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裕乾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博时 裕乾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 6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1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 准 予 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2532 号 )进行募集。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 公开方式发行的债 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 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 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 / 收益的产品。 6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7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8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 、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 0755 )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准设立。 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 25%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 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 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 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券 商业务部、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 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 (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 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 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 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 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推 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 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 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 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 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 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负责公司 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 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 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 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 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 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 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 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 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 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 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 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 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 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 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 务核算、成本控制 、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 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 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 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 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 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 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 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447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7% 拥有硕士及 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 海南省分行副 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 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 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 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年 12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 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 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 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 1986 - 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 位; 1994 - 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 - 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 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 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 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 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 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 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 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 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 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 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 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 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年 2 月至今, 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 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 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 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 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年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 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 基金会总干事。 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 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 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 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 1974 年 12 月入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 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8 年 8 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 经理。 1999 年 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 年 8 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 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 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 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 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 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 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今担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 1997 年 7 月起先 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 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 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 IT 、财务、运作、 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 ( 国际 ) 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 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 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 理工作。 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 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工作。 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 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 2003 年起先后在深圳发展银行、博时基金、长城基金工作。 2009 年 1 月 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 、固定收 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总监兼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2 月 6 日 - 至今)、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26 日 - 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今)、博时双月 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今)、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今)、博时裕瑞纯债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今 )、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今)、 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今)、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6 日至今)、博时裕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今)、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今)、博时裕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25 日至今)、博时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今)、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今)、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今)、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今)、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今)、博时安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23 日 至今)、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15 日至今)、博时裕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今)、博时安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26 日至今)、博时安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2 月 4 日至今)、博时裕安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3 月 5 日至今)、博时裕新纯债基金(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博时安瑞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今)、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4 月 6 日至今)、博时安怡 6 个月定开债基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今)、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4 月 28 日至今)、博时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今)、 博时安源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今)、博时裕弘纯债券基金( 2016 年 6 月 17 日至今)、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今)、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魏桢女士,学士。 2004 年起在厦门市商业银行任债券交易组主管。 2008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基金、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基金( 2013 年 6 月 26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兼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 LOF )基金( 2013 年 8 月 22 日至今)、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8 月 25 日至今)、博 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今)、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9 月 18 日至今)、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安盈债券基金(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今)、博时保证金货币 ETF 基金(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博时外服货币基金(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今)、博时安荣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今)、博 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今)、博时安润 18 个月定开债基金(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今)、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今)、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 2016 年 5 月 25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06 月 24 日 至今)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 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 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 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兼博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 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 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 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QDII - FOF )基金、博时 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 CFA 。 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 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 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 (LOF) 基金的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 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 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 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 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 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 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 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 购人; 2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 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 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责确 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 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 险管理建议。 (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 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 行公 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 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 、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 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 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 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 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 基金托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信银行 ” ) 住所: 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成立时间: 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7.87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2004 ] 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 - 8993633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 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 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 601998.SH 、 0998.HK )成立于 1987 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 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 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 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 年 12 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 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 ( BBVA )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007 年 4 月 27 日,中 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 2009 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 70.32% 股权。经过 近三十 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 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报告,表 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 主要 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 198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干 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 委书记、行长。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 贷业务部总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 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7 月,任中国中信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 长。 杨毓先生 , 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 1962 年 12 月生, 2011 年 4 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 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党 委书记; 1982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划财务处科员,副处 长,信阳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计划处处长,中介处处长,郑州市铁路专业支行行长, 党组书记,郑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金水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经济学博士。 1996 年 8 月进入本 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6 年 一季度末 ,中信银行已托管 7 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 达到 5.54 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 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 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 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 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控制和 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 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 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 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 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 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 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 - 83169999 传真: 0755 - 83199450 联系人: 程姣姣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基金名称 博时 裕乾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实现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 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 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 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 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 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 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 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回报率,通过息差 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 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 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 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 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 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 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 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发生, 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 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 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 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 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 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 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 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393,309,050.00 97.43 其中:债券 1,393,309,050.00 97.4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641,060.89 1.65 7 其他各项资产 13,090,163.64 0.92 8 合计 1,430,040,274.53 100.00 11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 ) 1 国家债券 55,992,400.00 5.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94,500,650.00 8.7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09,559,000.00 84.30 6 中期票据 100,670,000.00 9.33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232,587,000.00 21.56 10 合计 1,393,309,050.00 129.14 1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41654033 16 国创投资 CP001 1,000,000 99,910,000.00 9.26 2 041662023 16 徐州高铁 CP001 700,000 70,133,000.00 6.50 3 130172 15 湖北 04 500,000 51,435,000.00 4.77 4 101453003 14 深茂业 MTN001 500,000 51,030,000.00 4.73 5 130296 15 四川 06 500,000 50,625,000.00 4.69 1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1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1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1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 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 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 11 .10 报 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1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 的情况。 11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 票。 11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8,424.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891,738.9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90,163.64 11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1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16.01.15 - 2016.06.30 2.50% 0.09% 1.24% 0.01% 1.26% 0.08% 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16.01.15 - 2016.06.30 1.70% 0.09% 1.24% 0.01% 0.46% 0.0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