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兴全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9月)

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4:23 中财网



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0
9

5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
9
]
385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
9

7

23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
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
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
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6

7

22

(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
6
年第
2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
6

6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
理人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6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7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0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04









第一部分 绪言





兴全
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兴

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
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3.
直销机构: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
登记
机构为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
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
易帐户托管转移到另一交易帐户的行为;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
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他媒体


54.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
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9

30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
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法定代表人:
庄园芳




人:
冯晓莲


联系电话:
021
-
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经证监基金字
[2003]100
号文批准于
2003

9

30
日成立。

2008

1

2
日,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许可
[2008]6
号)了公司
股权变更申请,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
AEGON
International
B
.V
.
)受让本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
,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
。同时公司名称由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9800
万元变更为
12000
万元
人民币


2008

7

7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
[2008]888
号文),公司名
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

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2
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1.5
亿元
,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截至
201
6

7

22

,公司旗下管理着兴

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

货币市场基金、兴

全球视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社会责任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

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

合润分级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全绿色
投资
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轻资产投资


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兴全添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稳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17
只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
、深圳
设有分公司,
并成立
了全资子公司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
下设投资决策委员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财务室、
监察稽核部、
运作保障部

基金管理
部、
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
部、
研究部、
新三板投资部、
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
交易室、
市场部

渠道部
、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

客户服务中心


随着业务发
展的需要,
公司
将对业务部门进行
相应
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概况


庄园芳女士,
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1992

9
月加入兴业证
券,历任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
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现任兴业全球基金公司董事
长,同时兼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
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城美先生,
董事

1974
年生,中共党员,
EMBA
。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万维德
先生

Mar
c
van Weede
),董事,
1965
年生

荷兰国籍

经济学硕士


历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B
.V.
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巴斯蒂安
.
范布伦先生

B
astiaan
Van Buuren


董事,
1971
年生,荷兰国籍,
经济学硕士。曾任荷兰国际集团(
ING
)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区客户发展部门负责人、
亚太区机构业务负责人、新加坡公司首席执行官、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等职务。

现任
AEGON
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



桑德
.
马特曼先生

Sander Maatman


董事,
1969
年生,荷兰国籍,硕士。


任荷兰
Robeco
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

Aegon
投资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经理
及产品发展部总监、
Aegon
银行财务总监、
Aegon
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责人等职
务。现任
A
egon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财务官。




杨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
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
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
监。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
1962
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
融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
士银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


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吴明先生,
独立董事,
1977
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
威尔士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周鹤松先生,
独立董事,
1968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


三菱信托银行职员

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现任
DAC
财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及董事经理。



杜建新先生,监事,
1959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
江西财经
大学情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
1974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
经理,
KPMG
助理经理,新加坡
Prudential
担保公司财务经理,
SunLife Everbright
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
同方全球人寿
保险
有限公司
副总裁、首席
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
1981
年生,
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合规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咨询顾问等职务。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兼综合管
理部总监




李小天女士

职工
监事,
1982
年生,
工商管理硕



历任
《南方日报》

《南
方都市报》记者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总监助理




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总监




2

高级管理人员
概况


杨东先生,
董事兼
总经理,
1970
年生,
高级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
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
务部副总经理,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
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
总经理。



冯晓莲女士
,督察长,
19
64
年生,
中共党员,
高级
工商管理
硕士
、高级经济师


先后就职于
新疆兵团组织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

海南
国际信托公司

历任

业银行党办
副科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
1968
年生,
中共党员,
法学学士。

历任陕西团省委
组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
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
团公司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

副总经理


场部
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
1977
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兴全全球视野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兼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傅鹏博先生,副总经理,
1963
年生,
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管
理系讲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部负责人、研究所首席策略师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师

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绿色投资
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总经
理助
理、
基金管理部副总监
、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及兴全社会责任
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
副总经理,
1969
年生,
EMBA


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部财务
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
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3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金融学硕士。历任红顶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申
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1

2


至今)

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

2015

11

5
日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友超先生,

20
09

7

2
3
日至
2012

6

2
9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肖娟女士


2011

1

25
日至
2012

3

2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张睿女士,

2012

4

27
日至
2013

7

11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毛水荣先生,于
2013

6

14

2015

12

14

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
总经理


傅鹏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
研究
部总监

兴全社会责任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非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
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


趋势
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圣涛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兼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兴全
全球视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谢治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兼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兴全
合润分级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承销证券;



2
)向他
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
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
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
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
任。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
风险
控制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
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
管理
委员会:负责
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
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
中实现业务目标;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
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
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自觉形成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
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
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
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
度等相关制度。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
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
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
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
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
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
出修改意见;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

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
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
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
计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室在综
合各部门



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
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
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
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
制,从
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
管理
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
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
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
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
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

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
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
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
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7
位,较上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5
年美国
《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

190
位,较上
年上升
27
位。



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74,044,17
亿元。报告期内,交通银
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190.66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
托管
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现有员工具有多
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工程
师和律师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
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
、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至
2013

10
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12
月至
2013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
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起任本行行
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
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
董事、行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
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12
月至
2015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
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
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
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3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59
只。

此外,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
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
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



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
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
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
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
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
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
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
中心
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
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
资产
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
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
托管中心
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
置上确保各
二级部
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
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
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
三级内控管理模
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
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
托管中心
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
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
内部控制目标。



(三)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
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
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
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
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
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



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
中心
通过对基金托管业
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
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
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
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
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
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交通银行
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
交通银行
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
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
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
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联系人:
何佳怡

秦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8
-
0099
、(
021

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
021

20398927

20398706


传真:

021

58368869


. 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
直销
平台

目前

开通
工商银行
直连、

业银行
直连、
建设银行
直连、
招商银行直连、
银联通(
工商银行

农业银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
银行
、平安
银行
、邮储
银行
、兴业
银行

光大
银行
、中信
银行
、浦发
银行
、南京
银行
、金华
银行
、浙商
银行
、温州
银行
、上海农商
银行
)、通联支付(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
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

(排名不分先后)


交易网站:
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服电
话:
400
-
678
-
0099
;(
021

38824536


2
、代销机构


. 代销银行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http:// www.bankcomm.com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
95561


公司网站:
http://ww
w.cib.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http://www.ccb.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

)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传真:(
010

66107914


公司网站:
http://www.icbc.com.cn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http://www.boc.cn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http://www.cm
bchina.com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传真:(
010

66415194


公司网站:
http://www.psbc.com



9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68098778


传真:(
010

68560661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http://www.cebbank.c
om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电话:(
010

65557013


传真:(
010

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http://www.
bank.ecitic.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
4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传真:(
010

58560794


公司网站:
http://www.cmbc.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6528
(北京、
上海地区
962528



传真:(
021

63586215


公司网站:
http://www.nbcb.com.cn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

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电话:(
021

68475888


公司网站:
http://www.bankof
shanghai.com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公司网址:
http://www.hxb.com.cn


客服电话:
95577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电话:(
0755

22166118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http://
ww
w.bank.pingan.com



1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11


公司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ht
tp://
www.spdb.com.cn



1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400
-
709
-
6899
(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
http://www.cqcbank.com



19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法定代表人:刘斌


客户服务电话:
96079


公司网站:
h
ttp://www.ksrcb.cn



2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公司网站:
http://www.jnbank.cc


. 代销券商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证券大厦
16
-
19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

38565785


传真:(
021

38565783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23


公司网站:
http:// www.xyzq.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http://www.gtja.com.cn



3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85130577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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