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先进数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1:05:55 中财网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
(四)


二零一五年九月

3-3-5-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释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内,除下述另行说明外,相关词语与本所于 2014年 6月
20日出具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4)第 103号)及其后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项下
之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序号 简称 名称
1.《补充法律意见(四)》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四)(京天股字 (2015)第 047-2号)
2.《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指
国泰君安于 2015年 9月 10日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编制的更新的《招股说明书》

3-3-5-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TIANYUAN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电话: (8610) 5776-3888; 传真: (8610) 5776-3777.
网址: www.tylaw.com.cn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四)

京天股字(2015)第 047-2号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担任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


本所律师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14
年 6月 20日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并于 2014年 9月 15
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15年 3月 16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
(二)》,于 2015年 6月 4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三)》。根据发行人的委托,
本所律师现就《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之日至今发行人相关情况的变化和更
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发行上市

3-3-5-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依法对本所在
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条件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年 8月 25日出具的大信审
字[2015]第 1-01286号《审计报告》及大信专审字 [2015]第 1-00861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发行人的以下情况未发生变化,仍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
上市的实质条件:

1、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于 2000年 10月 31日设立,其设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11月 29日,发行人以于基准日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在三
年以上。

(2)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9,000万元,本次拟发行 3,000万股,每股
面值 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万元。

2、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
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
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
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3-3-5-4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
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还需
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上市还需要获得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发行人业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仍为提供面向商业银行为主的 IT解决方案及服务,包括
软件解决方案、IT基础设施建设及 IT运维服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5年 8月 25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5]第 1-01286号《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12、2013、2014年度和 2015年 1-6月合并范围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48,709,078.65元、979,092,915.31元、1,139,086,858.67元和 473,907,152.70元,
全部来自于其主营业务收入。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关联交易方面的更新

(一)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 2015年 1月
至 6月,发行人与其关联方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偶
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自然人无偿为发行人提供关联担保。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
行人的关联自然人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提供的尚未解除的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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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担保合同编

授信合
同编号
担保人贷款银行
担保
限额
(万元)
贷款
余额
(万元)
贷款期限
担保期

担保
方式
YYB27(高1,291.6 2015年
2月
13主合同
保) YYB27华夏银行股1 日起
10个月项下债
务履行
期届满
之日起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1 20140049/
20140050/
20140051/
(融资)
2014003
5
铠、朱胡
勇、吴文胜
林鸿、李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
支行
8,000
1,674.5
4
2015年
4月
7
日起
8个月
20140052 两年
1,000
2015年
1月
22
日起
10个月
主合同
项下债
务履行
期届满
之日起
两年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807.54
2015年
1月
23
日起
11个月
192.46
2015年
1月
23
日起
9个月
林鸿、杨格
1,500
2015年
2月
9
日起
12个月
2 0255605 0255605
平、吴文
胜、朱胡
勇、罗云
波、庄云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
园支行
8,000
500
2015年
3月
4
日起
9个月
500
2015年
3月
4
日起
10个月
江、李铠
500
2015年
3月
5
日起
10个月
950
2015年
5月
26
日起
12个月
1,050
2015年
5月
26
日起
11个月
1,000
2015年
6月
1
日起
12个月
3 2015招双授
038号
2015招
双授
038

林鸿、李
铠、罗云
波、朱胡勇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榆树
支行
7,000 2,000
2015年
5月
29
日起
12个月
主合同
项下债
务履行
期届满
之日起
两年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4
个高保字第
1500000918
03号
公授信
字第
1500000
091803

林鸿、李
铠、罗云
波、杨格
平、朱胡
勇、庄云
江、吴文胜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
业部
6,000 5,000
2015年
6月
15
日起
12个月
主合同
项下债
务履行
期届满
之日起
两年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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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
1、发行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在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如
下:

