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华软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5:05:32 中财网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四)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担保

额度
(万元)

担保类


合同有效期

债权人

审批

程序

担保

余额






1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03月
27日至2017
年03月26日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南礼士路
支行

五届十八
次董事会

6,200



2

北京联银通科
技有限公司

8,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07月
01日至2017
年06月30日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南礼士路
支行

五届二十
五次董事


8,000



3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5,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09月
17日至2016
年09月16日

招商银行万寿
路支行

五届二十
八次董事


0.00






4

深圳市至高通
信技术发展有
限公司

9,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2月
28日至2016
年12月28日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上步支行

五届二十
九次董事


3,600



5

深圳市至高通
信技术发展有
限公司

1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09月
23日至2016
年09月23日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五届二十
九次董事


0.00



6

北京威锐达测
控系统有限公
司、北京东华合
创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联银通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1月
13日至2016
年11月13日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五届三十
次董事会

6,230.65



7

深圳市至高通
信技术发展有
限公司

5,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07月
09日至2016
年07月08日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文锦渡支行

五届三十
次董事会

840



8

北京东华合创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联银通科
技有限公司

13,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2月
02日至2016
年12月01日



广发银行北京
奥运村支行

五届三十
一次董事


5,304.52



9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12,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02月
18日至2016
年11月24日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

五届三十
二次董事


8,157.54



10

北京神州新桥
科技有限公司

14,8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5年11月
10日至2016
年11月10日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五届三十
二次董事


10,674.06



11

深圳市至高通
信技术发展有
限公司

1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016年03月
08日至2017
年03月08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中心区东海支


五届三十
三次董事


2,000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14,8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占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合并口径)的9.76%、占净资产的13.53%;公司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1,831.60万元,占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的1.86%、净资产的2.57%。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


3、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正常,具备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提供担
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


《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履行了规范
的决策审批程序,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范玉顺 林 中













李 燕 栾大龙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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