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先进数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 (六) 二零一六年三月 3-3-1-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释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内,除下述另行说明外,相关词语与本所于 2014年 6月 20日出具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4)第 103号)及其后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项下 之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序号 简称 名称 1.《补充法律意见(六)》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意见(二)(京天股字 (2016)第 078-1号) 2.《招股说明书(封卷稿)》指 国泰君安于 2016年 3月 23日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编制的更新的《招股说明书》 3-3-1-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TIANYUAN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电话: (8610) 5776-3888; 传真: (8610) 5776-3777. 网址: www.tylaw.com.cn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京天股字(2016)第 078-1号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担任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 本所律师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14 年 6月 20日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并于 2014年 9月 15 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15年 3月 16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 (二)》,于 2015年 6月 4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三)》,于 2015年 9月 10 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四)》,于2016年1月27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五)》 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所律师现就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相关情况的变化 和更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3-3-1-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发行上市 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依法对本所在 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条件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2月 5日出具的大信审 字[2016]第 1-00591号《审计报告》及大信专审字 [2016]第 1-00407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发行人的以下情况未发生变化,仍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 上市的实质条件: 1、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于 2000年 10月 31日设立,其设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11月 29日,发行人以于基准日 2012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在三 年以上。 (2)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9,000万元,本次拟发行 3,000万股,每股 面值 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万元。 2、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 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 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严重影 3-3-1-4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 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自《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出具至今发行人 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还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 上市还需要获得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发行人业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取得 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的更新情况如下: 序 号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证书内容发证单位有效期 1 《信息系统集 成及服务资质 证书》 XZ111002012 0444 核定发行人的信 息系统集成企业 资质为壹级 中国电子信息行 业联合会 2015年 10 月 8日至 2019年 10 月 7日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仍为提供面向商业银行为主的 IT解决方案及服务,包括 软件解决方案、IT基础设施建设及 IT运维服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6年 2月 5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 1-00591号《审计报告》, 3-3-1-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发行人2013、2014和2015年度合并范围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79,092,915.31元、 1,139,086,858.67元和 1,121,444,994.16元,全部来自于其主营业务收入。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变更情况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中第七部分第二条所述,自 2015年 10月 10日起,赵宏 亮、李宏亮成为发行人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赵宏亮、李宏亮成为发行人 新的关联自然人。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与其关联方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 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自然人无偿为发行人提供关联担保。