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腾龙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6,306.33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14.53元,共计募集资金387,515,1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35,000,000.00元,已预付1,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3,515,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股权登记费等15,053,1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7,462,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 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并调整实施进度(详见公司公 告:2016-011)。 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公 告:2016-026)。 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公司累计 投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7,516,568.6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 36,562.64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278,312.32元,节余募 集资金12,206,306.3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1,100万元)。该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实际募集 资金投资额 项目节余资金 (含利息收入等) 拟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技术中心项目 29,408,000.00 17,516,568.63 12,206,306.33 12,206,306.33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材料价格 大幅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较预算有大幅降低; 2、近年来,随着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产装备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 要求,因此公司采购了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设备采购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了优化,从而大幅降 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3、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 购、工程管理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 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 部分项目支出。 4、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技术中 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2,206,306.3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6,306.3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腾龙股份本次将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 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腾龙股份 本次使用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议案需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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