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江河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886 201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智敏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河集团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本集团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河幕墙、北京江河 指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源 指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河汇众 指 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股东。 江河钢构 指 北京江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江河 指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江河 指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江河 指 大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江河 指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创建 指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制造 指 北京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 香港江河 指 江河幕墙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马来西亚江河 指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度江河 指 江河幕墙(印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 现持有该公司99%的股权,广州江河持有1%的股权。 新加坡江河 指 江河新加坡幕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越南江河 指 江河幕墙越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澳门江河 指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现持 有该公司99.01%的股权,香港江河持有0.99%股权。 泰国江河 指 江河幕墙泰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印尼江河 指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 司现持有该公司99%股权,江河钢构持有1%的股权。 北京承达 指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25% 股权,香港江河持有其75%股权。 港源装饰 指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港源幕墙 指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河创展 指 北京江河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承达集团 指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 司的附属公司持有其75%股权,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5% 股权。 梁志天设计 指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控医疗健康 指 北控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Vision 指 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的 附属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Primary 指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截至目 前,公司系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幕墙系统、幕墙 指 建筑幕墙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内装系统、内装 指 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医疗健康 指 与医药产销及医疗服务直接相关的产业活动,也包括围绕医 药、医疗、生命健康活动相关的产业活动。 建筑装饰 指 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本身或者其建筑结构的 表面结构进行装修装饰。 公司章程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普天健、会计师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的审计机 构。 元 指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澳交所 指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江河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Jangho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ANGH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载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中岳 王鹏 联系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电话 010-60411166 010-60411166 传真 010-60411666 010-60411666 电子信箱 liuzhongyue@jangho.com wangpeng@jangho.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网址 http://www.jangho.com 电子信箱 ir@jangho.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河集团 601886 江河创建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3月30日 注册登记地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700217649F 税务登记号码 91110000700217649F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00217649F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 2016-030号《关于公司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公告》。 七、 其他有关资料 无。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6,320,304,513.48 7,119,316,346.36 -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357,343.94 200,530,361.23 1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75,411,217.37 182,170,585.83 -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770,998.69 -1,012,205,977.85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33,340,688.81 5,959,747,005.18 4.59 总资产 23,211,614,953.04 22,332,354,815.99 3.9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7 17.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7 1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5 0.16 -6.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0 3.79 减少0.19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79 3.44 减少0.65个百分 点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06,785.9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 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8,933,142.65 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 关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额合计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1,215.2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393,213.82 持有的Primary股票分红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44,138,061.85 主要系业绩补偿款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378,340.56 所得税影响额 -12,034,380.48 合计 50,946,126.5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国经济运行步入L型阶段,在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 外形势下,公司沉着应对,一方面稳扎稳打做好传统建筑装饰业务,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医疗健 康业务,通过产业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指标 完成良好,整体上保持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1、适应双主业、多元化发展,打造控股企业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江河幕墙的业务进行重组,并将公司名下建筑幕墙设计和施工等相 关资质平移给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上述重组完成后公司将转变成为一家集团控股企业,主要 承担投融资及总部管理职能,并作为集团的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孵化器。