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 行人的关联自然人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提供的尚未解除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 号 担保合同编 号 授信合 同编号 担保人贷款银行 担保 限额 (万元) 贷款 余额 (万元) 贷款期限担保期限 担保 方式 公授信林鸿、李铠、中国民生主合同项 1 个高保字第 1500000918 03号 字第 1500000 091803 罗云波、杨 格平、朱胡 勇、庄云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 6000 5000 2015年 6 月 15日起 12个月 下债务履 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号吴文胜部 年 招商银行主合同项 2 2015招双授 038号 2015招 双授038 号 林鸿、李铠、 罗云波、朱 胡勇 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 双榆树支 7000 2000 2015年 5 月 29日起 12个月 下债务履 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 最高额 连带责 任保证 行 年 林鸿、杨格北京银行2015年1月 主合同项最高额 3 0255605 0255605平、吴文胜、股份有限8,000 1,000 22日起 10下债务履连带责 朱胡勇、罗公司中关 个月行期届满任保证 3-3-1-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担保合同编 号 授信合 同编号 担保人贷款银行 担保 限额 (万元) 贷款 余额 (万元) 贷款期限担保期限 担保 方式 云波、庄云村海淀园2015年1月 之日起两 江、李铠支行 807.54 23日起 11年 个月 2015年1月 192.46 23日起9个 月 2015年2月 1,500 9日起12个 月 2015年3月 500 4日起 9个 月 2015年3月 500 4日起10个 月 2015年3月 500 5日起10个 月 2015年5月 950 26日起 12 个月 2015年5月 1050 26日起 11 个月 2015年6月 1000 1日起12个 月 2016年1月 3,000 7日起12个 月 2016年1月 2,000 8日起12个 月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 1、发行人的商标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发行人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情况如下: 3-3-1-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注册号 分 类 号 商标 注册 人 取得方式有效期限 是否存 在 他项权 利 1 9538213 9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2年 12月 14 日—2022年 12月 13日 否 2 9538225 16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2年 8月 21日 —2022年 8月 20 日 否 3 9538239 37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3年 2月 7日 —2023年 2月 6 日 否 4 11776048 16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5 11775996 9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6 11782730 37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5月 7日 —2024年 5月 6 日 否 7 11782706 37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5月 7日 —2024年 5月 6 日 否 8 11776105 16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9 11776142 35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10 11775983 9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11 11776167 35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3-3-1-8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注册号 分 类 号 商标 注册 人 取得方式有效期限 是否存 在 他项权 利 12 11782785 42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5月 7日 —2024年 5月 6 日 否 13 11776129 35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4月 28日 —2024年 4月 27 日 否 14 11782720 37 发行 人 原始取得 2014年 7月 7日 至 2024年 7月 6 日 否 2、发行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在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如 下: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1. 发行人 ADT-报表集成 平台软件 V2.0 2013SR010115 2013年 1月 30日 2012年 6月 30日 2. 发行人 ADT-统一对账系 统软件 V1.0 2012SR079992 2012年 8月 28日 2012年 6月 10日 3. 发行人 ADT-统一支付系 统软件 V2.0 2012SR079923 2012年 8月 28日 2012年 5月 30日 4. 发行人 ADT-网络巡检管 理系统软件 V1.0 2012SR061164 2012年 7月 9日 2012年 5月 1日 5. 发行人 ADT-网络服务管 理工具软件 V1.0 2012SR061162 2012年 7月 9日 2011年 3月 1日 6. 发行人 ADT-应急协作系 统软件 V1.0 2012SR060555 2012年 7月 6日 2011年 5月 1日 7. 发行人 ADT-企业 ETL服 务管理平台软件 V4.4 2011SR104210 2011年 12月 31日 2010年 4月 22日 3-3-1-9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8. 发行人 ADT-统一通信套 件软件 V1.0 2011SR076237 2011年 10月 24日 未发表(开发完成 日为 2010年 6月 30日) 9. 发行人 ADT-企业应用集 成平台软件 V3.2 2011SR071804 2011年 10月 9日 2010年 3月 21日 10. 发行人 ADT-报表集成平 台 V1.0 2010SR032194 2010年 7月 2日 2009年 12月 31 日 11. 发行人 ADT-先进历史数 据归档管理系统 V1.0 2010SR004617 2010年 1月 26日 2009年 11月 30 日 12. 发行人 ADT-银行保险服 务系统 V1.0 2010SR001691 2010年 1月 11日 2008年 12月 31 日 13. 发行人 先进数通公司企 业现金管理系统 V1.0 2009SR046484 2009年 10月 16日 2008年 12月 31 日 14. 发行人 企业渠道应用平 台 V1.0 2009SR046482 2009年 10月 16日 2008年 12月 31 日 15. 发行人 ADT-企业 ETL服 务管理平台软件 V4.0 2008SR07517 2008年 4月 18日 2008年 2月 29日 16. 发行人 ADT-信息资产管 理系统 V3.0 2007SR19119 2007年 12月 3日 2007年 8月 16日 17. 发行人 ADT-应用数据交 换平台系统软件 V1.0 2006SR05534 2006年 5月 8日 2005年 7月 15日 18. 发行人 信用卡网上银行 业务系统 V1.0 2005SR11547 2005年 9月 28日 2005年 6月 20日 19. 发行人 ADT-特色管理平 台 V1.0 2005SR08718 2005年 8月 5日 2005年 5月 11日 20. 发行人 ADT-渠道综合监 控系统软件 V2.0 2005SR01495 2005年 2月 5日 2004年 11月 6日 21. 发行人 ADT-会计结算考 核及风险监控系 统软件 V1.0 2004SR09539 2004年 9月 30日 2004年 4月 10日 22. 发行人 ADT-个人金融服 务系统软件 V1.0 2004SR09510 2004年 9月 28日 2004年 6月 8日 23. 发行人 ADT-企业应用集 成平台软件 V3.0 2004SR02819 2004年 3月 31日 2004年 2月 12日 3-3-1-10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24. 发行人 综合柜员业务量 统计分析考核系 统 V1.0 2004SR00804 2004年 1月 30日 2002年 11月 12 日 25. 发行人 自助设备综合前 置系统 V1.0 2003SR5148 2003年 6月 16日 2002年 12月 12 日 26. 发行人 个人贷款核算系 统 V1.0 2002SR3185 2002年 10月 16日 2002年 4月 15日 27. 发行人 校园一卡通系统 V1.0 2002SR3167 2002年 10月 16日 2002年 8月 31日 28. 发行人 委托性住房金融 业务系统 V1.0 2002SR3166 2002年 10月 16日 2002年 3月 15日 29. 发行人 金融中间业务平 台软件 V2.0 2002SR0487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1月 3日 30. 