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火炬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8:03:03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4,666,3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69.9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26,499,936.20元

募集资金净额:1,010,029,936.20元

2、发行对象获配的数量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2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7,551

199,999,994.49

12

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86,326

299,999,956.74

12

5

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214

104,999,977.86

12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3,234

184,999,947.66

12

7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445,779

31,200,072.21

12

合计

14,666,380

1,026,499,936.20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2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4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16年5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
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9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14,666,380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69.99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1,026,499,936.20元


6、发行费用:16,470,000.00元

7、募集资金净额:1,010,029,936.20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年8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
第350ZA00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8月19日,主承销商东北证券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7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6,499,936.20元。


2016年8月22日,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
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年8月22日,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2016年8月22日,发行人已收到7家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人民
币1,012,999,936.20元(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3,500,000.00元),经发行人扣除
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9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010,029,936.20元。其中:股本14,666,380元,资本公积995,363,556.20
元。变更后实收资本(股本)181,066,380.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8月26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
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
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核准文件进行,发
行人已履行本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对象具备成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及发行人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签署的相关《股份认购协议》等均合法有效,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
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2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66,638

102,649,993.62

12

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7,551

199,999,994.49

12

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86,326

299,999,956.74

12

5

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214

104,999,977.86

12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43,234

184,999,947.66

12

7

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445,779

31,200,072.21

12

合计

14,666,380

1,026,499,936.2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号8层17号
楼902(德胜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2.6531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准及同意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武汉人和鼎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889号光谷中心花园A栋11
层0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苗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 所: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颖),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颖)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
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6年8月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蔡明通

73,953,136

44.44

2

蔡劲军

10,905,032

6.55

3

王伟

10,064,379

6.05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
之星177号集合资金信托

4,849,200

2.91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3,600,000

2.16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
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283,901

1.37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
之星165号集合资金信托

1,933,800

1.16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
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0,000

1.14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1,813,663

1.09

10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融(北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07,242

1.09

合 计

113,110,353

67.9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蔡明通

73,953,136

40.84

2

蔡劲军

10,905,032

6.02

3

王伟

10,064,379

5.56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77
号集合资金信托

4,870,000

2.69

5

申万菱信基金-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华润信托·博荟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286,326

2.37

6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陕西省国际信托-
陕国投·财富尊享22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

2,857,551

1.58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2,699,400

1.49

8

海富通基金-平安银行-厦门国际信托-厦
门信托-汇金1642号火炬电子定增投资集合

2,643,234

1.46

9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融(北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2,540,143

1.4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338,001

1.29

合 计

117,157,202

64.7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4,666,380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本次变动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85,700,312

51.50

14,666,380

100,366,692

55.43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80,699,688

48.50

--

80,699,688

44.57

股份总数

166,400,000

100.00

14,666,380

181,066,380

100.00



注: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前股本结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日。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36.20元,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
低。同时,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均将得到较大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
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后,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使公司
的发展潜力得以显现,有利于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及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调整,公司


管理层将继续执行原有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保荐代表人:邵其军、黄峥

项目协办人:许鹏

电话:010-63210725

传真:010-6857383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经办律师:聂学民、郭昕

电话:010-88004294、010-88004343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注册会计师:李建彬、邱小娇

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注册会计师:李建彬、邱小娇

电话:0592-2218833

传真:0592-2217555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