同时, 医疗健康产业作为公司未来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一极,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实现建筑装饰和医 疗健康双主业平行发展。 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架构,进一步提升“江河”的品牌形象,经上交所核准,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江河集团”。上述调整规范了集团的业务架构,更好的满足了 集团战略转型和管理需要。 2、充分依托资本市场,推动医疗健康业务发展 公司放眼全球,依靠强大的执行力和资本运作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实施了一系列医疗健 康产业布局,成功切入眼科医疗、综合医疗服务、第三方检测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 进医疗健康产业的布局,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下属公司成为澳大利亚领先的医疗服务 上市公司Primary(澳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PRY)第一大股东,占其总股本的15.94%,为公 司进一步扩大医疗业务转型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6年3月,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与澳大利亚子公司Vision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积极推动海外眼科医疗业务在国内落地,目前北京江河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已取得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该合资企业的设立正在进行之中。公司“双主业、多元化”的战略举措正有序推 进,医疗健康业务板块有望取得突破。 3、建筑装饰板块发展态势良好,协同发展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集团建筑装饰板块业务市场捷报频传,相继中标了“区域枢纽机场”-青岛新机 场航站楼,“西北第一高楼”—国瑞西安金融中心、“银川第一高楼”-德丰大厦、新加坡State Courts、匀东酒店、中海启德一号住宅精装修、尖沙咀新世界中心H2酒店、迪拜酒店和服务式 住宅室内设计等地标性代表工程。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腾讯北京总部大楼,为公司四度中标腾 讯公司“亿级”项目,体现了高端客户对公司实力、品牌、服务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举办2016年营销协同管理、招采管理大会,有力的推动各产业单位经 营协同,从机制、编制等方面全面促成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切实推动建筑 装饰板块的协同发展,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张和持续增长带来强劲动力。报告期内,幕墙、内饰 和设计齐头并进,继续保持着协同发展优势,其中湖畔广场、世纪大道SN1地块浦东金融广场商 场上部标段、凯华国际中心和北京银泰公寓私人住宅项目等协同效应明显。 4、坚持“集约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集约化经营”的年度主题,坚持以“提高效益和效率”为目标,加 强幕墙、内装、设计协同发展,贯彻实施集约化经营方针,加强精益管理,整合资源,优化流 程,提升效率和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在承接项目质量和经营效益方面严把项目质量关,同时 加强对各项关键业绩指标的管控,合理控制费用,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启动 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开始建立统一交易平台、统一采购体系和统一基础数据。促 进产业单位间点对点的资源共享转向平台性资源共享,实现阳光采购,并且促使公司在采购中 增加主动权,降本增效。报告期内,集团通过集约化经营和矩阵式管理,提高了各产业单位的经 营管理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中标额83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90%;实现营业收入63.20亿元,同比 下降1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亿元,同比增长12.8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320,304,513.48 7,119,316,346.36 -11.22 营业成本 5,569,697,551.60 6,116,807,666.77 -8.94 销售费用 93,084,066.58 98,804,430.89 -5.79 管理费用 446,241,121.59 454,658,840.17 -1.85 财务费用 23,444,744.71 113,626,200.66 -7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770,998.69 -1,012,205,977.85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7,532,085.68 -294,228,374.27 -37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682,902.45 346,401,453.54 129.41 研发支出 171,170,264.96 195,328,936.99 -12.3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4,875,926.97 86,863,959.00 -220.74 资产减值损失 18,321,558.60 14,414,276.25 27.11 所得税费用 53,985,748.16 36,760,267.28 46.86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持有的外币资产因人民币贬值而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买Primary股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尚未合并Vision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要系当期营改增政策影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无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建筑装饰板块,2016年公司计划中标额188亿元,其中幕墙系统业务95亿元,内装系统业 务93亿元。上半年公司实现幕墙系统业务中标额37亿元,内装系统业务4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 的44.15%。 医疗健康板块,2016年上半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继续以眼科为切入点,与Vision在国内设 立合资企业,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的国内落地和市场布局。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拓展眼科 和其他专科医疗业务,报告期内成为澳大利亚领先的医疗服务上市公司Primary的第一大股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装饰装 修业 6,012,987,315.79 5,350,927,397.28 11.01 -15.48 -12.48 减少 3.05个 百分点 医疗健 康业 305,138,942.43 217,693,310.17 28.66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建筑 装饰 6,012,987,315.79 5,350,927,397.28 11.01 -15.48 -12.48 减少 3.05个 百分点 医疗 健康 305,138,942.43 217,693,310.17 28.66 装饰装修业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所致。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公司及中国大陆子公司将截止2016年4月30 日已确认但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的营业税应税收入调整为增值税应税收入,营业收入由价内计税转 为价外计税冲减的营业收入在当期确认,导致毛利率下降。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 4,007,777,663.57 -13.89 海外(含港澳台) 2,310,348,594.65 -6.09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优势 (1)建筑装饰板块 公司在建筑装饰板块拥有江河(Jangho)、承达(Sundart)、港源、梁志天(SLD)等行业 知名品牌。其中江河幕墙是全球高端幕墙领先品牌,在全球各地承建了数百项难度大、规模大、 影响大的地标建筑,成为幕墙行业典范;承达集团是源自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是亚太 地区装饰行业发展的引领者;港源装饰是国内老牌的大型建筑装饰企业,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 百强前列,北方地区第一;梁志天设计是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室 内设计公司之一。