发行人 ADT-金融前端平 台软件 V2.0 2002SR0486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0月 5日 31. 发行人 商业银行综合业 务系统 V1.0 2002SR0485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8日 32. 发行人 信息资产管理系 统 V1.0 2002SR0484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4月 1日 33. 发行人 设备管理系统 V1.0 2002SR0483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27 日 34. 发行人 数据库智能管理 系统 V1.0 2002SR0482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25 日 35. 发行人 个人消费信贷系 统 V1.0 2002SR0481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15 日 36. 发行人 综合服务平台软 件 V2.0 2002SR0480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1日 37. 发行人 大前置平台软件 V2.0 2002SR0479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10 日 38. 发行人 软件错误跟踪管 理系统 V1.0 2002SR0478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8月 18日 39. 发行人 个人外汇买卖系 统 V1.0 2002SR0477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月 8日 40. 发行人 客户服务管理系 统 V1.0 2002SR0476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21 日 41. 发行人 网络终端服务平 台软件 V1.0 2002SR0475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4月 26日 42. 发行人 统计信息系统 V1.0 2002SR0474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10 日 3-3-1-1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43. 发行人 重要客户接口系 统 V1.0 2002SR0473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9月 30日 44. 发行人 外汇业务系统 V1.0 2002SR0472 2002年 6月 14日 2001年 12月 8日 45. 发行人 企业信息交换平 台 V1.0 2001SR3736 2001年 9月 11日 2001年 7月 10日 46. 发行人 ADT-银行中间业 务平台 Starring V1.0 2000SR1873 2001年 4月 12日 2000年 9月 2日 47. 发行人 ADT-金融前端平 台 Sunrise V1.0 2000SR1834 2001年 4月 12日 2000年 9月 2日 48. 发行人 基于 Web体系结 构和分布式对象 模型的应用系统 开发及运行平台 V1.0 2001SR0487 2001年 2月 20日 2001年 1月 8日 49.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服 务总线软件 V2.0 2013SR157824 2013年 12月 26日 2013年 11月 1日 50. 发行人 先进数通渠道综 合监控系统软件 V3.0 2013SR156677 2013年 12月 25日 2013年 10月 30 日 51.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渠 道应用平台软件 V2.0 2013SR156540 2013年 12月 25日 2012年 12月 12 日 52. 发行人 先进数通统一客 户服务平台.客户 评级系统软件 V1.0 2013SR051594 2013年 5月 29日 2012年 12月 31 日 53. 发行人 先进数通统一客 户服务平台.客户 信息管理系统软 件 V1.0 2013SR050915 2013年 5月 28日 2012年 12月 31 日 54. 发行人 先进数通信息应 用管理软件包.调 度与监控平台软 件 V1.0 2014SR017583 2014年 2月 14日 2013年 6月 30日 55. 发行人 先进数通数据会 议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7123 2014年 1月 20日 2013年 4月 8日 56. 发行人 先进数通电话计 费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53 2014年 1月 16日 2012年 10月 10 日 3-3-1-1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57. 发行人 先进数通 IP广播 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46 2014年 1月 16日 2012年 10月 10 日 58. 发行人 先进数通监控协 作系统软件 V1.0 2014SR006643 2014年 1月 16日 2013年 5月 8日 59. 发行人 先进数通征信监 管报送软件 V1.0 2014SR075508 2014年 6月 11日 2014年1月15日 60. 发行人 先进数通消息邮 局系统软件 V1.0 2014SR091163 2014年 7月 4日 2014年4月29日 61. 发行人 先进数通便捷会 议系统软件 V6.0 2014SR091170 2014年 7月 4日 2014年3月28日 62.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数 据补录平台软件 V1.0 2014SR091179 2014年 7月 4日 2013年 12月 31 日 63. 发行人 先进数通新一代 商业银行管理信 息系统软件 V2.3 2014SR092146 2014年 7月 5日 2013年11月5日 64.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应 用平台软件 V3.3 2014SR107774 2014年 7月 29日 2014年4月30日 65. 发行人 先进数通元数据 管理平台软件 V1.0 2014SR143047 2014年 9月 23日 2013年12月10日 66. 发行人 先进数通银行历 史数据管理平台 V2.0 2014SR143078 2014年 9月 23日 2014年 4月 1日 67. 发行人 先进数通智慧银 行汇聚分析平台 分 析型服务端软 件 V1.0 2014SR151911 2014年 10月 14日 2014年 7月 10日 68.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应 用平台软件 V5.0 2014SR152156 2014年 10月 14日 2014年 6月 30日 69. 发行人 先进数通网络巡 检管理系统软件 V2.0 2014SR184755 2014年 12月 1日 2014年 6月 18日 70.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统 一数据补录平台 软件 V1.0 2014SR184767 2014年 12月 1日 2014年 6月 30日 71.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统 一指标管理及应 用平台软件 V1.0 2014SR185132 2014年 12月 1日 2013年10月31日 3-3-1-1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号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证书颁发日期首次发表日期 72. 发行人 先进数通智慧银 行汇聚分析平台 网 点营销管理软 件 V1.0 2014SR198220 2014年 12月 17日 2013年12月31日 73. 发行人 先进数通银行卡 前置系统软件 V1.0 2015SR150342 2015年 8月 4日 2015年1月23日 74. 发行人 先进数通数据脱 敏管理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903 2015年 8月 4日 2015年3月31日 75. 发行人 先进数通通用数 据查询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896 2015年 8月 4日 2015年5月31日 76. 发行人 先进数通 P2P网 贷平台软件 V1.0 2015SR149866 2015年 8月 4日 2013年 11月 25 日 77. 发行人 先进数通统一会 议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15SR093642 2015年 5月 29日 2014年 10月 16 日 78.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数 据调度与监控平 台软件 V5.0 2015SR163011 2015年 8月 21日 2015年6月30日 79.