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中铁: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22:02:48 中财网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6-052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临2016-05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312号),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58,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4,401,54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7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89.11元,扣除发行费用共
计人民币121,068,933.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78,931,055.40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89.11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600,000.00 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11,891,399,989.11元,并存放在


兴业银行海淀支行(账号为321230100100192258)。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
字(15)第1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7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资金总额为315,777.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7月16
日公告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8)。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1,878,931,055.40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
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062.04万元,其中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5,777.16万元,使用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3,862.50万元,其中已
归还2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1,925.89万元(其中包
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094.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
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


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作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间
接控股子公司中铁珠三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隰延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及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滨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榆阳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其中:利
息收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192258

2,433.86

196.2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城支行

110902737910402

8,007.96

107.9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金安支行

11001045200053009738

632.03

332.0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支行

350645001047

0

408.81(注1)

中铁珠三角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01101000708899951

4.356

3.38




中铁北方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50-350001040032942

207.925

35.04

山西隰延高速公路
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滨河支行

149195515550

70.227

4.60

陕西榆林神佳米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
榆阳区支行

2610095029200122669

86.878

1.87

中铁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8110301013500011106

482.66

4.85



注1:该专户已销户,该专户产生的全部利息已经投入到所对应的募投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
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8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
前足额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
31日公告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4号)。截至2016年6月30


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3,862.50万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暂时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31日公告的《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6-049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表: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7,893.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878.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3,199.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承诺
投资总额
(1)

截至本年末
承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累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投资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注1)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深圳市轨道交通11号线BT项目



300,000.00

300,000.00

不适用

0

299,931.00

(69.00)

99.98

2016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BT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不适用

39,877.11

115,027.11

(34,972.89)

76.68

2017年10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大道北线工程BT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不适用

0.00

50,499.00

(49,501.00)

50.50

2017年10月

不适用

不适用



霍永高速公路永和至永和关段BT项目



150,000.00

137,900.00

不适用

0.00

49,934.34

(87,965.66)

36.21

2018年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BOT项目



140,000.00

140,000.00

不适用

10,001.03

137,814.98

(2,185.02)

98.44

2015年1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



不超过360,000.00

359,993.11

不适用

0.00

359,993.1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超过1,200,000.00

1,187,893.11



49,878.14

1,013,199.54

(174,693.57)

85.2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5年7月1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1.57亿元。截至2015年7月10日止,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轨道交通11号线BT项目、石家
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BT项目、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大道北线工程BT项目和神佳米高速公路神木至佳县段BOT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15,777.16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120号)。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2015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3,862.50万元,其中已归还补流资金20000万元,剩余资金已在8月26日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公司本年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人民币11,925.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投入人民币10,831.07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094.8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本公司承诺投资的各BT(建设—转让)项目于项目竣工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承诺投资的BOT(建设—经营—转让)项目于项目竣工并进入经营期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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