足够的“粘性”; (2)对股东,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承诺在满足分红条 件的情况下,分红比例不低于30%。2015年是公司上市第一年,以接近当年可分配利润100%的分 红比例践行了上述承诺; (3)积极回报社会,依法经营,不折不扣的履行足额纳税、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公共职责。 上市之前,公司就已陆续在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设立奖学金回报教育; (4)诚信经营,平等对待供应商伙伴,培养和引领他们与公司共成长; (5)对员工,公司实行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合理的薪酬制度并坚持“以人为本、知人善任、 爱才育才、任人唯贤”的理念,具体体现在“把机会留给自己人”,晋升渠道公平畅通。在公司 高速发展过程中,内生式培养的人才源源不断的被输送到各个重要岗位,边使用边培养,造就了 一批年轻而又充满激情的中高层管理团队,形成一种良性的内部竞争环境。公司鼓励内部创业, 为有想法有冲劲的员工提供内部创业平台,为他们提供充分施展才华和抱负的舞台。同时良好的 职业发展平台也吸引了大量外部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公司。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委托理财起 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 止日期 报酬确 定方式 预 计 收 益 实际收 回本金 金额 实际获得 收益 是否 经过 法定 程序 计提 减值 准备 金额 是否 关联 交易 是 否 涉 诉 资金来源并 说明是否为 募集资金 关联 关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7,000 2015-10-30 2016-02-02 保本浮 动收益 7,000 58.63 是 否 否 募集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0,000 2015-11-18 2016-03-24 保本浮 动收益 10,000 121.78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0,000 2015-11-18 2016-03-25 保本浮 动收益 10,000 118.18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5,000 2015-10-28 2016-04-26 保本浮 动收益 5,000 86.78 是 否 否 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7,500 2015-10-30 2016-05-04 保本浮 动收益 7,500 134.17 是 否 否 募集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5,000 2015-11-18 2016-05-16 保本浮 动收益 15,000 273.70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0,000 2016-06-28 2016-08-02 保本浮 动收益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0,000 2016-06-28 2016-08-02 保本浮 动收益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15,000 2016-06-28 2016-08-02 保本浮 动收益 是 否 否 自有资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北仑支行 保本型理 财产品 5,000 2016-06-28 2016-09-28 保本浮 动收益 是 否 否 募集资金 合计 / 94,500 / / / 54,500 793.24 / / /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单笔不得超过 15,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4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35,000万元。 在报告期前获得授权的到期委托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本金并按合同获得收益。 上述受托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理财行为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方名称 委托贷 款金额 贷款 期限 贷款 利率 借款用 途 抵押物或 担保人 是否 逾期 是否关 联交易 是否 展期 是否 涉诉 资金来源并说明 是否为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 预期收益 投资盈亏 博格思拓普 750.00 1年 4.35% 补充流 动资金 无 否 是 是 否 否 合营公司 32.63 32.63 博格思拓普 400.00 1年 4.60% 补充流 动资金 无 否 是 否 否 否 合营公司 18.40 18.40 博格思拓普 700.00 1年 4.85% 补充流 动资金 无 否 是 否 否 否 合营公司 33.95 33.95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为合营公司博格思拓普提 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期限在12个月以内,按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首次发行 139,197.75 10,624.03 103,905.01 35,292.74 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年产260万套汽车减震器项目、 年产80万套汽车隔音件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仍在实施或 建设中,尚需继续投入。尚未使用的资金将按募投计划投 入募投项目。 合计 / 139,197.75 10,624.03 103,905.01 35,292.7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9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7元,募集资金总额1,467,86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889,495.56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391,977,504.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3月16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5]第6101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3,905.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92.74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9,274.66万元,差额26,018.08万元由购 买理财产品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2,000万元及减去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981.92万元构成。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 名称 是否 变更 项目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 报告期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累 计实际投入 金额 是否 符合 计划 进度 项目进 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 情况 是否 符合 预计 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 明 变更原因 及募集资 金变更程 序说明 年产260万 套汽车减 震器项目 否 85,527.00 6,665.07 61,977.28 否 72.47 8,099.00 8,141.78 是 未完工,因IPO暂停等多 因素导致上市进程缓慢, 募集资金迟迟没有到位影 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年产80万 套汽车隔 音件项目 否 43,626.00 3,958.96 31,882.98 否 73.08 2,772.50 3,125.17 是 未完工,因IPO暂停等多 因素导致上市进程缓慢, 募集资金迟迟没有到位影 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否 10,044.75 0.00 10,044.75 100% 不适用,无法单独计算 合计 / 139,197.75 10,624.03 103,905.01 / / / / /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1) 本报告期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5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336.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报告期资产 总额 报告期负债 总额 报告期净资 产总额 报告期营业 收入 报告期净利 润 拓普智能刹车 2,000.00 7,371.56 1,872.03 5,499.53 5,027.32 1,682.19 拓普机电 2,000.00 2,969.99 2,062.72 907.27 39,837.51 -22.95 拓普部件 2,000.00 1,124.19 381.31 742.88 55,102.81 -103.36 拓普声动 2,000.00 702.76 116.75 586.01 62,055.51 -122.07 上海京普 600.00 693.91 223.65 470.26 1,062.31 -210.59 柳州迈高 4,690.00 4,398.89 201.18 4,197.71 1,186.08 -228.01 拓普北美 5.00 10,718.04 11,041.33 -323.29 26,035.81 -106.36 拓普电器 413.84 8,357.88 1,427.73 6,930.15 3,656.13 544.12 安通林拓普 1,464.22 13,051.99 5,692.51 7,359.48 16,700.21 1,659.94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16元 (含税),共计399,845,600.00元。现金红利于2016年8月17日发放完毕。详见公司于2016 年8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拓普集团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16-046)。 (二) 半年度拟定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无。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股 份 限 售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 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015年3月, 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得超过发行人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的5%;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 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处理)。 