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星徽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修订)、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徽精密”)《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针对相关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蔡耿 锡、谢晓华已回避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修订《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及相关文件。董事会对方案进行调整已经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尚需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北滘支行”) 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5,000万为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由 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星 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清远星徽以土地、房产为本次授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星徽向招行北滘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主要是保证公司及清远星徽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清远星 徽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及清远星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偿债能力, 符合担保要求,该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子公 司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一 致同意提供上述授信融资担保。 5、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 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利率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 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 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 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 股东借款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淑藩 张晓辉 赵涯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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