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佳通:2016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22:31:40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0182 公司简称:S佳通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
怡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七、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 其他

目前本公司股票仍在停牌中,公司预计将在 9 月 5 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股改方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97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



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双反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第一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佳通轮胎

公司的外文名称

GITI TIRE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ITI TIRE COR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怀靖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翠

滕丽丽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电话

021-22073132

021-22073131

传真

021-22073002

021-22073002

电子信箱

giticorp@giti.com

giticorp@giti.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公司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7032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335

公司网址

www.giticorp.com

电子信箱

giticorp@giti.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佳通

600182

佳通轮胎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24,341,881.57

1,696,567,004.93

-2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286,120.60

106,880,504.61

-3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73,963,839.40

106,117,695.89

-3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624,984.91

341,624,259.24

73.7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7,073,707.27

1,125,787,586.67

-22.09

总资产

2,281,237,230.66

2,861,328,929.09

-20.2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85

0.3144

-3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85

0.3144

-3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2175

0.3121

-3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0

9.32

减少2.6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6.67

9.25

减少2.58 个百分点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9,038.26

附注七.36、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6,671.92

附注七.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4,931.56

附注七.36、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09,642.72






所得税影响额

-210,641.30



合计

322,281.20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 年,对于轮胎行业来说是充满艰难和挑战的一年。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对重
点会员企业的统计数据,2016 年上半年子午线轮胎的产量虽然同比有所增加,但轮胎销售收入下
滑,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因为美国双反导致销售下降的情况下,多数轮胎企业的盈利出现下
滑。


201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4 亿元,同比下降 3.72 亿元。因 2015 年 8 月美国对中
国产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的反倾销反补贴作出征收高额保证金率的终裁决定,公司通过调整产品
结构、增加在国内和其他非美地区销售等措施,尽量弥补外销市场的下滑。从 2016 年上半年的经
营来看,公司采取的调整销售已初见成效,虽然外销总体销售同比仍出现下滑,但 1-6 月福建佳
通在国内(尤其是替换市场)和外销其他非美地区的销量均取得增长。近期美国商务部又针对中
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目前尚未宣布终裁结果,但福建佳通涉及调查
的全钢胎产品销售规模低于此前半钢胎双反调查涉及的销售规模,因此公司计划调整产品结构及
开拓其他销售市场等措施尽量减少全钢胎双反的影响。因此前福建佳通出口美国的盈利情况较好,
销量较多,所以短期内所受美国双反的影响较明显,公司现已通过调整市场结构等措施,以争取
逐步提升销售和利润。


1-6 月的营业成本为 9.96 亿元,实现营业毛利 3.29 亿元,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同比均有所下
降,但营业毛利率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2016 年 1-6 月实现营业利润 2.01 亿元,同比减少 0.84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74 亿元,同比减少 0.33 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24,341,881.57

1,696,567,004.93

-21.94

营业成本

995,829,890.22

1,277,334,168.35

-22.04

销售费用

54,661,597.73

62,916,561.10

-13.12

管理费用

60,428,638.96

42,158,869.40

43.34

财务费用

2,140,900.98

12,451,222.81

-8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624,984.91

341,624,259.24

73.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21,209.15

-48,878,005.78

8.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288,538.72

-320,299,410.43

-118.64

研发支出

15,218,571.13

1,710,251.16

789.8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美国对中国产乘用子午胎征收惩罚性关税,导致公司外销销量下降,市
场竞争加剧,且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导致轮胎售价下调,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3.72 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低于去年同期,因且美国双反和市场竞争
加剧导致销量下降,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2.82 亿元。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 IT 服务费和员工薪资增加,同时公司在
2016 年上半年研发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 1,031.03 万元,主要为汇率波动增加汇兑收
益及因公司减少贷款造成的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52 亿元。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输美 PCR 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惩罚性关税,外销销量下降;原
材料价格下降使得产品平均售价下降,以上导致销售收入下降。为应对市场波动,公司也会适当
增加客户信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减少 3.8 亿元,主要原
因为公司减少短期贸易融资及偿还到期贷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根据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因开拓其他非美地区的产品销售,公司相应增加
了上半年研发的相关费用。