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人颁发日期
1 发行人
ADT-报表集成平
台软件 V2.0
2013SR01011
5
2013年 1
月 30日
2012年6月30日
2 发行人
ADT-统一对账系
统软件 V1.0
2012SR07999
2
2012年 8
月 28日
2012年6月10日
3 发行人
ADT-统一支付系
统软件 V2.0
2012SR07992
3
2012年 8
月 28日
2012年5月30日
4 发行人
ADT-网络巡检管
理系统软件 V1.0
2012SR06116
4
2012年 7
月 9日
2012年 5月 1日
5 发行人
ADT-网络服务管
理工具软件 V1.0
2012SR06116
2
2012年 7
月 9日
2011年 3月 1日
6 发行人
ADT-应急协作系
统软件 V1.0
2012SR06055
5
2012年 7
月 6日
2011年 5月 1日
7 发行人
ADT-企业 ETL服
务管理平台软件
V4.4
2011SR10421
0
2011年 12
月 31日
2010年4月22日
8 发行人
ADT-统一通信套
件软件 V1.0
2011SR07623
7
2011年 10
月 24日
未发表(开发完成
日为 2010年 6月
30日)
9 发行人
ADT-企业应用集
成平台软件 V3.2
2011SR07180
4
2011年 10
月 9日
2010年3月21日
10发行人
ADT-报表集成平
台 V1.0
2010SR03219
4
2010年 7
月 2日
2009年 12月 31

11发行人
ADT-先进历史数
据归档管理系统
V1.0
2010SR00461
7
2010年 1
月 26日
2009年 11月 30

12发行人
ADT-银行保险服
务系统 V1.0
2010SR00169
1
2010年 1
月 11日
2008年 12月 31

13发行人
先进数通公司企业
现金管理系统
V1.0
2009SR04648
4
2009年 10
月 16日
2008年 12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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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人颁发日期
14发行人
企业渠道应用平台
V1.0
2009SR04648
2
2009年
10

16日
2008年
12月
31

15发行人
ADT-企业
ETL服
务管理平台软件
V4.0
2008SR07517
2008年
4

18日
2008年
2月
29日
16发行人
ADT-信息资产管
理系统 V3.0
2007SR19119
2007年
12

3日
2007年
8月
16日
17发行人
ADT-应用数据交
换平台系统软件
V1.0
2006SR05534
2006年
5

8日
2005年
7月
15日
18发行人
信用卡网上银行业
务系统
V1.0
2005SR11547
2005年
9

28日
2005年
6月
20日
19发行人
ADT-特色管理平
台 V1.0
2005SR08718
2005年
8

5日
2005年
5月
11日
20发行人
ADT-渠道综合监
控系统软件
V2.0
2005SR01495
2005年
2

5日
2004年
11月
6日
21发行人
ADT-会计结算考
核及风险监控系统
软件 V1.0
2004SR09539
2004年
9

30日
2004年
4月
10日
22发行人
ADT-个人金融服
务系统软件 V1.0
2004SR09510
2004年
9

28日
2004年
6月
8日
23发行人
ADT-企业应用集
成平台软件
V3.0
2004SR02819
2004年
3

31日
2004年
2月
12日
24发行人
综合柜员业务量统
计分析考核系统
V1.0
2004SR00804
2004年
1

30日
2002年
11月
12

25发行人
自助设备综合前置
系统 V1.0
2003SR5148
2003年
6

16日
2002年
12月
12

26发行人
个人贷款核算系统
V1.0
2002SR3185
2002年
10

16日
2002年
4月
15日
27发行人
校园一卡通系统
V1.0
2002SR3167
2002年
10

16日
2002年
8月
31日
28发行人
委托性住房金融业
务系统 V1.0
2002SR3166
2002年
10

16日
2002年
3月
15日
29发行人
金融中间业务平台
软件 V2.0
2002SR0487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1月
3日
30发行人
ADT-金融前端平
台软件 V2.0
2002SR0486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0月
5日

3-3-5-8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人颁发日期
31发行人
商业银行综合业务
系统 V1.0
2002SR0485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8日
32发行人
信息资产管理系统
V1.0
2002SR0484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4月
1日
33发行人
设备管理系统
V1.0
2002SR0483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27

