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久之洋: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7:20:42 中财网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6年06 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4,773.5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6.50 万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16 年5 月3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38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共13,465.14 万元(含
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10,836.04万元),收到银行利息11.63万元,支出手续费
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9,272.9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
年10月15日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06 月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06 月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本期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
洪山支行

38370188000195540

募集资金专户

374,336,544.83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光谷
科技支行

127906587810301

募集资金专户

118,393,345.81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一:《久之洋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 年5月3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
人民币108,360,396.02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久之洋
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70号)。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上述业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
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久之洋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表一:

久之洋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500(注1)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65.14(注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13,465.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
园建设项目



47,275.50

47,275.50

9,225.39

9,225.39

19.51%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



12,823.14

12,823.14

1,611.89

1,611.89

12.57%









补充流动资金



2,627.86

2,627.86

2,627.86

2,627.86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726.50

62,726.50

13,465.14

13,465.14

21.4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2,726.50

62,726.50

13,465.14

13,465.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16年5月31日,共以自筹资金10,836.04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经公司2016年6 月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36.04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6]第711770号”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所得,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人民币10,83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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