集团多年来承接了一大批有代表性的、影响力大的地标工程和经典项目,打造 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高端品牌。报告期内中标的多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 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增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2)医疗健康板块 公司医疗健康板块旗下的Visio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和卓越医疗品牌,是眼 科领域的“全科医生”,在眼科医疗领域一直处于全球行业前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公司 多次增持澳洲领先医疗服务上市公司Primary。截至目前,公司持有Primary15.94%股权,成为其 第一大股东。Primary可以提供广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全科医生医疗中心提 供商,第二大的病例和影响提供商,在病理、影像等第三方检测业务具有突出优势。 2、技术优势 (1)建筑装饰板块 幕墙系统业务方面,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优势企 业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国首批55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之 一。内装系统业务方面,承达集团拥有领先的预制组装家具中心生产线和多项全球认证,是中国 内装行业获得美国建筑木结构学会质量认证的企业,承达集团预制防火门及预制窗框产品通过了 全球UL权威认证。港源装饰通过科技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行业创新的施工技术。梁志天先生在 室内设计和产品设计领域均备受推崇,其现代简约又极具东方色彩的设计作品获奖众多,梁志天 先生带领他的设计团队收获了超过130项国际和亚太区设计及企业殊荣。报告期内集团新增59 项技术专利,集团累计获得技术专利已达400余项。 (2)医疗健康板块 医疗健康业务方面,Vision在过去20年中取得了多项前沿领先技术:率先在白内障手术中 使用超声乳化术,率先采用CMICS 同轴微切口白内障手术,南半球首家激光白内障手术诊所。 Vision在眼科医疗业务方面技术优势明显。 3、管理优势 (1)战略优势 公司战略精准,笃定后发,敏锐、精准的战略眼光是公司快速扩张和转型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公司发展过程中每一次的战略定位和调整总是能准备充分,占领先机。以并购承达集团为代表, 公司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并购发展逻辑,即甄选海外技术领先、管理规范、易于复制的优质企业, 并购后把业务引入中国,依托江河成熟的国际化经验和强大的平台资源,在广阔的国内市场上做 增量快速复制,从而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精准定位,高举高打的战略优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 一般企业难以比拟的竞争优势。 (2)资本运作优势 公司上市以来已陆续完成了跨境跨交易所并购承达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港源装饰,现金收购 梁志天设计,要约收购澳交所上市公司Vision、分拆子公司承达集团香港主板上市、发起设立北 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资眼科医疗公司,增持澳洲领先医疗服务上市公司 Primary等资本运作事项,丰富的国际化资本运作经验、精干的团队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公司业务 快速扩张和跨越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做到充分授权,各产业单位和大区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通过矩阵式管 理实现高效运营,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垂直管理进行风险管控。近年来公司通过管理标准化、全 面预算管理和内部市场化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各产业单位之前的协同发展,提 升了管理效率。 (4)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是个开放、包容、进取的企业,公司的宗旨是“让客户更满意,让员工更精彩”,公司 的核心价值观是“将心比心,讲使命,负责任”。公司崇尚简单、高效的工作氛围,强调实干、 担当的工作态度,鼓励“事在人为,敢为可为即有为”,能够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降人才,为员 工打造没有天花板的舞台。鼓励变革与创新,员工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不同背景 的管理团队加盟后能够兼容并蓄,如鱼得水,铸就了公司力争上游的优秀基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股权投资主要为公司通过下属公司从二级市场购买澳大利亚上市公 司Primary(代码PRY)83,139,07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15.94%。公司累计投资2.68亿澳元, 约折合13亿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为Primary第一大股东。本次增持Primary主要基于战略投 资考虑,基于对其价值的认可和对其发展前景的信心。Primary是澳洲领先的医疗服务上市公司 之一,在病理、影像等第三方检测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能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医疗健康业务、转型 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 股比例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 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HK.02389 北控医疗健 康 181,651,477.81 4.41 5.54 162,036,453.35 0.00 -31,379,200.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通过股东受让及 二级市场认购 BMGU BHG Retail Reit 85,469,894.27 4.57 4.57 82,013,622.31 0.00 -3,456,271.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级市场购买 HK 801 金卫医疗 37,941,306.20 0 1.40 38,307,654.00 0.00 366,347.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级市场购买 PRY PRIMARY 1,355,483,185.70 2.88 15.94 1,622,811,948.74 13,308,007.63 267,950,191.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级市场购买 MVF Monash IVF Group Ltd 6,480,107.70 0 0.33 7,101,535.84 85,206.19 621,428.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级市场购买 合计 1,667,025,971.68 / / 1,912,271,214.24 13,393,213.82 234,102,494.98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①、201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河附属公司分别通过协议受让及认购北控医疗健康股份270,690,000股,通过香港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北控医 疗健康股份53,994,000股,合计持有324,684,000股,占其总股本的4.41%。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增持北控医疗健康21,000,000股,累计持有其 345,684,000股,占其总股本的5.54%。 ②、201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河通过新加坡交易所系统买入北京华联22,508,300.00个单位REIT,占其总股本的4.57%。 ③、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河控股公司承达集团通过港交所买入金卫医疗4,150万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1.4%。 ④、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河附属公司通过澳大利亚交易所二级市场购买澳 大利亚上市公司Primary 83,139,070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15.94%。 ⑤、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河附属公司通过澳大利亚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入Monash IVF Group Ltd 789,035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0.33%。