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汇能源:2009年公司债券兑付情况的专项说明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1:05:57 中财网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兑付情况的专项说明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5 号文的核准,于2009年8月26日发
行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或“09广汇债”),总额10亿元人民币。为加强资金管
理,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
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截止2016年8月26日,公司已完
成了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现就公司本期债券兑付情况说明如下:



一、09广汇债基本情况

2008年7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08年8 月13日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这两项议案主要包括本期公司债券
的发行规模、向股东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
效期、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2008年9 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09年公司债券的议案》,逐条审
议通过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2009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
于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
许可[2009]7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于2009年8月31日完成发行。


本期债券简称:09广汇债,债券代码:122021,上市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2009年9月29日,发行利率:6.95%,还
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09广汇债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约定

公司为09广汇债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
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制度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资金管
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主要条款如下:

1、在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到期日(即本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之兑付
日)至少60天前,公司应选定具有良好声誉的金融机构开设债券专
项偿债账户,并书面通知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专项偿债账户应以公司的名义开设,但专项偿债账户印鉴卡
应同时预留:

(1)公司财务专用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

(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指定的联系人的私章。


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的转出指令应同时加盖上述印章。


3、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存储的起始日期为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前
60天,并且向专项偿债债户内存储的资金数额应满足如下要求:

(1)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兑付日前30天,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
金应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五十(50%);

(2)不迟于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
内的资金应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百分之百(100%)。


4、在不影响公司在兑付日按期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前提下,
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的通知存款;经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也可投资于该开户银行自营的其他低风险、
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前述投资之收益应归集到专项偿债账户,但超
过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部分除外。




三、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资金转入情况

2016年7月1日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专项偿债账户监
管协议》,并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
制度》,在受托事务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的见证
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09广汇债”专项
偿债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


号:991900004010313。


为了合理利用本次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沟通,同意公司在
充分保证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在本次债券兑付日到期前
使用偿债帐户预存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现将专项偿债账户开设以来出入账情况列示如下:

记账日期

交易金额(单位:元)

余额(单位:元)

备注

2016年7月13日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汇入汇款

2016年7月14日

+250,000,000.00

550,000,000.00

汇入汇款

2016年7月15日

-550,000,000.00

0.00

购买理财

2016年8月16日

+551,542,750.00

551,542,750.00

理财赎回

2016年8月17日

+518,010,725.00

1,069,553,475.00

汇入汇款

2016年8月22日

200.00

1,069,553,675.00

汇入汇款手续费

2016年8月22日

-1,069,553,475.00

200.00

兑付本息全额及手续费划转至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兑付账户

2016年8月22日

-200.00

0.00

兑付本息手续费





2016年7月13日-14日,公司在上述专项偿债账户内存入资金
550,000,000.00元,存入资金金额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
息的百分之五十(50%)。


2016年7月15日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保
收益型理财产品550,000,000.00元。


2016年8月16日 ,公司赎回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
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551,542,750.00元(含理财收益)。


2016年8月17日,公司在上述专项偿债账户内存入资金
1,069,553,475.00元,存入资金金额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
本息的百分之百(100%)。


2016年8月22日,公司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016年8月26
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共计
1,069,553,475.00元足额汇入本期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


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截止2016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支
付本息合计1,069,500,000元人民币,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
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每年按时足额支付利息,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保证了本期债券的资金安全,有效保障了兑付兑息工作的开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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