2 其他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 2015 年年报中披露 2016 年的经营目标为:拟实现销售收入约为 32.8 亿元左右,比 2015
年销售收入增长约为 3.5%左右。截至报告期末,201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 13.24 亿元,
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 40.37%。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橡胶制造业

1,309,072,610.12

991,086,688.73

24.29

-22.38

-22.40

增加 0.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轮胎

1,309,072,610.12

991,086,688.73

24.29

-22.38

-22.40

增加 0.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因美国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惩罚性关税及欧盟地区的经济持续低迷,
2016 年上半年外销销量尤其是美国的轮胎销量下滑明显,公司通过增加了全钢胎产品的销售及增
加国内和非美地区的销售尽量弥补外销下滑。因轮胎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低于上年同期,轮胎
的平均售价也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本期实现主营业务轮胎的销售额为 13.09 亿元,同比下降 22.38%,
主营业务成本为 9.91 亿元,同比下降 22.40%,但毛利率基本维持上年同期水平。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

551,029,934.72

3.20

国外销售

758,042,675.40

-34.2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因美国对中国产乘用车轻卡子午轮胎征收高额关税,外销销量下滑,且因轮胎平均售价的下
降,公司在外销市场面临销量及售价双降的挑战,2016 年上半年实现外销收入 7.58 亿元,同比减
少 34.23%。为应对外销的下滑,公司增加了全钢胎的产销比例,同时增加外销的非美市场销售。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内销实现营业收入 5.51 亿元,主要源于公司在国内替换市场销售取得增长。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控股 51%的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以生产和销售子午
线轮胎为主,注册资本 10,670 万美元。2016 年 1-6 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6 亿元,净利润
1.63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福建佳通总资产为 22.73 亿元,净资产为 17.2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4.08%。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经股东大会批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9.5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
323,000,000.00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32,377,667.62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 年 5 月,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佳通轮胎(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存货

主要参照市场价协商定价

245,649,358.76

29.84

现金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存货

主要参照市场价协商定价

187,092,757.69

22.73

现金

佳通轮胎(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轮胎

主要参照市场价协商定价

550,938,982.59

42.09

现金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

集团兄弟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轮胎

主要参照市场价协商定价

717,373,391.86

54.80

现金

合计

/

1,701,054,490.90

149.46



关联交易的说明

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选择通过关联方采购和
销售,可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势,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在采购和销售业务上拥有
独立的决策权,公司可以选择与关联方交易,也可与非关联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告、审批和披
露程序,跟踪管理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聘请外部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二)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解 决 同
业竞争

佳 通 轮 胎
(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
及其母公司
新加坡佳通
轮胎私人有
限公司

当 2003 年本公司濒临退市边缘之际,佳通轮
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成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收购本公司时,佳通轮胎(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
司(以下合并称“佳通轮胎”)已经在国内拥有数
家轮胎生产企业和完善的轮胎销售网络。为避免同
业竞争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影响,佳通轮胎做出有
先决条件的承诺(概要如下):

1、一旦上市公司具备了收购上述轮胎公司的实力
和能力后,公司有权提出收购上述资产的权利,其
收购价格以市场公允价确定;佳通轮胎计划并承诺
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将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其余轮胎公司注入上市公
司,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在彻底解决国内同业竞争问题前,采取由本公
司托管佳通轮胎中国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和保
证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低于 70%产出的方式,
以保证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03-09-12







本公司已就佳通轮胎关于解决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进行了公告,通过采取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方法,本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
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避免了同业竞争的问题,详情可参见公司临时
公告内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完善。


根据内控建设相关要求,公司已逐步覆盖关键业务的内控管理体系,并重点完善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基本完成现阶段可以解决的治理问题,
但公司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同时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具体情况说明
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已于 4 月 5 日停牌启动研究股改事宜。自本公司停牌以
来,公司与相关各方围绕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沟通、论证和磋商,
聘请了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因需要对股改方案进行调
整,相关细节尚需进一步完善,预计将在 9 月 5 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