同时,迈科香港还承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迈科香港进一步承 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减持”)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 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迈科香港现金分 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015年3月, 5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 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2、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 承诺函中与本公司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济实体或者本公司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 等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拓普集团 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拓普集 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1、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 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 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 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 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 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拓普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拓普集 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回购原 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并督促发行人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人股票 发行价格和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 回购价格,购回全部已经出售的原限售股股份, 若发行人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事项的,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 30天内, 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015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为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数,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迈科 香港进一步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 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2015年3月, 3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迈科国际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 自2012年8月31日起,不会促使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发行上市取得的任何募集 资金用于或者实质用于房地产业务或者房地产企业。 2012年8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宁波金仑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 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 2015年3月,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宁波金仑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目前持股数量的80%,剩余所持股份将 于锁定期满后13至24个月内减持完毕;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 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宁波金仑还承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宁波金仑进一步承 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减持”)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 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宁波金仑现金分 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015年3月, 3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宁波金仑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1、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 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 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本企业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 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 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拓普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对拓普集 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宁波金仑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1、本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 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2、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 承诺函中与本企业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企业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济实体或者本企业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 等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拓普集团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对拓普集 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其 他 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前30个 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回购价格,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的,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 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015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为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数,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进一步承诺,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 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为稳定股价回购公 司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 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015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自2012年8月31日起,不会将本次发行上市取得的任何募集资金用于或者实质上用于房地产 业务或者房地产企业。 2012年8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邬建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 公司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 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间接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2015年3月, 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邬建树 1、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 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 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易 3、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制 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拓普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拓普集团、 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邬建树 1、本人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 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 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 中与本人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 济实体或者本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 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拓普集团享有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拓普集团、 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邬建树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 赔偿方案为准。 2015年3月, 持续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2,000 80.11 -4,160 -4,160 47,840 73.7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160 6.41 -4,160 -4,160 0 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4,160 6.41 -4,160 -4,16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47,840 73.70 47,840 73.7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47,840 73.70 47,840 73.70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 12,910 19.89 +4,160 +4,160 17,070 26.30 1、人民币普通股 12,910 19.89 +4,160 +4,160 17,070 26.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4,910 100 64,910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3月2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股东包括:宁波金仑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锁定期均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上述两家股东所持有的共计4160万股限售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披露了《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7)。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报告期解除 限售股数 报告期增加 限售股数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 期 宁波金仑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0,584,960 40,584,960 0 0 IPO股份 限售承诺 2016年3月 19日 宁波金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15,040 1,015,040 0 0 IPO股份 限售承诺 2016年3月 19日 合计 41,600,000 41,600,000 0 0 /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