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主营业务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承达集团有限 公司 669,249,489 港币 75% 建筑装饰 2,041,552,209.04 1,234,411,554.74 207,430,843.46 北京港源建筑 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3亿元 95% 建筑装饰与幕 墙设计、生产 和施工 3,680,394,837.86 1,369,335,680.07 38,487,413.24 梁志天设计师 有限公司 100港币 70% 建筑装饰与室 内设计 445,712,573.82 379,514,388.07 23,355,776.85 Vision 130,994,887 澳元 100% 医疗健康 672,714,820.20 497,848,628.13 26,075,472.12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 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 况 购买Primary15.94%股 权 2.68亿澳元 100% 2.68亿澳元 2.68亿澳元 合计 2.68亿澳元 / 2.68亿澳元 2.68亿澳元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Primary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增加资本公积267,950,191.20元,计 入投资收益的分红13,308,007.63元。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4,0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15,405,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 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自行发放的股东外,其余股东均按上述分配方案发放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无。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 请)方 承担连带 责任方 诉讼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 额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及金 额 诉讼(仲裁)进 展情况 青岛长基置业有限 公司 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无 诉讼 本公司与青岛长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原告”)施工合同纠纷:2012 年4月17日本公司与原告签订了《青岛温泉嶺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总价93,470,000.00元,合同工期从2012年5月1日至 2012年12月30日。此后原告以本公司拖延工期为由,于2013年8月 16日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青岛温泉嶺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 同》,并于2013年8月26日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本公 司返还超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工程整改费、施工合同违约金和其他诉 讼费用共计39,771,471.71元,随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原告申请于 2013年9月17日出具了民事仲裁书((2013)烟民一初字第103-1号) 冻结本公司基本户35,000,000.00元银行存款。本公司于2013年10月 25日以原告该工程主体及钢结构的施工严重超期、严重影响本公司施工 进度,原告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已施工部分工程款、工程材料款及赔偿本 公司劳务窝工及吊篮脚手架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深化设计费用及诉讼 费用等共计43,195,673.68元。 本诉: 39,771,471.71反 诉:43,195,673.68 否 目前此案工程 鉴定工作已全 部完成,正在执 行后续程序,预 计不会产生其 他财务损失。 唐山市盛世金苑实 业有限公司 北京承达建 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无 诉讼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承达与唐山市盛世金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原 告”)施工合同纠纷:2013年10月5日北京承达与原告签定了工程承 包合同为原告开发的唐山盛世花园酒店提供精装修服务,约定合同总价 123,000,000.00元,工期从2013年10月15日到2015年9月15日, 历经两次合同变更后双方于2014年8月21日确定合同总价为 48,000,000.00元。2015年1月15日,原告以北京承达拖延工期、工程 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单方面通知北京承达解除合同,2015年3月13日原 告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北京承达进行财产保全,唐山市路北 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3月13日、18日出具了(2015)北民保字第 13-1号及(2015)北民保字第13-1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北京承 达银行存款9,010,000.00元。2015年3月19日原告将北京承达起诉至 9,940,530.83 否 目前此案正在 由法院指定的 第三方机构进 行工程鉴定中, 预计未来不会 产生其他财务 损失。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 请)方 承担连带 责任方 诉讼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 额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及金 额 诉讼(仲裁)进 展情况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北京承达返还超付工程款及不合格工程修 复费、违约金、电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共计9,940,530.83元。北京承达于 2015年5月26日以原告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已完 工工程款等为由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定原告支付 拖欠工程款、赔偿设备和材料损失及违约金等共计7,672,649.36元。 港源装饰 成都晋恒投 资有限公 司,广安鼎 恒新能源锂 电池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 无 诉讼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港源装饰与成都晋恒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晋恒”) 合同纠纷:2014年5月5日港源装饰与成都晋恒签订了关于广安鼎恒新 能源锂电池制造项目生产指挥数据中心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港源装饰 向成都晋恒缴纳履约保证金15,000,0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成都晋恒于2015年1月6日前退还保证金,成都晋恒 所属子公司广安鼎恒新能源锂电池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 鼎恒”)对此提供了担保。此后成都晋恒未能按约定退还保证金,担保 方广安鼎恒于2015年2月5日被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 算。港源装饰于2015年2月14日对成都晋恒、广安鼎恒提起诉讼,要 求成都晋恒、广安鼎恒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目前法院对广安鼎恒的 破产清算工作仍未完成,待清算工作结束后公司将依法重新启动诉讼程 序。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对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5,000,000.00元。 15,000,000 否 目前法院对广 安鼎恒的破产 清算工作仍未 完成,待清算工 作结束后公司 将依法重新启 动诉讼程序。 徐州飞虹网架建设 有限公司 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无 诉讼 本公司与徐州飞虹网架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分包合同纠纷: 2013年2月6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香港江河与原告签订了《沙特 HARAMAIN HIGH SPEED RAILWAY KAEC STATION工程钢结构分包合同》(以 下简称“分包合同”),2013年12月香港江河与本公司沙特分公司及 原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将分包合同中香港江河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沙特分公司,原告的权利和义务不变。2015年2 月15日,原告以本公司未足额支付工程款项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申请,请求判定本公司支付工程款1,884,771.48美元并承担仲裁费 用。本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以原告在实际合同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 合同约定,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依法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由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反仲裁请求,请求判定原告返还超付工程款、支 付工期延误违约金、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致本公司另行组织施工发生的费 用共计5,384,859.76美元并赔偿律师费用200,000.00元人民币。 