34发行人
数据库智能管理系
统 V1.0
2002SR0482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25

35发行人
个人消费信贷系统
V1.0
2002SR0481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15

36发行人
综合服务平台软件
V2.0
2002SR0480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1日
37发行人
大前置平台软件
V2.0
2002SR0479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10

38发行人
软件错误跟踪管理
系统 V1.0
2002SR0478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8月
18日
39发行人
个人外汇买卖系统
V1.0
2002SR0477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月
8日
40发行人
客户服务管理系统
V1.0
2002SR0476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21

41发行人
网络终端服务平台
软件 V1.0
2002SR0475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4月
26日
42发行人
统计信息系统
V1.0
2002SR0474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10

43发行人
重要客户接口系统
V1.0
2002SR0473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9月
30日
44发行人
外汇业务系统
V1.0
2002SR0472
2002年
6

14日
2001年
12月
8日
45发行人
企业信息交换平台
V1.0
2001SR3736
2001年
9

11日
2001年
7月
10日
46发行人
ADT-银行中间业
务平台
Starring
V1.0
2000SR1873
2001年
4

12日
2000年
9月
2日
47发行人
ADT-金融前端平

Sunrise V1.0
2000SR1834
2001年
4

12日
2000年
9月
2日
基于
Web体系结
48发行人
构和分布式对象模
型的应用系统开发
2001SR0487
2001年
2

20日
2001年
1月
8日
及运行平台 V1.0

3-3-5-9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人颁发日期
49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服务
总线软件
V2.0
2013SR15782
4
2013年
12

26日
2013年
11月
1日
50发行人
先进数通渠道综合
监控系统软件
V3.0
2013SR15667
7
2013年
12

25日
2013年
10月
30

51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渠道
应用平台软件
V2.0
2013SR15654
0
2013年
12

25日
2012年
12月
12

52发行人
先进数通统一客户
服务平台
.客户评
级系统软件
V1.0
2013SR05159
4
2013年
5

29日
2012年
12月
31

先进数通统一客户
53发行人
服务平台
.客户信
息管理系统软件
2013SR05091
5
2013年
5

28日
2012年
12月
31

V1.0
先进数通信息应用
54发行人
管理软件包
.调度
与监控平台软件
2014SR01758
3
2014年
2

14日
2013年
6月
30日
V1.0
55发行人
先进数通数据会议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712
3
2014年
1

20日
2013年
4月
8日
56发行人
先进数通电话计费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5
3
2014年
1

16日
2012年
10月
10

57发行人
先进数通
IP广播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4
6
2014年
1

16日
2012年
10月
10

58发行人
先进数通监控协作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4
3
2014年
1

16日
2013年
5月
8日
59发行人
先进数通征信监管
报送软件
V1.0
2014SR07550
8
2014年
6

11日
2014年
1月
15日
60发行人
先进数通消息邮局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9116
3
2014年
7

4日
2014年
4月
29日
61发行人
先进数通便捷会议
系统软件
V6.0
2014SR09117
0
2014年
7

4日
2014年
3月
28日
62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数据
补录平台软件
V1.0
2014SR09117
9
2014年
7

4日
2013年
12月
31

63发行人
先进数通新一代商
业银行管理信息系
统软件
V2.3
2014SR09214
6
2014年
7

5日
2013年
11月
5日

3-3-5-10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人颁发日期
64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应用
平台软件
V3.3
2014SR10777
4
2014年
7

29日
2014年
4月
30日
65发行人
先进数通元数据管
理平台软件
V1.0
2014SR143047
2014年
9月
23日
2013年
12月
10

66发行人
先进数通银行历史
数据管理平台
V2.0
2014SR143078
2014年
9月
23日
2014年
4月
1日
先进数通智慧银行
67发行人
汇聚分析平台-分
析型服务端软件
2014SR151911
2014年
10

14日
2014年
7月
10日
V1.0
68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应用
平台软件
V5.0
2014SR152156
2014年
10

