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ST济柴: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 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其他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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