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300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2号)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5:07:54 中财网

广发
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6

2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重要提示】


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
8

11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1295
号文核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
8

1
2

30
日生效。

201
6

1

18
日,
《关于
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经
广发沪深
300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并生效
,并于
201
6

1

22


中国证监会备
案。自
201
6

1

18

起,由《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广发
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沪深300ETF”)的联接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广发沪深300ETF,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广发沪深300ETF在
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对广发沪
深300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
金带来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7

18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12

31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
7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73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84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9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0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0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7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0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1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
.............
113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11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2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4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0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8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9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68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169

第一部分 绪言


广

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广发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
沪深
300

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或“本
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或运作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招募
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
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
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
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
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
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
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
《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
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业务规则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

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
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
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
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
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
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
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
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
央银
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TF
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
,与目标
ETF
的投资目标
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目标
ETF
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
ETF
”),该
E
TF
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

ETF
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该
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选择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
ETF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沪深
3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56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4
、法定代表人:孙树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董事长,男,经济学
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
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
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
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
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
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
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
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



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
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
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
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
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
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曾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
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
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曾任
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
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
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
院教授,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

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裁,兼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任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监事会主席,男,西方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
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支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
经理、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
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广州屈臣氏公司行
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
,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
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
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
委员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发制造业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
,博士。曾
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南方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副总经理,男,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
展委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刘杰,男,
中国籍,工学学士,
12
年基金业从业经历,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
书,
2004

7
月至
2010

11
月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作,
2010

11
月至
2014

3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数量投资研究员
,2014

4

1
日至
2016

1

17
日任广发沪深
300
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4

1
日起任广发中证
500ETF
以及
广发中证
500ETF
联接
(LO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8

20
日起任广发沪深
300ETF
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1

18
日起任广发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1

25

起任广发中小板
300ETF
及联接基金、广发养老指数和广发环保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1

28
日起任数量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
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
总监刘晓龙,权益投


部总经理
李巍

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
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
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



1
)严格遵守

基金
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行为的发生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进行
基金
资产
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
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赵会军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5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1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
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
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15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79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
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
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
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
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
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九次通过ISAE3402(原
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
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
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
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
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
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
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
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


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
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内部风险的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
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
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
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
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
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
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
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
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
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
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
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
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
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
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
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
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
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
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
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
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
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
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



规定的行
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
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
通过在广州、北京、上
海设立的分公司
及本公司
网上交易
系统
为投资人办理




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3
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
17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11



电话:
010
-
6808
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
0
21
-
68
885310


传真:
0
21
-
68
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2
、代销机构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
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
人:
赵会军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4)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5)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公司网站:
www.boc.cn


(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587812
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8)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电话:
020
-
38322222

0571
-
96000888


传真:
020
-
87311780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公司网站:
www.cgbchina.com.cn


(9)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0)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
021

52629999


客服电话:
95561
,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1)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
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12)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3)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电话:
010
-
68098777


客服电话:
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
010
-
65557048


业务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服热线:
95558


公司网址:
www.bank.ecitic.com


(15)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
0755
-
22197874 25879591


传真:
0755
-
22197701


客服电话:
40066
-
99999


公司网站:
http

//bank.pingan.com


(16)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
010
-
85238667


传真:
010
-
85238680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8)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9)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
0532
-
85709787


传真:
0532
-
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
96588
,(全国)
400
-
66
-
96588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20)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
0571
-
87659546


传真:
0571
-
87659188



客服电话:
95527


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21) 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
-
2667635


传真:
0551
-
2667684


客服电话:
4008896588(
安徽省外
)

96588(
安徽省内
)


公司网站:
www.hsbank.com.cn


(22)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81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23)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电话:
0769
-
22100193


传真:
0769
-
22117730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24) 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451
-
8
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服电话:
95537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25)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
-
22866255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26) 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董晓岚
邵利兵


电话:
0571
-
87117617 0571
-
87117616


传真:
0571
-
87117616


(27) 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人:杨森


电话:
022
-
28405330


传真:
022
-
28405631


客服电话:
4006
-
960296



公司网站

www.bank
-
of
-
tianjin.com


(28) 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
010
-
63229475


传真:
010
-
63229763


客服电话:
010
-
96198


公司网站:
www.bjrcb.com


(29) 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
195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客服电话:
400
-
83
-
96699
(全国),
020
-
96699
(广州)


联系人:张扬眉


电话:
020
-
37598442


传真:
020
-
37590726


公司网站:
www.gzcb.com.cn


(30)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3
楼个人业务部


法人代表:林复


联络人:翁俊


联系电话:
025
-
86775337


客服电话:
96400

40088
-
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31) 名
称: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
王栋


电话:
0311
-
88627522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
-
612
-
9999


网址:
www.hebbank.com


(32) 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法人代表:陆玉根


联络人:王健


联系电话:
0512
-
63969841


客服电话:
4008696068

0512
-
96068


传真:
0512
-
63969962


网址:
www.wjrcb.com


(33) 名称:广东顺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办公地址:广东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何浩华


电话:
0757
-
22388928


传真:
0757
-
22388235


客服电话:
0757
-
2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34) 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李鹏


电话:
04
11
-
82308602


传真:
0411
-
82311420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公司网址:
www.bankofdl.com


(35)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法人代表:王国琛


联系人:续志刚


联系电话:
0519
-
89995001


客服电话:
0519
-
96005


传真:
0519
-
89995001


网址:
www.jnbank.cc


(36)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人代表:李镇西


联络人:刘芳


联系电话:
0472
-
5189051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
0472
-
96016


北京地区:
010
-
96016


宁波地区:
0574
-
967210


深圳地区:
0755
-
967210


成都地区:
028
-
65558555


传真:
0472
-
5189057


网址:
www.bsb.com.cn


(37)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办公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法人代表: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服电话:
4008888508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38) 公司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联系电话:
020
-
28019593


业务传真:
020
-
28852692


客服热线:
0
20
-
961111


公司网址:
www.grcbank.com


(39) 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联系人:张露茜


联系电话:
0371
-
67009917


业务传真:
0371
-
67009917


客服热线:
967585


公司网址:
www.zzbank.cn


(40) 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
9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
9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电话:
0631
-
5222293


业务传
真:
0631
-
5215726


客服热线:省内
96636
,境内
40000
-
96636


公司网址:
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41) 公司名称: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刘慧贤


联系电话:
0633
-
8081290


业务传真:
0633
-
8081276


客服热线:
0633
-
96588/400
-
68
-
96588


公司网址:
www.bankofrizhao.com.cn


(42) 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称)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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