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弘裕18定开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23:36 中财网
博时弘裕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6

0
8

31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弘裕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弘裕
18
定开债


基金

代码


0029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8

3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弘裕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时弘裕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弘裕
18
定开债
A


博时弘裕
18
定开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98


002999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
[2016]1219



基金募集期间


2016

8

1


2016

8

26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16

8

30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5,057


份额级别


博时弘裕
18
定开债
A


博时弘裕
18
定开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1,265,804,609.42


332,814,453.61


1,598,619,063.0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84,178.98


128,984.91


613,163.89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


份额


1,265,804,609.42


332,814,453.61


1,598,619,063.03


利息结转的
份额


484,178.98


128,984.91


613,163.89


合计


1,266,288,788.40


332,943,438.52


1,599,232,226.92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


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


0


0


0





基金情况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


0


100,027.00


100,027.00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


0.0300%


0.006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年8月30日



注:(
1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为
1
0
万份

5
0
万份(含);



3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
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
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
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
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
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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