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渤海金控: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渤海金控”)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5日签发了《关于核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3号)批准),核准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2,635,914,332股新股。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0日向海航资本等8名认购 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2,635,914,33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6.07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6,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 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5,84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30日全部 到帐,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8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759,238.15万元、美元 17,475.6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4,754.76万元),累计投入折合人民币约 873,992.91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为人民币3,911.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119.15万元、美元63,177.94万元(折合人民币约414,861.77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折合人民币约439,980.92万元(含尚未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6,062.3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 变更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制度法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KAC”,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富裕支行、广发银行天津金融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中 国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单位 募集资金余额 渤海金控 中国银行北京西 长安街支行 331164803935 人民币、万元 161.18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 新华北路支行 991900028410710 人民币、万元 0.38 中国建设银行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 分行 65050161415000000054 人民币、万元 1,218.83 天津渤海 中国建设银行天 津富裕支行 12050161540000000364 人民币、万元 23,231.02 广发银行天津金 融街支行 142011516010000310 人民币、万元 507.75 HKAC 中国建设银行香 港分行 67107316-6150 美元、万美元 53,177.94 67107316-5250 人民币、万元 0.00 中国银行香港分 行 012-875-9-280049-0 美元、万美元 10,0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119.15万元、美元 63,177.94万元(折合人民币约414,861.7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中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167,4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偿还所欠GSCII债务”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90459_A01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偿还所欠GSCII债务”项目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 2016年1月13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5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业务”的自筹资金,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扣除应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15,852.6万美元之剩 余款项置换预先投入“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 务”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最高限额为24,052.8万美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1090459_A02号)。公司已以募集资金 人民币103,937.63万元兑换15,852.78万美元增资至GSC用于偿还其所欠Seaco债务, 剩余96,062.37万元募集资金可全部置换。 2016年6月30日,“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业务”项目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 “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项目已置换募集 资金70,000万元,尚余人民币26,062.37万元资金尚未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6年6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注1) 募集资金总额 1,584,000.0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873,992.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873,992.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注 2)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增资HKAC开展飞机租赁业务 否 784,000.00 784,000.00 114,754.76 114,754.76 14.64% 2016年12月 31日 1,029.05 是 否 2.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业务 否 339,300.00 339,300.00 298,538.15 298,538.15 87.98% 2016年12月 31日 9,594.29 是 否 3.偿还所欠GSCII债务 否 260,700.00 260,700.00 260,700.00 260,700.00 100.00% 不适用 - 是 否 4.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 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 否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不适用 1,928.89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84,000.00 1,584,000.00 873,992.91 873,992.91 55.17% 12,552.23 超募资金投向 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67,4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偿还所欠GSCII债务”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6月 30日,“偿还所欠GSCII债务”项目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 2016年1月13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增资天津渤海开展租赁业务”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200,000万元扣除应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15,852.6万美元之剩余款项置换预先投入“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 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最高限额为24,052.8万美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增资天津渤海开展 租赁业务”项目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偿还所欠Seaco SRL债务并增资Seaco SRL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项目已置换募集资金70,000 万元进行置换,尚余人民币26,062.37万元资金尚未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6月13日将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上述表格中的募投项目,继续按计划完成相应的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无 注1:“增资HKAC开展飞机租赁业务”项目之募集资金以美元方式存放和使用,本表按照募集资金换汇时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列示。 注2:未包含用于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效益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