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服 务资产库软件 V1.0 2015SR198254 2015年 10月 16日 2015年 2月 1日 80. 发行人 先进数通数据质 量管理平台软件 V1.0 2016SR028461 2016年 2月 5日 2015年 10月 31 日 81. 发行人 先进数通企业级 数据交换平台软 件 V1.0 2016SR029071 2016年 2月 14日 2015年 10月 31 日 3、发行人的专利: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情况如下: 3-3-1-14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 注册 地 专利权人证书号 授权公告 日 2013105 91213.1 一种系统垃圾 资源的回收方 法和装置 发明中国 北京先进数通 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 第 1953834 号 2016年 2月 17 日 (二)发行人房屋租赁情况更新 1、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原租赁合同到期、续租房屋的情况如 下: (1)2015年 12月 29日,发行人与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签署了《房屋租 赁合同》,约定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号 4号楼 4层的 600㎡房屋出租给发行人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 2016年 2月 1日起 至 2018年 1月 31日止,年租金为 960,000元。 (2)2015年 10月 8日,发行人与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签署了《房屋租 赁合同》,约定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号 4号楼 7层的 600㎡房屋出租给发行人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 2015年 11月 24日 起至 2017年 11月 23日止,年租金为 960,000元。 (3)2015年 10月 8日,发行人与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签署了《补充协 议》,约定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号 4号楼地下 二层 202-203房间(建筑面积 265㎡)出租给发行人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 2015年 11月 24日起至 2017年 11月 23日止,年租金为 220,000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使用的上述房屋,相应的出租方已取得所出租房屋 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房屋的出租方尚未办理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本所律师认为,前述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不影响房屋 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除上述租赁事项外,《法律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 3-3-1-1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中已经披露的发行人的其他房屋租赁合同均在 有效期内,正在有效履行中。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1、房屋租赁合同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披 露的主要房屋租赁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之中。 2、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经发行人说明和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要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重大授信合同 授信银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期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6,000 2015年6月10日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不超过1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7,000 2015年5月29日 2015年5月29日至 2016年5月27日 北京银行海淀园支行 8,000 2015年1月13日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2个月 (2)重大借款合同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起始日 借款期限 未结清本金 余额 (万元)(月)(万元) 950 2015年 5月 26日 12 950 1,050 2015年 5月 26日 11 1,050 北京银行海淀园支行 1,000 2015年 6月 5日 11 1,000 3,000 2016年 1月 7日 12 3,000 2,000 2016年 1月 8日 12 2,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榆树支行 2,000 2015年 5月 29日 12 2,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业部 5,000 2015年 6月 15日 12 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00 2015年 8月 10日 12 500 3-3-1-1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3、软件解决方案业务销售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软件解决方 案业务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 6月,发行人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浙江农信与北京先 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人月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 社提供相关 IT系统和设备的 IT服务,合同总价为 10,513,600.0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数据平台及综合报 表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技 术开发及实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调试、上线实施、培训、系统运维 等工作,合同总价为 8,360,000.00元。 2014年 4月,发行人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行内综合查询及报表系统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提供综合查询及报表系统的开发、安装、测试、上线、推广、售后服务,合同总 价为 7,150,000.00元。 2016年 1月,发行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广西壮族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6-2018年度购买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人力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银行卡前 置系统、中间业务及其他基于产品开发的信息系统的开发集成服务及平台优化升 级服务,合同预估总价为 5,600,000.00元。 