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继峰股份:关于“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其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 总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1号)批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820.00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3,893.8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926.16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 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15]03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金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 放金额 存储余额 期末余额注1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宁波分行 北仑支行 94070157870000167 32,656.00 680.17 7,680.17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金丰支行 39203001040088687 7,577.52 237.89 237.89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江东支行 574902731510411 4,599.00 263.79 1,963.79 合计 / 44,832.52 1181.85 9,881.85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2987.48万元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期末余 额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理财收益共计443.35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三个项目,募集资金拟 投资总额43,955万元。截止2015年7月31日,“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 成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公司“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计 划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 节余金额注2 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 32,656 25,360.40 7,680.17 合计 32,656 25,360.40 7,680.17 注2: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理财收益共计384.77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 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 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 费用。同时公司通过生产工艺升级改进,重新规划了生产设备配置,以较少的固 定资产投入实现了预定产能,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汽车 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80.1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有 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上 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将“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的募集资 金及孳生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 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我们同意公司“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目”完工并将上述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头枕总成、支杆及扶手总成项 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的使用情况,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但仍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 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继峰股份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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