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均胜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9:30:23 中财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本次限售股核准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和2015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2015年7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15年7月30日,证监会下发《关
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832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3、本次限售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53,224,983股股份已于2015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为自2015年9月8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9,369,8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限内,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224,98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9月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股东

名称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限售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
例(%)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单
位:股)

剩余限
售股

数量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1,037,735

1.60

11,037,735

0

2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建信资本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9,262,721

1.34

9,262,721

0

3

重庆高新创投两江品牌汽车产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8,490,566

1.23

8,490,566

0

4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富
尊会价值成长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

5,660,377

0.82

5,660,377

0

5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海南首泰融信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60,377

0.82

5,660,377

0

6

财通资管-国泰君安证券-财通资产-
景浩均胜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


5,660,377

0.82

5,660,377

0

7

财通基金-民生银行-财通基金-富春
定增312号资产管理计划

5,613,207

0.81

5,613,207

0

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489号资
产管理计划

1,698,113

0.25

1,698,113

0




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2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41,510

0.02

141,510

0

合计

53,224,983

7.72

53,224,983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037,735

-11,037,735

0

2、其他

42,187,248

-42,187,248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224,983

-53,224,983

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A股

636,144,817

53,224,983

689,369,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36,144,817

53,224,983

689,369,800

股份总额



689,369,800

0

689,369,8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均胜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中华 吴志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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