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8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6年8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6年8月-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方上海视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 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为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6年8月-12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 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江南春先生、葛明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卓福民 201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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