14日
2014年
6月
30日
69发行人
先进数通网络巡检
管理系统软件
V2.0
2014SR184755
2014年
12

1日
2014年
6月
18日
70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统一
数据补录平台软件
V1.0
2014SR184767
2014年
12

1日
2014年
6月
30日
71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统一
指标管理及应用平
台软件
V1.0
2014SR185132
2014年
12

1日
2013年
10月
31

先进数通智慧银行
72发行人
汇聚分析平台-网
点营销管理软件
2014SR198220
2014年
12

17日
2013年
12月
31

V1.0
73发行人
先进数通银行卡前
置系统软件
V1.0
2015SR15034
2
2015年
8

4日
2015年
1月
23日
74发行人
先进数通数据脱敏
管理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90
3
2015年
8

4日
2015年
3月
31日
75发行人
先进数通通用数据
查询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89
6
2015年
8

4日
2015年
5月
31日
76发行人
先进数通
P2P网
贷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86
6
2015年
8

4日
2013年
11月
25

77发行人
先进数通统一会议
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15SR09364
2
2015年
5

29日
2014年
10月
16


3-3-5-1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序号
著作权

软件名称登记号
登记证书
颁发日期
首次发表日期
78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数据
调度与监控平台软
件 V5.0
2015SR16301
1
2015年 8
月 21日
2015年6月30日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1、房屋租赁合同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披
露的主要房屋租赁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之中。

2、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将要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重大授信合同
授信银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期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6,000 2015年6月10日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不超过1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7,000 2015年5月29日
2015年5月29日至
2016年5月27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8,000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6月18日至
2015年6月18日
北京银行海淀园支行 8,000 2015年1月13日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2个月

(2)重大借款合同
借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
借款期限
(月)
未结清本
金余额
(万元)
1,500 2015年 2月 9日 12 1,500
北京银行海淀园支行
1,000 2015年 1月 22日 10 1,000
807.54 2015年 1月 23日 11 807.54
192.46 2015年 1月 23日 9 192.46

3-3-5-1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借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起始日
借款期限
(月)
未结清本
金余额
(万元)
500 2015年 3月 4日 9 500
500 2015年 3月 4日 10 500
500 2015年 3月 5日 10 500
950 2015年 5月 26日 12 950
1,050 2015年 5月 26日 11 1,050
1,000 2015年 6月 5日 11 1,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双榆树支行
2,000 2015年 5月 29日 12 2,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
5,000 2015年 6月 15日 12 5,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1,674.55 2015年 4月 7日 8 1,674.55
京中关村支行 1,291.61 2015年 2月 12日 10 1,291.6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长安支行
2,000 2015年 8月 10日 12 2,000

3、软件解决方案业务销售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软件解决方
案业务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 6月,发行人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人月技术服务合同》,
约定发行人向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相关 IT技术服务,合同总价为
10,513,600.0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数据平台及综合报
表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数
据平台及综合报表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及实施服务,合同总价为8,360,000.00元。


2014年 4月,发行人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行内综合查询及报表系统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提供综合查询及报表系统开发服务,合同总价为 7,150,000.00元。


2015年 4月,发行人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数据仓
库开发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
仓库项目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总价为 5,180,000.00元。


3-3-5-1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2014年
9月,发行人与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框架协
议》,约定发行人完成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包商银行主数
据存储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发行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人月
数量进行费用核算。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4、IT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销售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IT基础设
施建设业务销售合同如下: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
发行人向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IT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设备,合同总价为
12,272,471.00元。



2015年
3月,发行人与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签署《网络
安全集成项目(
I)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
公司提供网络安全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总价为
11,939,242.00元。



