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火炬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4,666,3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69.9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26,499,936.20元 募集资金净额:1,010,029,936.20元 2、发行对象获配的数量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2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7,551 199,999,994.49 12 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86,326 299,999,956.74 12 5 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214 104,999,977.86 12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3,234 184,999,947.66 12 7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445,779 31,200,072.21 12 合计 14,666,380 1,026,499,936.20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2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4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16年5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 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9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14,666,380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69.99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1,026,499,936.20元 6、发行费用:16,470,000.00元 7、募集资金净额:1,010,029,936.20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年8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 第350ZA00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8月19日,主承销商东北证券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7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6,499,936.20元。 2016年8月22日,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 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年8月22日,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2016年8月22日,发行人已收到7家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人民 币1,012,999,936.20元(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3,500,000.00元),经发行人扣除 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9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010,029,936.20元。其中:股本14,666,380元,资本公积995,363,556.20 元。变更后实收资本(股本)181,066,380.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 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核准文件进行,发 行人已履行本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对象具备成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及发行人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签署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等均合法有效,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 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2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7,551 199,999,994.49 12 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86,326 299,999,956.74 12 5 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214 104,999,977.86 12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3,234 184,999,947.66 12 7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445,779 31,200,072.21 12 合计 14,666,380 1,026,499,936.2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8层17号 楼902(德胜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2.6531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889号光谷中心花园A栋11 层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苗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颖),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颖)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 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6年8月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蔡明通 73,953,136 44.44 2 蔡劲军 10,905,032 6.55 3 王伟 10,064,379 6.05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 之星177号集合资金信托 4,849,200 2.91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3,600,000 2.16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 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283,901 1.37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 之星165号集合资金信托 1,933,800 1.16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 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0,000 1.14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1,813,663 1.09 10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融(北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7,242 1.09 合 计 113,110,353 67.9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蔡明通 73,953,136 40.84 2 蔡劲军 10,905,032 6.02 3 王伟 10,064,379 5.56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77 号集合资金信托 4,870,000 2.69 5 申万菱信基金-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华润信托·博荟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286,326 2.37 6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陕西省国际信托- 陕国投·财富尊享22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 2,857,551 1.58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2,699,400 1.49 8 海富通基金-平安银行-厦门国际信托-厦 门信托-汇金1642号火炬电子定增投资集合 2,643,234 1.46 9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融(北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2,540,143 1.4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338,001 1.29 合 计 117,157,202 64.7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4,666,380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85,700,312 51.50 14,666,380 100,366,692 55.43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80,699,688 48.50 -- 80,699,688 44.57 股份总数 166,400,000 100.00 14,666,380 181,066,380 100.00 注: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前股本结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日。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36.20元,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 低。同时,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均将得到较大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 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后,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使公司 的发展潜力得以显现,有利于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及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调整,公司 管理层将继续执行原有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保荐代表人:邵其军、黄峥 项目协办人:许鹏 电话:010-63210725 传真:010-6857383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经办律师:聂学民、郭昕 电话:010-88004294、010-88004343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注册会计师:李建彬、邱小娇 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注册会计师:李建彬、邱小娇 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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