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安祺一年定开: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博时安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年 5月 25日《关于准予博时安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116号)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内,封闭期内,本 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开放期内,本基金采 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 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 2016年 9月 6日至 2016年 9月 26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 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 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 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 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 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1元,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 金额不受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销。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日后及时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 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年 9月 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 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 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7、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 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 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8、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 19、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需充分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回购风险等等;基金运作 风险,包括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以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门槛 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 或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同时, 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 200 人的转让不予确认。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以 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 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 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 003239,C类 003240) (二)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 (四)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五) 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6年 9月 6日起至 2016年 9月 26日止。 (六) 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 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 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购费 率。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各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 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0.06% 0.00%100万≤M<300万 0.03% 300万≤M<500万 0.008%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M≥ 500万每笔 100元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2)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各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购买金额(M)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0% 0.00%100万元≤M<300万元 0.30% 300万元≤M<500万元 0.08% M≥ 500万元 1000元/笔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某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元,对应认 购费率为0.6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000/ (1+0.60%)=99,403.58元 认购费用 =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 =(99,403.58+50)/1.00 =99,453.58份 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即:该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元,择其可获 得 99,453.58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某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利息为 100元,则该投资 者认购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00份 即:该客户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C类基金份额 100,100.00 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认购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 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元,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 1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 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 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 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 (5)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 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 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4)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基”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 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 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无 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 30),但工作日 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 e通 (http://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 https://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 APP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 相关手续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和支付; (4)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 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失 败处理。 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 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机 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1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 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 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1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 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四)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 基金账户开户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 1、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30), 但工作日 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 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 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 1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流程 办理。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 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 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 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 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1987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潘琦 联系电话:(0755) 2216 8257 (三)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四)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1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东银大厦 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7)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0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1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 陈萍 联系人: 杨琪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 028-85315412 传真: 028-85190961 客户服务电话: 028-962711 网址: http://www.cdrcb.com/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1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 158号 办公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 158号 法定代表人: 苏素华 联系人: 张智慧、陈屹、张翠娟 电话: 0591-8732730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1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1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 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2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2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2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2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2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层 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2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2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法定代表人: 王岩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3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31)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32)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3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3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6)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3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 A栋 11层 1101-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B1栋 17楼 1703 法定代表人: 陈姚坚 联系人: 张烨 电话: 0755-84034499 传真: 0755-840344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0-0888 网址: www.jfzinv.com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3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4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2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五)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 3日 28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