本诉:1884771.48 美元;反诉: 5384859.76美元 否 目前法院已经 对双方提交的 证据审理完成, 正在履行后续 程序。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 请)方 承担连带 责任方 诉讼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 额 诉讼(仲裁)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及金 额 诉讼(仲裁)进 展情况 Soil-Build (Pte.) Ltd 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新加坡 分公司 无 诉讼 本公司与Soil-Build (Pte.) Ltd(下称“原告”)合同纠纷:本公司 新加坡分公司与原告于2011年2月26日签订《Sub-contract for supply and installation of aluminum facade》,约定合同总价780万新币。 2016年2月24日原告以本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为由,向新加 坡国际仲裁提出索赔要求,请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工期罚款1,663.5万新 币。目前双方处于举证阶段。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原告人 民币4,133,438.37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133,438.37元,公司开 立的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保函金额为新币78万元,公司已根据保函金额确 认预计负债人民币3,840,642.00元。 1,663.5万新币 3,840,642.00 目前双方处于 举证阶段。 (三)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无。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北京江河 源控股有 限公司 参股股东 接受劳务 后勤业务 服务 实际成本 (不含营 业税等税 费)加8% 的管理费 5,920,064.41 100 每月结 算一次 合计 / / 5,920,064.41 100 / 关联交易的说明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食堂、安 保、维修、宿舍管理等后勤业务服务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上 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成本价加适当的管理 费确定,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 政策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 将持续发生。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是否为关联 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工程(阿联 酋)有限责任公司 237,870,010.05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卡塔尔)有限 公司 10,947,600.00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澳大利亚有 限公司 1,026,129.00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澳大利亚控股有 限公司 2,201,850.40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 公司 391,508,687.90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美洲有限公 司 469,877,843.41 一般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113,432,120.75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87,303,550.3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899,854,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013,286,120.7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4.5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D) 2,149,854,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652,733,656.24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802,587,656.24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无。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承诺 背景 承诺类 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股改 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刘载望、富海 霞、北京江河 源控股有限 公司、新疆江 河汇众股权 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 1、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 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 于业务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如本人/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 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5、不向其他业 务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江河幕墙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 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 江河幕墙协商解决。7、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 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江河幕墙,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 内,如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 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江河幕墙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江河幕墙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 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务机会。8、在江河幕墙发行A股 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 本公司将促使江河幕墙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 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 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 投资者的监督。 作为股 东或实 际控制 人期间 长期有 效 否 是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其他 江河创建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 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 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 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2017年 12月7 日 是 是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解决关 联交易 北京江河源 控股有限公 司,刘载望、 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与江河创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江河创 建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自2013 年9月 27起至 否 是 承诺 背景 承诺类 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的承诺 富海霞夫妇 和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江河创建及其 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就承诺人与江河创建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 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市场 定价等方式。 