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辅仁药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时间:2016年09月07日 19:01:24 中财网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100020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
Tel: (86-10) 5813 7799 Fax: (86-10) 5813 7788


目录
第一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 ................................................................................................ 5
一、 《反馈意见》问题2 ....................................................................................... 5
二、 《反馈意见》问题3: ................................................................................. 12
三、 《反馈意见》问题4: ................................................................................. 14
四、 《反馈意见》问题5: ................................................................................. 16
五、 《反馈意见》问题6: ................................................................................. 27
六、 《反馈意见》问题7: ................................................................................. 28
七、 《反馈意见》问题8: ................................................................................. 30
八、 《反馈意见》问题20: ............................................................................... 56
九、 《反馈意见》问题22: ............................................................................... 57
十、 《反馈意见》问题23: ............................................................................... 62
十一、 《反馈意见》问题24: ............................................................................... 67
十二、 《反馈意见》问题25: ............................................................................... 70
十三、 《反馈意见》问题26: ............................................................................... 71
十四、 《反馈意见》问题27: ............................................................................... 89
十五、 《反馈意见》问题28: ............................................................................... 90
十六、 《反馈意见》问题29: ............................................................................... 90
十七、 《反馈意见》问题30: ............................................................................... 93
十八、 《反馈意见》问题31: ............................................................................... 93
十九、 《反馈意见》问题32: ............................................................................... 96
二十、 《反馈意见》问题33: ............................................................................. 106
第二部分 审计报告加审法律意见书内容更新 ........................................................ 108
一、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调整 .......................................................................... 108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110
三、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112
四、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112
五、 开药集团的对外投资 .................................................................................. 113
六、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业务及相关资质 ...................................................... 114
七、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房屋所有权 .............................................................. 114
八、 开药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16
九、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重大债权债务 .......................................................... 119
十、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税务与财政补贴 ...................................................... 122
十一、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 123
十二、 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 .................................................................................. 125
十三、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买卖股票的补充核查情况 .................................. 133
附件一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土地、房产抵押情况 .............................................. 135
附件二 开药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以及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 138
附件三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药品批准文号 .............................................. 141
附件四 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 ...................................... 165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出具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6年6月17日下发的16116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同时,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的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
日,现瑞华对其《审计报告》加审至2016年3月31日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
(2016)411000005号《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本所现就《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间”)本
所律师认为需披露的重要事项,以及上述《反馈意见》中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意
见的相关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提及之内容,以《法律意见书》为准。除非在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说明,《法律意见书》中已作定义的词语在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中被使用时具有与《法律意见书》中已定义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第一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

一、 《反馈意见》问题2

申请材料显示,除本次交易注入上市公司的开药集团外,公司控股股东辅仁
集团仍有部分医药类资产未注入上市公司。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等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2)补充披
露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是否有明确的资产注入计划。3)补充
披露上述资产注入计划是否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有关预期合并的原则。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意见:

(一) 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1、 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上市公司
外,辅仁集团旗下拥有多家医药类企业,其中开药集团为集化学药、中成药、原
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身的综合类大型医药企业,是辅仁集团旗下核心企
业,也是辅仁集团旗下最主要最优质的医药经营资产。上市公司与辅仁集团之间
在中成药产品方面存在同业竞争。


2、 本次交易的资产注入情况


本次交易是解决辅仁药业与辅仁集团同业竞争的实质性举措,通过本次交易
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包括:(1)开药集团100%股权(含同源制药、怀庆堂、开封豫
港、辅仁医药、东润化工、郑州豫港、郑州远策、开鲁制药8家下属控股子公司
控股权);(2)开药集团在本次重组基准日前以现金方式收购辅仁集团所持怀庆堂、
辅仁医药、郑州豫港的少数股权(怀庆堂40.15%股权、辅仁医药49%股权、郑州


豫港49%股权),收购少数股权后,开药集团对同源制药、怀庆堂、开封豫港、辅
仁医药、东润化工、郑州豫港、郑州远策、开鲁制药8家子公司100%控股;(3)
开药集团在本次重组基准日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瑞辉100%股权、拟收购北京
远策67.82%的股权,北京瑞辉和北京远策为辅仁集团下属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业务
主体资产,收购完成后,辅仁集团生物医药业务资产一并纳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辅仁集团下属核心医药资产开药集团注入上市公司,
辅仁集团的大部分医药类资产已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与辅仁集团在医药类业
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本次交易后,除上市公司、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辅仁
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辅仁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文臣先生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
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辅仁控股

朱文臣

50,000

持股型公司

医药类

1

辅仁集团

辅仁控股

40,000

药业、酒业为主导的
综合性集团公司

2

辅仁药业集团熙德隆肿瘤药品
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3,000万美


抗肿瘤类药品生产
(在建)

3

开封市辅仁智同药业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1,000

药品生产

4

河南辅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


辅仁集团

300

药品研发

5

上海辅仁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2,000

药品研发

6

上海仁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500

药品研发

7

Furen Pharma USA Inc.

