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易基非银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9月)

时间:2016年09月03日 15:11:54 中财网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

11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达
沪深
300

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4
]
1193



2014

12

17
日《关于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证券
基金
机构
监管部
部函
[
2014
]
2047


进行募集。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1

2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收益
及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
0%
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基金
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
可能
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
本基金

有风险,主要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

指数编制机构发布
数据错误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基金由目标
ETF
的联接
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
等;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管理风
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

ETF
联接
基金,
理论上其
风险
收益水平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
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
准的紧密跟踪,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
投资人
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联系:
1
)两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均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2
)两只基金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
)目标
ETF
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的区别:
1
)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
主要采取完全复
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
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
密跟踪。

2
)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人既可
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买卖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也可以申购或赎回目标
ETF
的基金
份额;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
)法规对
投资比例的要求。目标
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
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资产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投资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2
)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影响。目标
ETF
场内
申购、赎回
采取实物
申购、赎回
的方式,申购和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发生场外
申购、赎回
时,基金管理
人可收取一定
费用
并归入基金资产
作为场外现金
申购、赎回
对基金资产可能造成的影响的
补偿,因此
申购、赎回
可能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
申购、赎回
采取现金方式,大

申购、赎回
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影响,该影响可能无法得到补偿。



本招募
说明书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6

7

2
2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6

6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6

30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

................................
.........................
1
二、释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7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7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74
九、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基金份额
折算
......................
83
十、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
与解冻
....................
89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90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9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10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01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106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0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1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11
十九、风险揭示
................................
...................
116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11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

................................
...
14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0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61

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
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指《
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易方达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会议通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颁布、同年
8

8

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1
5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6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8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0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1

销售机构:指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2
、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或接受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
2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5
3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4
、标的指数:指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
5
、目标
ETF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ETF
:指易方达
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设立日期:
2001

4

17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晋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100%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助
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
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
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
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盈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
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
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
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资本运营部部长;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
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
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


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长;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万
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盈(三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永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
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
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固定收益总
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
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
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RQFII/QFII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
、基金经理


余海燕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
Consumer Credit Risk
信用风险分析师;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产品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9

23
日起任职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6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1

22
日起任职)、易
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4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国企改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6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7

8
日起任职)、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5

7

8
日起任职)、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4

16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4

16
日起任职)、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4

16
日起任职)。



3

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罗山先生、
张胜记
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
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
RO
)、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证券交易负责人员(
RO
)、
RQFII / QFII
产品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



罗山先生,天体物理学博士。曾任巴克莱银行纽约分行衍生品交易部董事、新加坡分行
信用产品交易部董事;苏格兰皇家银行香港分行权益及信用产品部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
香港分行结构化产品部总经理;诚信资本合伙人;五矿证券公司副总裁;安信证券资产管理



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资深
基金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
行业研究员、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方达沪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
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
牟取
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牟取
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
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
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
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
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
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
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67%
;客户存款总额
13.67
万亿元,增长
5.96%
。净利润
2,289
亿元,
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

26.98%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
.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
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
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
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
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
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



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
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
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
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20
余人。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
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
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
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
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
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
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
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8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
温海萍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703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
-
2708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传真:
010
-
68858117


网址:
www.psbc.com


(4)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赵姝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传真:
010
-
66226045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7)
渤海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8)
长安银行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1

1
单元
10101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闫石


客户服务电话:
96669

400
-
05
-
96669


传真:
029
-
88609566


网址:
http://www.ccabchina.com/


(9)
成都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联系电话:
028
-
85315412


客户服务电话:
028
-
962711


传真:
028
-
85390961


网址:
http://www.cdrcb.com


(10)
大连银行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电话:
0411
-
823566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4
-
0099


公司网站:
www.bankofdl.com


(11)
德州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
0534
-
22973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
-
96588


公司网站:
www.dzbchina.com



(1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3)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联系电话:
0769
-
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
96228
(广东省内);
40011
-
96228
(全国)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4)
福建海
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
0591
-
83967183


传真:
0591
-
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3
-
9999


公司网站:
www.fjhxbank.com


(15)
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
0871
-
63140324


传真:
0871
-
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3


公司网站:
http://www.fudian
-
bank.com/


(16)
广州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电话:
020
-
28019432


传真:
020
-
22389031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111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17)
贵阳银行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法定代表人:陈宗权


联系人:周勇


电话:
0851
-
868586
73


传真:
0851
-
868519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
-
96033


公司网站:
http://www.96033.cn


(18)
哈尔滨银行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吴昊


电话:
0451
-
87792450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19)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508

0571
-
96523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20)
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娟


电话:
0311
-
88627587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9999


公司网站:
www.hebbank.com


(21)
华夏银行


注册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王者凡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5238680


网址:
www.hxb.com.cn


(22)
吉林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孙琦


电话:
0431
-
84999627


传真:
0431
-
849926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
-
96666


公司网站:
www.jlbank.com


(23)
江西银行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电话:
0791
-
86796029


传真:
0791
-
86771100


客户服务电话:
96266


公司网站:
www.nccbank.com.cn


(24)
锦州银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
68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
68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
-
96178


公司网站:
www.j
inzhoubank.com


(25)
晋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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