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友邦吊顶: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友邦吊顶 股票代码 00271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伟江 周金妹 电话 0573-86790032 0573-86790032 传真 0573-86788388 0573-86788388 电子信箱 zhejiangyoubang@163.com zhejiangyoubang@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5,367,817.09 170,864,444.23 2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249,071.25 49,022,242.40 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58,277,320.87 42,425,266.41 3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693,568.25 43,557,496.23 99.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59 2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59 2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4% 8.96% 0.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47,237,478.58 692,216,066.18 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8,732,574.53 621,763,503.28 2.73%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4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普通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时沈祥 境内自然人 37.49% 30,951,500 30,800,000 骆莲琴 境内自然人 30.20% 24,932,938 24,932,938 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0% 5,867,062 5,867,062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 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1.60% 1,319,501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6% 712,933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 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0.75% 620,792 梁日文 境内自然人 0.59% 488,830 梁晓雲 境内自然人 0.59% 488,13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险分红 其他 0.49% 405,124 卢峰 境内自然人 0.40% 3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时沈祥、骆莲琴为配偶关系,骆莲琴持有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5%股权并担任 法定代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内生及外延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强化研发设计、品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依靠持续的产品创新、良好的品牌形象、优良的产品品质和经销商网络, 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先后投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友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友邦优家石膏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友邦集成墙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367,817.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5%,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249,071.2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2%。公司总资产747,237,478.58元,较期初增加7.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8,732,574.53 元,较期初增加2.7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友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友邦优家石膏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新设控股子公司嘉兴友邦集成墙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沈祥 2016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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