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6年08月29日 19:01:16 中财网

富国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
................................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
................................
................................
.............
68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
114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16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17



重要提示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已于
201
6

5

3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
6

1186
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
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
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
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
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
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
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
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由于证券、期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富国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富国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富国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国
睿利定期
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指《
富国
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起资金
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4

登记机构:指办理
登记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登记
机构为
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登记
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
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封闭期和期间开
放期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
期与封闭期之间的期间开放期定期开放


32
、运作周期:本基金以
36
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至
3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33
、封闭期:指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的期间。在每
个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总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期间基金份额也不上市交易


34
、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期分为
期间开放期与到期开放期


35
、到期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

第一个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36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
以后的到期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3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

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为
5

20
个工作日


36
、期间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设立
2
个期间开放期,第一个
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12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
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24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

5

10
个工作日



37
、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
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
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40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1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

《业务规则》: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4
、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
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
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5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低于三年


46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


54

元:指人民币元


5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
金负债后的价值


5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0

指定媒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



61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4

13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
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6

3

31
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

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
量化投资部、海
外权益投资部
、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
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
理部、客户服务部、
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
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
保险、
QFII
、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
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
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宏观研究、债券研究、信用研究等;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
、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
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
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
包括指数投资、主动量化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等公募及专户基金管理业务;海
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理,包括
QDII

益类公募基金、以香港投资为主的沪港深权益类公募基金、以香港权益及权益类
衍生品为主的专户投资基金等;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
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
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
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
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
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
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
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
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
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

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
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
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
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
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
负责文秘、行政后勤;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
资产管理;富国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6

6

30
日,公司有员工
3
40
人,其中
6
3
.
5
%
以上具有硕士以
上学历。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
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
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
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5

4
月至
2014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

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
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
深圳
市中心支行
)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
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
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
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
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董事
,
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员工,
山东省鲁信置地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公司计财部
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部
总经理。历任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电脑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
理、杏
林支行副行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
(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1976
年加入加拿
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
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务管
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
(CFO)
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
、监事会成员


岳增光先生
,监事长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纪委书记、风控总监。历任山东省济南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
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银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
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
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
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夏萍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历任
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任职;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路
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历任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
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
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
CFA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
研究员。



王旭辉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营销中心
总经理。历任职于郏县政府办公室职员,郏县国营一厂厂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陆运天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电
子商务总监助理。历任汇添富基金任电子商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
电子商务经理。



3
、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
科员、副处长。

2012

10

20
日开
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
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

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
14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支行职员、经理,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营销总部投资顾问、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4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
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BARRA

BARRA
股票风险评估
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
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
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
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
1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
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
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纪亮先生,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
2012

11
月至
2013

2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2013

2
月起任富国
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3
月起任富国汇利回
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4

6
月起任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8

起任
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袁宜先生,博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宏观分析师、高级宏观
分析师、
高级策略分析师、首席策略分析师;
2011

3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兼基金经理助理;
2012

10
月至
2014

4

29
日任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4
月起任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4

30
日起任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权益投资副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



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
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
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
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
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

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以
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
)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
)监视与检
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重要性原则


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
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
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4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9
月又成功发行

22
亿
H
股,
9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5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止
,2016

3

31
日,本集团总
资产
5.432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3.91%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51%




2002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

2002

11
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
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

2016
年招商银行加大
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
6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29
只,新增首
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
228.67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
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27.77
亿元,同比增长
4
5.16%
,托管资产余额
8.45
万亿元,同比增长
59.74%
。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
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
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
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6
月招
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
,
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
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2013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

1996

12
月加入本行,
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
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
2008

4

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
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6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

172
只开放式基金
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8.45
万亿元人民币。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
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
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
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
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
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
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
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
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
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
员上
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
范的目的。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
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
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
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
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
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
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
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
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
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
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
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
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
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
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
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
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
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
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
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
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
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
1999

4

13



直销网点:
直销中心


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23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
80126257

80126253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2
、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电话:(
0755

8319510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人代表

牛锡明


联系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

58408483


联系人员: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3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肖遂宁


联系电话


0755

22197874


传真电话:(
0755

22197874


联系人员:蔡宇洲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电话:(
021

33388224


联系人员: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电话: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员: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人代表

杨德红


联系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电话:(
021

38670666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张佑君


联系电话


010

84588888


传真电话:(
010

84865560


联系人员:顾凌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人代表

杨宝林


联系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电话: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员: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citicss
d.com



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人代表

凌顺平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电话:
0571
-
86800423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9



法人代表

其实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电话:
021
-
64385308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