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冠豪高新:2016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19:02:35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映辉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天津中物投



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诚通物流



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珠海金鸡



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冠豪高新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DONG GUANHAO HIGH-TECH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强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映辉

范锋鹰

联系地址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电话

0759-2820938

0759-2820938

传真

0759-2820680

0759-2820680

电子信箱

yyh-ghgx@chinapaper.com.cn

ghzd600433@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4072

公司办公地址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24072

公司网址

http://www.guanhao.com

电子信箱

guanhao@guanhao.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冠豪高新

600433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6-03-28

注册登记地点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800617803532R

税务登记号码

91440800617803532R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800617803532R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42,396,403.79

503,353,557.54

6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73,146.54

13,594,045.92

20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36,871,696.46

2,425,373.73

1,42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46,396.65

40,156,311.20

-23.9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62,808,042.42

2,434,148,050.31

1.18

总资产

4,121,343,135.06

3,992,555,805.01

3.2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

2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290

0.0019

1,426.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9

0.65

增加1.04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1.51

0.12

增加
1.39 个百分点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5,232,920.7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39,199.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770,670.08



合计

4,501,450.0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作出战略部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
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部署,按照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3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3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13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35%。


为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关注营改增进展,维护专、普票市场,保障供货

紧抓营改增全面推开的发展机遇,公司高度重视,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做好增值税发票用纸生
产及供货的保障工作。上半年,公司增值税专票和普票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加大新产品开发及拓展,促进产品结构转型升级

加大了热升华(数码)纸等新产品的市场拓展,为公司上半年创造了一定收益;优化不干胶产品
结构,大力开发行业大客户;密切关注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医疗、交通等行业高端耗材,目前公
司研发的高敏感三防纸等新产品质量已基本达到客户使用需求,后续将开始小批量生产及市场推
广。


3、全面开展降本增效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小组,攻克生产、质量难题。优化生产设备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及降低生产成本。


二是从产品配方研发、物料采购、生产消耗、仓储物流等各环节着手,推动降成本工作。


4、大力推进“双降”工作

成立“双降”工作组,制定“双降”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存货额度,上
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半年,公司将按照董事会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拓思路,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深化落实提
质增效工作,力争完成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以良好的经营业绩持续回报股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42,396,403.79

503,353,557.54

67.36

营业成本

678,171,805.33

401,849,125.87

68.76

销售费用

43,524,650.89

37,398,480.95

16.38

管理费用

43,085,780.89

44,954,292.47

-4.16

财务费用

29,901,937.43

15,392,671.65

94.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46,396.65

40,156,311.20

-23.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235,093.24

-144,394,61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49,468.24

167,735,612.42

-75.65

研发支出

21,068,055.98

12,626,843.51

66.8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能释放,销售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随销售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量增加而相应增加运杂费。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尚未支付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全部费用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现金方式支付货款较上年同期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收到募集资金,而
本期没有该项业务。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842,396,403.79

503,353,557.54

67.36

主要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
能释放,销售增加。


营业成本

678,171,805.33

401,849,125.87

68.76

主要是随销售收入增加而相应
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23,515.81

744,483.72

225.53

本期交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
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

29,901,937.43

15,392,671.65

94.26

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全部费用
化。


投资收益

749,535.11

2,024,574.39

-62.98

本期从被投资单位确认的投资
收益减少。


营业利润

44,792,148.74

3,970,258.23

1,028.19

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影响。


营业外收入

5,846,409.47

13,314,563.47

-56.09

1、本年确认政府迁建奖励金收
入比上年少;2、本年收到贴息
资金比上年少。


营业外支出

574,289.31

140,229.89

309.53

主要是本期确认台风损失影响。





利润总额

50,064,268.90

17,144,591.81

192.01

营业利润增加使利润总额增长
较多。


所得税费用

10,745,311.86

4,858,648.52

121.16

受实现利润总额的影响,本年计
提的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多。


净利润

39,318,957.04

12,285,943.29

220.03

营业利润增加使净利润增长较
多。


少数股东损益

-2,054,189.50

-1,308,102.63

-57.04

本期少数股东经营亏损增大。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5年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
额为38,275.66万元,现金部分全部用于公司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按募投项目进度投入募集资金。目前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正在进行设备
调试和生产前准备工作。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造纸业