长期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北京江河源 控股有限公 司,刘载望、 富海霞夫妇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江河创建、港源装饰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使其他关联企业不 从事与其构成竞争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其 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其直接或间接参 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其有竞争,将对此事项实施否决权; 不向其他业务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 个人提供其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 未来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 其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对其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并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其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会 通知江河创建、港源装饰,并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确 保其不受伤害。 自2013 年9月 27起至 长期 否 是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 北京江河源 控股有限公 司 如因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平区占用的房屋、 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造成任何损失,城建集团、 王波将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转让的港源装饰的股权比例 向江河创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河创建第一大股东江河 源承诺:如因上述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 江河创建造成任何损失,江河源愿意在城建集团、王波赔偿 的基础上,承担其余的全部损失。 长期有 效 否 是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5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的审计师。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公司治理各项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不存在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903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北京江河源控股 有限公司 0 315,645,200 27.35% 0 质押 82,317,30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刘载望 3,735,800 288,807,866 25.03% 0 质押 132,120,000 境内自然人 新疆江河汇众股 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 0 156,137,600 13.53% 0 质押 41,000,00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0 27,240,000 2.36%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改 革动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5,999,989 20,000,000 1.73% 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0 18,839,600 1.63% 0 未知 未知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9,901,586 0.86% 0 未知 未知 北京嘉喜乐投资 有限公司 0 9,600,000 0.83% 0 未知 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 医疗服务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6,253,690 0.54% 0 未知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 实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4,898,700 0.42% 0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315,645,200 人民币普通股 315,645,200 刘载望 288,807,866 人民币普通股 288,807,866 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 156,13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137,600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2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4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 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83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39,6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01,586 人民币普通股 9,901,586 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 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6,253,690 人民币普通股 6,253,6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4,898,700 人民币普通股 4,898,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海霞女士与 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 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85%和15%的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报告期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刘载望 董事长 285,072,066 288,807,866 3,735,800 从二级市场买入 许兴利 董事、总经理 34,900 134,900 100,000 从二级市场买入 陈光烁 离任副总经理 0 168,100 168,100 从二级市场买入 其它情况说明 1、刘载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当时股价的合理判断,分别于2016 年1月22日、25日、26日,4月18日和5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个人自有资金 合计增持373.58万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807,866股,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6-006号、2016-027号和2016-036号公告。 2、许兴利先生于2016年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个人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 份10万股。增持后,许兴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900股,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6-006号公告。 3、陈光烁先生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个人自 有资金买入3.16万股和13.65万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祁宏伟 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张升 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李百兴 独立董事 离任 任期届满 申永红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陈清阳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李艳红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高运 副总经理 离任 到期换届 陈光烁 副总经理 离任 到期换届 胡锋 副总经理 离任 到期换届 于军 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 高运 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 付磊 独立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 刘宇 监事 选举 监事会换届选举 朱丹 监事 选举 监事会换届选举 余海青 监事 选举 监事会换届选举 赵世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聘任 新一届董事会聘任 三、其他说明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日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 方式 交易 场所 江河创 建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2012年 公司债 券(第一 期) 12京 江河 122212 2012年 12月7日 2017年12 月7日 735,094,000 5.4% 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 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 付。 上海证 券交易 所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