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麦捷科技: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对麦捷科技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532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0元, 募集资金总额204,10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917,238.57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184,761.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0114号《验资报告》。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5,727.48万元。2013年4月15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的议案》、《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对“片 式电感系列产品扩产建设项目”进行调整,根据该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使用超 募资金追加投资5,378万元,另由于“片式LTCC射频元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实 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由2,746万元调减至2,443万元。 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为849.84万元。全部募集 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3861110211 969,635.14 活期、定存 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170155200005713 7,528,748.41 活期、定存 超募资金、募 集资金利息 收入 合计 8,498,383.55 —— —— 三、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拟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849.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并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 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2016年8月24日,麦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 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6年8月24日,麦捷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麦捷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相抵触或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平安证券对于麦捷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欧阳刚 甘 露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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