2015年 4月,发行人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南 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开发服务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广东南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仓库项目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总价为 5,180,000.00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3-3-1-1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4、IT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IT基础设施 建设业务销售合同如下: 2015年 11月,发行人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恒丰银行数据中心思 科设备系统集成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数据中心思科 设备系统集成项目的维护和技术服务,合同总价为 33,655,121.73元。 2015年 11月,发行人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恒丰银行数据中心建 设安全防护设备(迪普)系统集成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数据中心建设安全防护(迪普)设备系统集成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服务,合同 总价为 9,755,431.00元。 2015年 7月,发行人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署《邮政信息网省际网络扩容 工程省内接入 CE交换机硬件设备采供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提供交换机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 8,554,636.00元。 2015年 11月,发行人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恒丰银行私有云数据 中心建设及现网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系统集成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恒丰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私有云数据中心建设及现网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系统集成项 目的建设和技术服务,合同总价为 7,710,400.00元。 2015年 12月,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农业银行 2015 年备援测试中心及分行网络扩容更新及银行卡受理环境升级改造项目所需高端 交换机分项采购合同(备援测试中心部分)》,约定发行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华为高端交换机及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 7,413,551.72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5、IT运维服务业务销售合同 3-3-1-18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 IT运维服 务业务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 2月,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农业银行 2014-2015年度第二批网络及客服设备维保项目包一 CISCO维保采购合同(数据 中心)》,约定发行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CISCO(思科)设备维 保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9,213,480.00元。 2015年 11月,发行人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湖北省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维保服务合同书》,约定发行人向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前置、柜 面、ODS及报表系统(包括本系统的源代码、配置、应用及文档等)的运行稳 定、运行安全、运行效率提供维护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5,400,000.00元。 2015年 6月,发行人与成都东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书》,约定发行人 向成都东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CISCO、JUNIPER、Redware产品三年维修保护服 务,合同总金额为 4,500,000.00元。 2015年 1月,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农业银行 2014-2015年度备援测试中心华为交换机直签维保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华为交换机原厂维保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4,105,160.51元。 2015年 9月,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计算 机硬件设备维护支持服务采购合同》,约定发行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行提供网络硬件设备维护支持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2,766,500.00元。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合同是以发行人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的内容和 形式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6、采购合同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签署的对发行人影响较大的采购产品的合同情况如下: 3-3-1-19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2015年 12月,发行人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发 行人向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采购思科硬件设备产品,合同总价为 9,968,856元。 2015年 11月,发行人与齐普生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发行人向齐普生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品,合同总价为 8,292,099元。 2015年 12月,发行人与北明软件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发行人 向北明软件有限公司采购通信设备及服务,合同总价为 4,660,000元。 2015年 12月,发行人与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 同》,约定发行人向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品,合同总价为 1,808,812元(含增值税)。 2015年 12月,发行人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发行人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品,合同总价为 1,178,428元。 (二)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1、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按合并报表口径金 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元) 1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保证金 943,300.00 2 北京东青物业管理中心押金 924,900.00 3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证金 513,000.00 4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证金 448,776.60 5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 400,000.00 2、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按合并报表口径的 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775,252.92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 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均合法有效。 