2、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且关联交
易金额巨大。关于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已在 2014 年 8 月就关于解决本公司同业竞
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通过采取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
售等方法,本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避免了同业
竞争的问题,详情可参见临时公告内容。关于关联交易问题,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本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选择通过关联方采购和销
售,可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势,提升经营效率。为减少关联
交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告、
审批和披露程序,跟踪管理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聘请外部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进行审核。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33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股份类


持有非流通
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
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0

151,070,000

44.43

未流通

151,070,000



0

境外法人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

5,200,000

1.53

未流通

5,200,000



0

国有法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
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0

3,000,000

0.88

未流通

3,000,000



0

国有法人

牡丹江鑫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0

2,500,000

0.74

未流通

2,500,000



0

国有法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000

0.59

未流通

2,000,000



0

国有法人

孙建斌

0

1,433,845

0.42

已流通

0



0

境内自然人

牡丹江市桦林昕盛有限责任公司

0

1,130,000

0.33

未流通

1,130,000



0

国有法人

杨嘉广

0

1,126,058

0.33

已流通

0



0

境内自然人

田秋成

0

1,107,582

0.33

已流通

0



0

境内自然人

黑龙江龙桦联营经销公司

0

1,000,000

0.29

未流通

1,000,000



0

国有法人

李亚波

1,000,000

1,000,000

0.29

已流通

0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孙建斌

1,433,845

人民币普通股

1,433,845

杨嘉广

1,126,058

人民币普通股

1,126,058

田秋成

1,107,582

人民币普通股

1,107,582

李亚波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816,100

人民币普通股

816,100




刘智佳

741,100

人民币普通股

741,100

姚新民

7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0,000

李超海

669,300

人民币普通股

669,300

陆仁军

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

商文娟

6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622,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沈伟家

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彭伟轩

董事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第八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黑体改复[1993]335 号文件批准,由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桦林橡胶厂)联合
黑龙江省龙桦联营经销公司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原桦翔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1993 年 6 月 8 日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
登记注册(登记号:13023211-7)。本公司定向募集时总股本 22,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计 22,000 万元。1996 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6]3
号文件批准,1997 年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7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1999 年 4 月 12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36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述公开发行股票于 1999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34,000 万股。


2003 年,外商投资企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中国”)
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取得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法
人股 15,107 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44.43%,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 年 12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商资二批[2003]1109 号文件,批
准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04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黑总字第 002284 号),正式变更为中外
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本公司完成以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及相关负债与佳通中国的母公司新加
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佳通”)合法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福建
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51%的股权进行的置换。


2005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名称变更为:“佳
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05 年 7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商资
批[2005]1299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并重新
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5]0225 号);经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国)名称变核外字[2005]第 74 号),2005 年 7 月 28


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 年 5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230000400002713。2013 年
7 月 30 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本公司新营业执照号码
为 912310002456121609。


2)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公司总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280-2 号。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制造业 / 橡胶制造业。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料,生产橡胶工业专用设备;经营本公司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提供相关的咨询、管理服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料。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
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
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附注五:10、15、18、23。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
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
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
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
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
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
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


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
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3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
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
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
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
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
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
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
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
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
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
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
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
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
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3)
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
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损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
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
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
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
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
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
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
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
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
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
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
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
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按照取得时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
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
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
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
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300 万元以上(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未发生减值迹象的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
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
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一致的应收款项具有相似的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

0.5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30

30

4-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
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
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11.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
货领用和发出时按计划成本法核算,月末根据实际成本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
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库存商品发出按标准成本核算,月末分摊成本差异;低值
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2.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
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
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
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
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
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
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
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
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
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


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
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
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
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
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
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
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
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
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
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
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
6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
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
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
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的当期损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投资
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
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
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
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5.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辅助设备、办公设备。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45

4

2.13—6.4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8—28

4

3.43—12.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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