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寿尊享: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国寿安保 尊享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 尊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根据 2014 年 5 月 14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关于核准国寿安保尊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 4 ] 480 号) 注册 和 2014 年 6 月 17 日 《 关于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 ( 证券基金 机构监管部部函 [ 201 4 ] 535 号),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准予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 参与股票投资 ,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 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 、较低预期收益 的品种。从预期风险收益方面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 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生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 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年 7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 6 年 6 月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 ................................ .........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6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7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 ................................ ................................ . 9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0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 ................................ ........... 10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 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06 第一部分 绪言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 基金 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以及 《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或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意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寿安保尊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 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指《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 遵守 3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申)购、赎回时,收取认(申)购费和 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41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 份额 4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 12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慧敏 设立日期 : 201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 电话: 4009 - 258 - 258 联系人: 耿馨雅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13 ] 1308 号文 核准 设立。 公司股东为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 公司,持有股份 85.03 % ;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4.97%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刘慧敏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 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总 裁;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中国 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尹矣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农业银行总行信贷部乡镇企业处、综合处、信贷二 部制度检查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农业 银行总行资产处置部负责人(正局级),特殊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正省行级)等。现任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裁。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任澳 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国寿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彭雪峰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 师,北京 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 教务处处长 、会计学院党总支 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 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 监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 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业 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刘慧敏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资金运用中心 基金投资部副 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及合规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封雪梅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务总监;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 ,基金经理, 硕士 , 1 9 年证券从业经验 。 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专户投资部 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 经理;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 国寿安保 尊享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稳定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 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 国寿安保尊利 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总监。 黄力先生: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 吴坚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 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 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 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 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 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 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 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 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 其 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 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 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 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 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 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公司内部控制 原则 ( 1 )健全 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 2 ) 有效 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 3 )独立性 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 产的运作分离 。 ( 4 )相互制约 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 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 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忠于职守勤 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 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 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 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 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 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目标。只有先确立了目标,管理层才能针对目标确定 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管理风险。设立目标是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尽管其并 非内部控制要素,但它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 3 )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 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 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 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风险隔离。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经营业务和经营场地有效隔离, 经营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财务管理严格隔离,保证账簿分 设,会计核算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投资运作和信息传递严格隔离,不得提供 有关投资 、研究等非公开信息和资料,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 送。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 立运作,分别核算。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人员 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 等分开设置,并分开核算。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岗位 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为,以便 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 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务相分离,重 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 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理岗位相分离等。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究、 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中央交易室和综合 管理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对因业务 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处罚措施。 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 了 切实有效的紧急 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 程序。 ( 4 )信息 与 沟通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 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 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 ( 5 )内部 监督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 6 )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负责确保公 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监察稽核部进行合法合 规审核。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的执 行情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监察稽核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监察标准和 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监察方面的培训。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 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 . 59 %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 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 . 67 % ;客户存款总额 1 3.67 万亿元,增长 5 . 96 % 。净利润 2,289 亿元,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 . 65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 . 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 6 . 98 % ,资本充足率 1 5 . 39 %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 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 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 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 ,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 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 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多 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 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 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 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 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 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 《环球金 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 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5 年度全球企 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 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资产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 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 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 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资产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 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 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 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 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 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 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 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 管服务能力 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 六 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 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产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 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 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 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 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 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 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 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 等情况 进行监 控, 如 发现投 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风险提示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 指令要素 等内容进行 核查 。 3 、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 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 12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9 - 258 - 258 传真: 010 - 508507 77 联系人: 孙瑶 ( 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e . gsfunds.com.cn )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 王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6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6)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孙瑜 电话:0512-56968188 传真:0512-56968259 网址:www.zrcbank.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010-66568124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www.95579.com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肖婷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com.cn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张曼 电话: 010 - 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18 网址: www.hx168.com.cn ( 1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10 - 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 010 - 56810307 传真: 010 - 5681062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980 - 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 1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 010 - 65980408 - 8009 传真: 010 - 65980408 - 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 2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韩爱斌 电话: 021 - 60897840 传真: 0571 - 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 21 ) 上海陆金所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021 ) 2066595 1 传真:( 021 ) 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2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 吴强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 2 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岳倩倩 电话: 010 - 85650578 传真: 021 - 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200 - 022 网址: http:// www.hexun.com ( 2 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大街 2 号 1 幢 A20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 - 88312877 传真: 010 - 88312 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1 -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 2 5 )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7457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厦 C 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 张立新 电话: 010 - 58276999 传真: 010 - 582769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0 - 9972 网址: www.5ilicai.cn ( 2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2 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8 - 8887 网址: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 2 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韩晓彤 电话:010-62020088-7071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3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 https://tty.chinapnr.com (3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杨涛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3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 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010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34)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3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话:010-56409010 公司网站: www.jimufund.com (3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