839,753,964.84

677,827,404.24

19.28

67.40

68.90

减少0.7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无碳纸

384,720,903.34

268,425,137.68

30.23

106.95

107.27

减少0.11
个百分点

热敏纸

180,689,694.22

166,278,966.26

7.98

94.56

131.11

减少
14.55个
百分点

成品纸

49,837,490.67

54,298,545.96

-8.95

25.00

27.60

减少2.22
个百分点

不干胶

180,923,760.86

153,969,975.80

14.90

5.50

4.87

增加0.51
个百分点

转印纸

39,375,069.67

34,052,103.97

13.52







其 他

4,207,046.08

802,674.57

80.92

-63.41

-92.35

增加
72.15个
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南

503,398,192.20

95.04

华中

108,914,517.28

9.88

华北

171,462,829.74

43.22

出口

47,937,144.76

148.23

其他

8,041,280.86

49.36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首家大规模生产热敏纸的专业公司和国内目前生产设备
及工艺最先进的大型无碳复写纸、不干胶标签材料生产基地,拥有“冠豪”、“豪正”、“豪印”、
“豪新”牌系列产品。公司品牌在中高端市场具有很高的认可度,拥有一大批重要的行业性客户
资源,在特种纸行业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优势。


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产能位居国内同行前列,同时拥有一大批国内造纸、涂布、化工、
自动化、印刷业的高级专业人才。公司核心技术—用于增值税发票防伪的无碳复写纸防伪技术居
于国内领先地位,同时公司还是国内极少数掌握三防热敏纸全部技术的热敏纸生产企业。公司一
贯重视对产品开发和创新技术的投入,设立了省级特种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研究中心组建以来先后进行了数十项课题的研究,成功申请多项专利,完成了十多项技术
改造项目,开发出数十种新产品,大部分已投放市场。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为5,668.19万元,为公司对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的股
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
已使用募
集资金总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2015年

增发

68,275.66

7,312.49

57,758.62

10,517.04

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
资金,其余
款项存放
于募集资
金专户

合计

/

68,275.66

7,312.49

57,758.62

10,517.0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50号文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
中国纸业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
81,035,443股新股,发行价格为8.6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2,756,6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资,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验资报
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
项目
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


募集资金本
报告期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累
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进























未达
到计
划进
度和
收益
说明

债转
股项




30,000.00



30,000.00



100%









平湖
不干
胶材
料生
产基



26,275.66

7,312.49

15,758.62



85.12%












地项


补充
公司
流动
资金



12,000.00



12,000.00



100%









合计

/

68,275.66

7,312.49

57,758.62

/

/



/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
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包括中国纸
业以债权认购金额3亿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现金发行规模为400,956,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平湖
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湛江冠豪纸
业有限公司

14,106.73

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原纸、无碳复写纸原


100.00

36,851.31

24,949.84

珠海冠豪条
码科技有限
公司

6,000

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
年03月31日);包装装潢印刷品、条码
及数字产品研发,生产;商业批发、零售
(不含许可证经营项目)。


78.00

20,198.15

5,993.35

珠海冠豪纸
业有限公司

1,500

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
年03月31日);电脑及其配件、打印机
耗材、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普通机
械、音响器材的批发(不含许可证经营项
目)。


78.00

4,715.25

1,270.78

天津中钞纸
业有限公司

11,507.60

水印纸、防伪纸、机制纸、纸板纸、卫生
用品;造纸辅料制造销售;纸张加工及技
术咨询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防伪纸张的工艺技
术和设备进出口业务

24.93

26,915.76

19,710.58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 2015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71,315,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10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13,154.4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度变动,主要原因
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能释放。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
业有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珠海金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向天津中物
投购买煤炭,预计金额为7,777万元;接受诚通物流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预计金额为1,900万
元;向珠海金鸡购买胶乳,预计金额为720万元。



报告期内,实际履行情况:公司向天津中物投购买煤炭金额为234.78万元,接受诚通物流提供的
货物运输服务金额为770.82万元,向珠海金鸡购买胶乳金额为55.46万元。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纸业及
关联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5亿元委托
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5亿元委托贷
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2014年8月1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8月18日召
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由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
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8月2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存
在反担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1,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4,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4,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7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


是否
有履
行期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么本公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2010-10-24,长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
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
新利益的行为。


2010-10-24,长






解决
同业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本公

2010-10-24,长









竞争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2010-10-24,长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纸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纸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冠豪
高新。2、中国纸业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且不会利用
中国纸业对冠豪高新的控股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体股东、尤其
是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中国纸业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充分尊重冠豪
高新的独立法人地位,以确保冠豪高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009-12-26,长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诚通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诚通集团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冠豪高新。 2、中国诚通集团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

