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迪森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7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相关要求,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8,6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8.3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3,139.2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033033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6,576,000.00 项目 金额(元)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46,463,04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72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5,674,027.48 减: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3,241,210.5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8,960,143.09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12,269股,每股发行价格16.3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84.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986,012.27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013,972.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00950162号”验资报告审 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984.70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19,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986,012.27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05,912,295.8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530,949.8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76,632,626.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8,960,143.0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6年6月30 日余额 备注 1 太仓生物质成 型燃料产业化 工程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行 120907081610701 123,020,000.00 7,666.77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行120908646810802 - 4,476,411.75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行120909206310902 - 5,116,799.34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行12090864688000013 - 25,708,658.75 定期 存款 2 广州生物质成 型燃料产业化 工程技术改造 项目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394880100100324215 100,000,000.00 3,665.93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394880100100479926 - 590.45 3 其它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0330014170004468 208,372,960.00 326,752.78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394880100100630968 - 3,319,597.32 合计 431,392,960.00 38,960,143.09 2、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76,632,626.38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6年6月30 日余额 备注 1 生物质能供热 供气项目、生 物质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0100030327 100,000,000.00 70,709,338.80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6121232 100,000,000.00 414,294.40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03969608886 100,000,000.00 415,877.97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6年6月30 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4435510307 300,000,000.00 9,431,591.16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4435510506 14,013,972.43 11,089,665.99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727666526397 115,000,000.00 45,510,135.02 2 生物质能供热 供气项目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理财产品 20,000,000.00 理财产 品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7038 6932 0 65,000,000.00 结构性 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 理财产品 40,000,000.00 理财产 品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443558200158 30,000,000.00 大额存 单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 1063 3110 201 4,585,528.77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 9010 0100 0381 06 4,855,144.49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 1055 7610 701 17,194,459.66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 1065 3710 501 7,001,217.90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 4882 6112 028 5,857,602.79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 4882 6122 019 12,000,000.00 大额存 单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 1055 7710 101 12,567,769.43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 1055 7782 0002 1 20,000,000.00 大额存 单 合计 729,013,972.43 376,632,626.3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5月10日公司修改了《管理制度》, 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子(孙)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 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 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 表人的监督。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1,876.57万元,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76.57万元。 2016年上半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315.25万元, “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投入 资金561.32万元,“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投入资金0.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10,591.23万元,其 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91.23万元。 2016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投入资金 10,297.13万元,“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94.10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质能供热项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该项目的投向与募投 项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向一致。由于“广州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部分在建项目 尚未支付的款项由“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中支付,因此“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予 以合并计算。 (2)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优化了负债结构,减少利息支出,提高了公司业绩。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 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由于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 2015年4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3,589万元,实际投入为 2,312.07万元,剩余资金为1,276.9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5 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5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 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36个月调整为4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 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 向范围,调整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 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 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方案尚在实施。 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16年6月23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 意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 其中使用2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5.15亿元由公 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 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 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 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四)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0,837.296万元。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 议案》,计划使用3,165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处于实施过程中。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四、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13年3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募 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原项目名称未发生 变化。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万吨的BMF产能建设,集中资金, 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 个月,调整为 24 个月,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的时间预计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此前的公司或苏州迪森 实施,变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投资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 实施。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14年5月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苏州迪森,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 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 为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由于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 2015年4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3,589万元,实际投入为 2,312.07万元,剩余资金为1,276.9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5 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5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 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36个月调整为4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首 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是 12,302.00 12,302.00 1,315.25 9,539.62 77.55% 2016年08月31日 166.24 320.06 不适用 否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注) 是 10,000.00 10,000.00 0.00 10,217.87 102.18% 2014年06月30日 378.60 2,471.34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302.00 22,302.00 1,315.25 19,757.49 -- -- 544.84 2,791.40 -- -- 超募资金投向 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否 3,165.00 3,165.00 561.32 3,380.76 106.82% 2016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注) 否 4,900.00 4,900.00 0.00 5,429.16 110.80% 2015年05月08日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4,000.00 4,000.00 0.00 4,000.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8,000.00 8,000.00 0.00 8,00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65.00 20,065.00 561.32 20,809.92 -- -- 0.00 0.00 -- -- 合计 -- 42,367.00 42,367.00 1,876.57 40,567.41 -- -- 544.84 2,791.40 -- -- 注: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合并核算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工程完工进 度分别为77.55%及102.18%。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出现滞后,主要原因是上市后公司削减了该项目年产10万吨BMF燃料产能建设,同时苏州迪森热能服务项目签单力 度不及预期,影响了资金投入进度。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 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95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8,6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8.3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39.296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20,837.296 万元。 201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8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2年度实施完毕。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 示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3,165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3,380.76万元,实施进度为106.82%。 201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8月22 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3年度实施完毕。 201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 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 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5,429.16万元,实施进度为110.80%。 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因政府用地规划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港区吴淞路南、方桥路东,占地28.63亩。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12年底,该变更事宜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3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 后,原项目名称未发生变化。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万吨的BMF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调 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 个月,调整为24个月。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此前的公司或苏州迪森实施,变 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5月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 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迪森,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5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36个月调整为4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2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苏州迪森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预先投入“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538.87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置换事项已于2012年度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2015年4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3,589万元,实际 投入为2,312.07万元,剩余资金为1,276.93万元。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5月 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3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计 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款等,并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累计共计63,039,596.53元,公司累计已置换57,795,461.43元,剩余5,244,135.10元尚未置换。 附表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净额 72,901.4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91.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91.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43%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 项目 否 71,500.00 71,500.00 10,297.13 10,297.13 14.40% 2018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否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是 3,500.00 1,401.40 294.10 294.10 20.99% 2016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否 合计 ---- 75,000.00 72,901.40 10,591.23 10,591.2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4月7日,公司 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议案》,同意 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调整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 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方案尚 在实施。 2、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6月23日召开了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 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中使用2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 源有限公司51%股权,5.15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 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 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 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共计 2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 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4月7日召 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结构性存 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智能存款等)或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已按程序实施。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12,302.00 1,315.25 9,539.62 77.55% 2016年08月31日 166.24 不适用 否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 项目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10,000.00 0.00 10,217.87 102.18% 2014年06月30日 378.60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302.00 1,315.25 19,757.49 -- -- 544.8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2013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3月 22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 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万吨的 BMF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2014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5月9日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 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 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3、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5月 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 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 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36个月调整为4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 程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工程完工进度分别为77.55%及102.18%。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 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 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出现滞后,主要原因是上市后公司削减了该项目年产10万吨BMF燃料产能建设, 同时苏州迪森热能服务项目签单力度不及预期,影响了资金投入进度。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 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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