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角轮胎: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更正后)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更正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 协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 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拟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07元/股。 本次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22.07元/股在2016年8月3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8月30日(T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格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 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于2016年9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 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三角轮胎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60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 角轮胎的股票简称为“三角轮胎”,股票代码为“60116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三角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16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8月2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07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2.0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 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4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929.2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28,470.72万元,不超过《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 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28,470.7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 情况于2016年8月29日(T-1)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8月30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 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2.07元/股且未 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 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 行价格22.07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 应的“拟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 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 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 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 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 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 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 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 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T日)9:30-11:30、13:00-15:00。 ②2016年8月3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8 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 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6年8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 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0,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 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6年9月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 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8月30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8月3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 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6 年8月29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 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三角轮胎 指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 安信证券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0,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并拟在上交所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 售 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投资者 指参与此次网下发行的、已在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备案的投 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备案,可参 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公募基金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设立的投资基金 剔除部分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 照既定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 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扣除报价最高被剔除部分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初步询价提交有效报价并最终入围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 者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 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 账户 T 日 / 发行 申购日 指 2016 年 8 月 30 日 (周 二 ),为本次发行的发行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6 年 8 月 24 日( T - 4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 T - 3 日) 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 T - 3 日) 15:00 ,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收到 1,31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699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20.07 元 / 股 - 23.23 元 / 股, 拟申购数量 为 27,813,510 万股。 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 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及主承销商核查, 1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 个 配售对象未按《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 《 初步询价公告 》 ” )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该类配售 对象的名单见 本公告 附表 “ 配售对象 报价信息统计 ” 中被标注为 “ 无效 1” 的配售对象; 在律师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 关系核查, 报价 投资者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 荐承销业务关系;个人投资者王岳能在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过去6个月内存在保荐、 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任职董事,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名单详见附表 中备注为 “ 无效 2” 的配售对象。 其余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 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 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共 1,306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共 2, 687 家,报价区间为 20.07 元 / 股 - 23.23 元 / 股 ,拟申购总量为 27,669,020 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 申购平台记录的 申报时 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 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 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 10%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 确定 22.07 元 / 股为剔除临界价格。 将高于该价格的一个报价单元进行剔除 ,对应最高报价的剔除比例为 0.050598 % , 详见 附表中备注为 “ 剔除 ” 的报价 。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07 22.06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07 22. 06 公募基金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07 22.07 公募基金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2.07 22.07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三角轮胎 所在行业为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29 )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2.47 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 A 股 上市公司有 玲珑轮胎等 6 家 。 三角轮胎 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市盈率为 50.77 倍,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场价格(元/股) 2016年8月25日收盘价 最新市盈率 601966 玲珑轮胎 36.52 64.67 000599 青岛双星 7.30 80.38 600182 S佳通 17.56 29.56 600469 风神股份 10.20 23.20 601058 赛轮金宇 4.23 50.22 600623 华谊集团 18.81 56.57 平均 50.77 数据来源: Wind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数据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 ; 三角轮胎 本次发行市盈率 22.98 倍 , 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和 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 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7 元 / 股 。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 22.07 元 / 股 的投资者为有 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1,303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 为 2,674 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 27,510,120 万股。 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2.07 元 / 股 的报价 为无效报价,详见附表 中 备注 为 “ 无效 3” 的配售对象。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 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0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 , 0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 。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7 元 / 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2.98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 17.23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 22.07 元 / 股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 44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12,929.2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8,470.72 万元。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 划所需的 529,290 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T 日)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 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 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 2 )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投 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 ( 3 )在 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 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 4 )在回拨实施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并确保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 1,000 股的 整数倍 。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6 年 8 月 3 1 日 ( T+1 日)在《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6 年 8 月 2 2 日 周 一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 - 5 日 2016 年 8 月 2 3 日 周 二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 12:00 前) T - 4 日 2016 年 8 月 2 4 日 周 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T - 3 日 2016 年 8 月 2 5 日 周 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平台, 15:00 截止)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T - 2 日 2016 年 8 月 2 6 日 周 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T - 1 日 2016 年 8 月 2 9 日 周 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8 月 30 日 周 二 网下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6 年 8 月 31 日 周 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周 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 日 2016 年 9 月 2 日 周 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6 年 9 月 5 日 周 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 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九)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 2,674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27,510,120 万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 “ 有效 ” 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 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T 日) 9:30 - 15:00 通过网 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 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2.07 元 / 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 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 申购数量 ”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 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 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 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 购。