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招坤纯债: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4:11 中财网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8

17

《关于准予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
许可

2016

1853
号文)
注册
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

收益
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
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
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
/
收益品种。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一、绪

................................
................................
...
3
二、释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25
七、基金备案
................................
................................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
30
九、基金的投资
................................
..............................
40
十、基金的财产
................................
..............................
45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46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52
十四、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冻结与解冻
........................
54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5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57
十七、风险揭示
................................
..............................
6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6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6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8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95
二十二、其
他应披露事项
................................
......................
9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99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指《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
招坤
纯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招商
招坤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
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招商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
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或接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
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申请

工作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开放日




销售
机构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
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
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基金资产总值



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
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
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
合同当事人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


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
9596


传真:

0755

83
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
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
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副行长,现任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
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期间于
2004

1
月至
2005

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
风险
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
1972

1
月生
,
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2

5
月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
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
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
1981

07
月至
1988

8
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
门任职;
1983

11
月至
1988

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
1988

08
月至
1994

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
94

11
月至
2006

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03
月至
2009

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
审计师;
2009

04
月至
2016

1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16

1
月起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
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
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
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
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
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
计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康晶,男,中国国籍,硕士。



2009
年加入魏斯曼资本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
2011

1
月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债券资本市场部,任研究员;
2012

3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
任研究员。现任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招商安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裕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招商安盈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拟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兼
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总经理助理兼全球
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


,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
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
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
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
第三
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
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
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
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
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按照变更后的执行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
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
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
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
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
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
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
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
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

监察稽核部门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
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
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
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
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
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
息沟通制度,后续部
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
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
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
报告;


b.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
监察稽核部门
报告,
监察稽核部门

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
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如
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
监察稽核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
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

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

10

31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
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6

0
6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475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44
只,
QDII
基金
31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
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
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
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3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
序已
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
.cmfchina.com


电话:(
0755

8319
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66290576


联系人:曾沂慧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
A

16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
秦向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66
290510


联系人:莫然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4、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于波涛


5、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6、 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法定代表人:刘
晓勇


电话:
96588


传真:(
0755

82817612


联系人:钟春苗


7、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9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10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11、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12、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13、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14、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15、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16、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
邹俊


电话:
0755
-
2547 1000


传真:
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程海良
吴钟鸣


联系人
:
蔡正轩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业
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6

1853
号文
注册
公开募集。






(一)基金类别、运作方式

存续期间


1

基金类别: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开放式。



3

存续期间:不定期。



4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
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
产生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水平、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自
201
6

9

9
日至
201
6

9

30


投资者
公开发售,其中周六、
周日发售情况见各销售机构在当地的公告。



具体募集方案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认购事宜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份
额发售公告。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
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请参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募集
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
可以

募集规模上限
,具体限制请参看相关公告









)募集方式


本基金募集采用公募方式,包括直销和代销两种途径,直销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
行,代销由
中国银行
等机构开展。









基金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
、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认购价格


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3
、认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
A

C
两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收取认购费,
C
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

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

额(
M



认购费率


M

100



0.60
%


100
万≤
M

3
00



0.
40
%


3
00
万≤
M

5
00



0.
20
%


M

5
00



每笔
10
00





认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
认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



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
告。






4

A
类基金
份额
认购份额
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5

C

基金
份额
认购
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具体数额
以本基金登记
机构
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折算的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认购份
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
(非特定投资人)
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且该认购申
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
0.60
%
,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认购金额
=100,000



净认购金额=
100,000
/(1+
0.60
%
)

99
,
403
.
57




购费用=
100,000

99,403.57

596.4
3



认购份额=
(
99,403.57
+50)
/1.00=
99,453.57



即投资者
(非特定
投资人)
选择投资
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基金
A

基金份额
,可得到
99,453.57
份基金份额。




: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
请被全额确认,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
金额

100,000.00



认购份额=
(
100,000
+50)/1.00=
100,050.00



即投资者
(非特定投资人)选择投资
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100,050
份基金份额。








)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

认购的时间和程序


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认购的方式及确认等均在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详细列明,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代理人相关公告。



2

认购的限制



1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
申请
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
账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具体认购金额由代销机构制定和调整。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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