2015年
2月,发行人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署《邮政信息网省中心网络改
造一期工程交换机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提供交换机
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
10,808,670.0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署《邮政信息网省际网络扩容
工程省内接入
CE交换机硬件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提供交换机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
8,554,636.0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15年同城
机房建设项目第四标段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
ORACLE软件、硬件设备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5,100,000.00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3-3-5-14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5、IT运维服务业务销售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IT运维服
务业务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
2月,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14-2105年度第
二批网络及客服设备维保项目包—CISCO维保采购合同(数据中心)》,约定发
行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CISCO(思科)设备维保服务,合同总
价为
9,213,480.00元。



2015年
3月,发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14-2105年度第二
批网络及客服设备维保项目包一
CISCO维保采购合同(备援测试中心)》,约定
发行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CISCO(思科)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总价为
3,268,368.00元。



2014年
10月,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署
《2014-2015年度核心网络设备保修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提供
2014-2015年度核心网络设备保修服务,合同
总价为
3,071,776.5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维护服务
采购合同(2015年度全辖网络设备)》,约定发行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分行提供
2015年度全辖网络设备维保专项服务,合同总价为
1,867,519.00
元。



2015年
6月,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签署《2015-2017年
Cognos
软件维护(综合统计)项目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

Cognos工具软件维护专项服务,合同总价为
1,616,000.00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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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6、采购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采购产品的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 6月,发行人与中建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发
行人向中建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华为硬件设备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11,552,556元。


2015年 2月,发行人与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计算机设备产品,合同
总价为 7,736,911元。


2015年 1月,发行人与沈阳瀚澜特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两地三中心网络系
统建设项目合同书》,约定发行人向沈阳瀚澜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华为硬件设备
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5,405,500元。


2015年 3月,发行人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
发行人向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采购硬件设备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4,594,446元。


2015年 3月,发行人与中建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发
行人向中建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华为硬件设备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4,160,040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发行人
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按合并报表口径金额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元)
1 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 保证金 2,457,8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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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2 广东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 保证金 1,127,500.00
3 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 押金 924,900.00
4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保证金 689,645.00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
保证金 533,830.80

2、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按合并报表口径的其
他应付款余额为 2,514,677.08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
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均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未
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1、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共
召开过 1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 4月 3日

2、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共
召开过 2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5年 3月 9日
2.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年 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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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3、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共
召开过 1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5年 3月 12日

(二)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
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其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七、发行人的税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在2011至2013年度内依法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发行人已经于 2014年 10月 30日获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重新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11003025),被依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
将依法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发行
人将享有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已
依法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登记手续,自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国税软字
[2015]20150211060039号、海国税软字[2015]20150211060038号、海国税软字
[2015]20150211060042号、海国税软字[2015]20150211060040号),发行人的下
述软件产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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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序号软件产品名称优惠政策执行起始日
1 先进数通元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简称:元数据管理平
台]V1.0
2015年 2月 1日
2 先进数通智慧银行汇聚分析平台 -网点营销管理软
件[简称:iBOCA. BMM]V1.0
2015年 2月 1日
3 先进数通网络巡检管理系统软件 [简称:
NWIM]V2.0
2015年 2月 1日
4 先进数通企业统一数据补录平台软件 [简称:iMOIA.
DIP]V1.0
2015年 2月 1日

(二)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 2015年 1至 6
月享受的财政补贴如下:

根据 2012年 2月 1日起执行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
服务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获得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发放的补贴款

1.8万元。

根据 2010年 8月 1日起执行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
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0〕38号),发行人获得中关村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 60万元。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3月12日下发
的《关于公示北京市 2015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的通知》,发行人获得
2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方面的更新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至今,
发行人未发生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
出具至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徐州市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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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徐国税一简罚[2015]1167号),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先进数通因2015年7月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
江苏先进数通处以 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江苏先进数通提供的文件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江苏先进数通已按照有关处罚决定要求缴纳了全部罚款。


九、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与讨
论,并已审阅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及《补充法律意见
(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审阅。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及其摘要不会因上述引用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
的法律风险。


十、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中特别披露的事项外,《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三)》项
下披露的内容仍然真实、完整、有效;

2、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至今,发行人的相关变更事项均系因企业
正常的运营而发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任
何法律障碍或其他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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