因配售对 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 T 日) 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6 年 8 月 2 2 日( T - 6 日)刊登的《 初步询价公告 》中确 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 对象,并将在 2016 年 9 月 1 日( T+2 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 年 9 月 1 日( T+2 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 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 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 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6 年 9 月 1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 价格和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 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6 年 9 月 1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 配新股无效。 (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 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 “ 法 律规则 — 其他 — 上海市场 ” 栏目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一览表 ” 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 专户一览表 ” ,其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 发行专户一览表 ”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 1163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 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 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 1163 ”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 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主 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 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 T+4 日)在《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 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 金额, 2016 年 9 月 5 日 (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 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 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 项法律意见书。 2 、 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 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 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备配售对象 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3 、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 、网上 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6,000 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8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 6,000万股“三角轮胎”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2.0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三角申购”;申购代码为“78016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8月26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 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 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 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 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 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0,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 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 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 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 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60,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60,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 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6年8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 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8月30日(T日)前在与 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 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 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 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 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 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上交所按照每 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8月30日(T日),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 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 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8月31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 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6年8月31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 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8月31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 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 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9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 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T+3日15:00前,将其 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 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 、 投资者 放弃认购 部分 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 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6 年9月5日(T+4日)刊登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 六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 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 4、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6、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7、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 、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9月5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 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玉华 住所: 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联系人: 钟丹芳、于元忠 电话: 0631 - 530552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83321320、010-83321321、021 - 35082551 , 021 - 35082095 发行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附表: 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 序号 投资者 配售对象 拟申购价 格(元) 申购数量 (万股) 结论 1 崔珊燕 崔珊燕 22.07 14000 无效1 2 何俊 何俊 22.07 14000 无效1 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基金保本专户1号资产管理 计划 22.07 2490 无效1 4 周蓉 周蓉 22.07 14000 无效1 5 董方国 董方国 22.7 2000 无效1 6 凌俊 凌俊 22.07 14000 无效1 7 陈豪 陈豪 22.07 14000 无效1 8 吕强 吕强 22.07 14000 无效1 9 刘云 刘云 22.07 14000 无效1 10 许利民 许利民 22.07 14000 无效1 11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无效2 12 王岳能 王岳能 22.07 14000 无效2 13 欧云芳 欧云芳 23.23 14000 剔除 14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15 殷晓南 殷晓南 22.07 14000 有效 16 计力强 计力强 22.07 14000 有效 17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18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19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 22.07 14000 有效 20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22.07 1100 有效 21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22.07 2060 有效 22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22.07 5900 有效 23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22.07 1750 有效 24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22.07 1270 有效 25 石雯 石雯 22.07 14000 有效 26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27 缪甦 缪甦 22.07 14000 有效 28 江满仙 江满仙 22.07 14000 有效 29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30 顾全梅 顾全梅 22.07 14000 有效 31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险分红 22.07 14000 有效 32 张惠萍 张惠萍 22.07 14000 有效 33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保险产品 22.07 14000 有效 34 刘玮 刘玮 22.07 14000 有效 35 毛瓯越 毛瓯越 22.07 14000 有效 36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07 1950 有效 37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2.07 990 有效 3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2.07 2080 有效 39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40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2.07 14000 有效 41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个险万能 22.07 14000 有效 42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22.07 14000 有效 4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44 王宁 王宁 22.07 14000 有效 45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4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 金 22.07 14000 有效 47 叶文祥 叶文祥 22.07 14000 有效 48 乔晓辉 乔晓辉 22.07 14000 有效 49 徐建强 徐建强 22.07 14000 有效 50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51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5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多策略优选涌利1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2.07 1800 有效 5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合 01 22.07 3400 有效 5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险 22.07 14000 有效 56 韩江鸣 韩江鸣 22.07 14000 有效 5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58 李志林 李志林 22.07 14000 有效 59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 险万能 22.07 14000 有效 60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 险分红 22.07 14000 有效 61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62 王晔 王晔 22.07 14000 有效 63 丁坚 丁坚 22.07 14000 有效 64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65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6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67 孙长根 孙长根 22.07 14000 有效 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69 陈鸿樑 陈鸿樑 22.07 14000 有效 70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71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72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73 陆金龙 陆金龙 22.07 14000 有效 74 扈广洲 扈广洲 22.07 14000 有效 7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76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77 郑忠香 郑忠香 22.07 14000 有效 78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79 王喜海 王喜海 22.07 14000 有效 80 杨凯 杨凯 22.07 14000 有效 8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82 林天翼 林天翼 22.07 14000 有效 83 孟志欣 孟志欣 22.07 14000 有效 84 何雪萍 何雪萍 22.07 14000 有效 85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86 叶景肯 叶景肯 22.07 14000 有效 87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88 林依模 林依模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89 祁丽茹 祁丽茹 22.07 14000 有效 90 翁德恩 翁德恩 22.07 14000 有效 91 万勇 万勇 22.07 14000 有效 92 上海宝升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 上海宝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9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9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95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 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96 李金荣 李金荣 22.07 14000 有效 97 李强 李强 22.07 14000 有效 98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22.07 14000 有效 账户 99 刘楚璇 刘楚璇 22.07 14000 有效 100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101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102 梁新 梁新 22.07 14000 有效 10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104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105 姚国锋 姚国锋 22.07 14000 有效 106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22.07 14000 有效 107 阚远生 阚远生 22.07 14000 有效 108 胡家喜 胡家喜 22.07 14000 有效 109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2.07 1450 有效 11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2.07 340 有效 111 王雍 王雍 22.07 14000 有效 112 赵建平 赵建平 22.07 14000 有效 113 吴军红 吴军红 22.07 14000 有效 11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 坝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 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2.07 14000 有效 115 王德志 王德志 22.07 14000 有效 11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