3-3-1-20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未 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1、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共召开过 2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5年 10月 10日 2.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 2月 25日 2、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共召开过 5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015年 9月 11日 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015年 9月 25日 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5年 10月 26日 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6年 2月 5日 5.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6年 2月 26日 3、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 共召开过 2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3-3-1-2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 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5年 10月 26日 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2016年 2月 3日 (二)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 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其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董事换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于 2015年 10月 10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范丽 明、林鸿、李铠、罗云波、朱胡勇、庄云江、单怀光、肖淑芳、李纪军为公司董 事(其中,单怀光、肖淑芳、李纪军为独立董事),组成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2、监事换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于 2015年 10月 10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杨格 平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赵宏亮、李宏亮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 监事会。 3、高级管理人员续聘 2015年 10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续聘林鸿 为公司总经理,续聘朱胡勇、罗云波和金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吴文胜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续聘朱胡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根据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3-3-1-2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八、发行人的税务方面的更新 (一)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在2011至2013年度内依法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发行人已经于 2014年 10月 30日获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重新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11003025),被依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 将依法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发行 人将享有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已 依法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登记手续,自 2014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国税软字 [2015]20151214060423号、海国税软字[2015]20151214060422号、海国税软字 [2015]20151214060421号、海国税软字 [2015]20151214060420号,发行人的下述 软件产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序号软件产品名称优惠政策执行起始日 1 先进数通统一会议管理系统软件 [简称: ADT-MMS]V1.0 2015年 12月 1日 2 先进数通数据脱敏管理平台软件[简称: DMP] 2015年 12月 1日 3 先进数通通用数据查询平台软件[简称: GDQP] 2015年 12月 1日 4 先进数通企业数据调度与监控平台软件[简称:Moia Control V5.0] 2015年 12月 1日 (二)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 2015年 6月 3-3-1-2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30日至今享受的财政补贴如下: 项目补贴金额(元) 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补贴款 65,900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补贴款 960,000 中关村信用中介服务项目补贴款 15,000 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方面的更新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未发 生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与讨 论,并已审阅该《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补充法律意见(六)》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重点审阅。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其摘 要不会因上述引用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十一、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中特别披露的事项外,《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 法律意见(四)》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五)》项下披露的内容仍然真实、完整、 有效; 2、自 2015年 6月 30日至今,发行人的相关变更事项均系因企业正常的运 营而发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任何法律障 碍或其他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3-3-1-24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3-3-1-25 3-3-1-26 3-3-1-27 3-3-1-28 3-3-1-29 3-3-1-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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