2009-12-26,长









业,且不利用本公司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
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
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业提供的业务
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冠豪高新被视
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中国纸业应将该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
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
中国纸业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
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
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中
国纸业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2011-4-18,长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
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2011-4-18,长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
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诚通集团提供的业务
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冠豪高新被视

2011-4-18,长









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诚通集团应将该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
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
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
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
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诚
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2011-4-18,长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
纸业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
冠豪高新。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
中国纸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
知中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
中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若中
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
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
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等。4、中国纸业不会
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
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2014-7-24,长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
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中国纸业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来可
能产生的与中国纸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
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2014-7-24,长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诚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诚通
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
冠豪高新。在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
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
知诚通集团,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
诚通集团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若诚
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
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
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等。4、诚通集团不会
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5、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2014-7-24,长






解决
关联
交易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诚通集团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来可

2014-7-24,长









能产生的与诚通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
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中国纸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诚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以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为主业的国有
大型企业。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
质性同业竞争。具体承诺如下:中国纸业将冠豪高新定位为特种纸业务发展平台,
主要产品为无碳复写纸、热敏纸和不干胶材料等特种纸产品。泰格林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纸业的控股子公司,其控股的包括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岳阳林纸”)是以生产文化用纸和商品纸浆为主的生产企业,中国纸业
将其明确定位为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平台,与冠豪高新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为
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岳阳林纸将不再从事生产无碳复写纸原纸与热敏纸原纸等
业务。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档包装
用纸发展平台;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诚通集团下属企业,主要产品为文化用纸及印刷用纸;珠海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尚
未正式投入生产,均与冠豪高新不存在同业竞争。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
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纸业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
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冠豪高新。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
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
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
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中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
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
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
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
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
让该等业务等。中国纸业不会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
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

2014-12-25,长









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其他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
限合伙企业。本公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
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2014-11-6,长






其他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
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人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


2014-11-6,长






其他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
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人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


2014-11-6,长






其他承


分红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
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30%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和清理等)或对外投资事项,上述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
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
的监督。


长期





其他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州润华置
业有限公司、广东粤
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冠豪高新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积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260万元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通过上述方
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不减持。


2016-1-12至
2016-7-11





其他

林广茂

林广茂先生拟在合适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约2,000
万股。


2015-7-9,择机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9,50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全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中国纸
业投资
有限公


0

369,905,903

29.10

34,682,080





国有法人

广东粤
财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1,578,100

77,759,001

6.12

0





国有法人

赵嘉馨

0

47,091,366

3.7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林广茂

3,307,737

43,647,503

3.43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广州润
华置业
有限公


0

13,372,720

1.05

0





国有法人

湛江经
济技术
开发区
新亚实
业有限
公司

-5,558,220

12,948,900

1.02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广东粤
财实业
发展有
限公司

0

12,386,720

0.97

0





国有法人

颜秉伦

0

10,428,000

0.82

10,428,00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黄晓军

0

10,428,000

0.82

10,428,00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王建丽

0

10,428,000

0.82

10,428,00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223,823

人民币
普通股

335,223,82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77,759,001

人民币
普通股

77,759,001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
普通股

47,091,366

林广茂

43,647,503

人民币
普通股

43,647,503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20

人民币
普通股

13,372,72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亚实业有限公司

12,948,900

人民币
普通股

12,948,900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12,386,720

人民币
普通股

12,386,7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中证国有企
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8,890,105

人民币
普通股

8,890,105

史德增

5,58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5,580,000

施佳彤

4,439,039

人民币
普通股

4,439,03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是一致行
动人;林广茂通过赵嘉馨账户持有47,091,366股;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1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34,682,080

2018-03-03

34,682,080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2

颜秉伦

10,428,000

2018-03-03

10,428,000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3

黄晓军

10,428,000

2018-03-03

10,428,000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4

王建丽

10,428,000

2018-03-03

10,428,000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5

乔通

10,046,242

2018-03-03

10,046,242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6

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5,023,121

2018-03-03

5,023,121

自2015年3
月3日起限售
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童来明

董事长、董事

离任

工作原因

黄阳旭

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离任

因工作原因,辞去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职务

陈华春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李臻

副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张强

董事长、董事

选举

董事会选举

钟天崎

总经理

聘任

工作需要

杨映辉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任

工作需要





三、其他说明

1、201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201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6,418,657.72

323,631,611.0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60,290.99

260,290.9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5,135,246.68

110,855,084.12

应收账款



347,074,122.72

314,153,959.30

预付款项



28,184,335.77

31,376,315.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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