辅仁集团

50万美元

药品研发

酒类

1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17,545.8429

白酒生产、销售

2

河南老子养生电子商务有限公


辅仁控股

500

白酒销售

3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渡酒业
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2,222.22

白酒生产

4

贵州省仁怀市茅渡酒业销售有
限公司

辅仁集团

100

白酒销售

其他




序号

企业名称

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1

河南九辰臵业有限公司

辅仁集团

2,000

房地产开发

2

焦作兴盛臵业有限公司

辅仁控股

1,000

房地产开发

3

东方道都(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

辅仁集团

2,000

文化产业投资

4

上海辅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辅仁控股

10,000

金融信息服务

5

河南辅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辅仁控股

3,000

房地产开发

6

克瑞特

辅仁控股(执
行事务合伙
人)

1,012

投资管理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辅仁集团仍有部分医药类资产未注入上市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辅仁集团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未注入上市公司原因/后续安


辅仁药业集团熙
德隆肿瘤药品有
限公司

51%

抗肿瘤药品制剂的项目筹


尚在筹建中,未实际开展经营

开封市辅仁智同
药业有限公司

100%

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类)、
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的生
产和销售

未实际经营

河南辅仁医药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

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化
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品)
的研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科技成果转让

该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工
作,主要研发人员已由开药集
团接收

上海辅仁医药研
发有限公司

80%

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医药研发、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未实际经营

上海仁航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

60%

医药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以上除转基因
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
断),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
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
进出口业务

主要研发产品为医药化工中间
体,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产
品差异较大,且经营亏损




名称

辅仁集团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未注入上市公司原因/后续安


Furen Pharma
USA Inc.

100%

药品研发

未实际经营

辅仁集团本部医
药资产

-

药品生产

1、本部医药资产转让存在他项
权利限制,短期内无法注入上
市公司;另外直接转让本部医
药资产的药品批准文号需进行
文号再注册,将造成日常生产
经营中断,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重组完成后由上市公司
托管经营



上述未注入上市公司医药类资产的业务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名称

业务情况

肿瘤药品

辅仁药业集团熙德隆肿
瘤药品有限公司

拟进行抗肿瘤药品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开药
集团产品无交叉。目前正在筹建中,未实际经营。

未来能否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及实现生产销售
存在不确定性

开封市辅仁智同药业有
限公司

拟进行抗肿瘤药品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开药
集团产品无交叉,目前未实际经营

医药研发

河南辅仁医药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医药研发工作,其主要研发人员已由开药
集团接收。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6.7万元,净利润
为-1,499.79万元。(未经审计)

上海辅仁医药研发有限
公司

拟进行医药科技领域的研发、合作,目前未实际经


上海仁航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主要研发产品为腺苷、嘌呤类医药化工中间体。与
上市公司、开药集团研发、产品无交叉。2015年度
营业收入为111.63万元,净利润为-401.12万元。(

经审计)

Furen Pharma USA Inc.

拟寻求国际先进医药科技领域的研发、合作机会,
目前未实际经营

药品生产

辅仁集团本部医药资产

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炎琥宁、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等,部分产品与开药集团
相同。辅仁集团(母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营业收
入为258,415.02万元,营业利润为117,660.25万元
(含处臵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5,471.22万
元,该部分收益与日常生产经营无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辅仁集团在医药类
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二)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后续措施、相关承诺及资产注入计划等情况



本次交易中,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辅仁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
竞争问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辅仁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辅仁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朱
文臣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辅仁药业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不再新增以直
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将采取相关措施,最迟于2020年底
前彻底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措施包括:(1)在满足合规性要求及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条件下,将相竞争的业务注入上市公司;(2)停止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
业务托管给上市公司经营。

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
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
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
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或变更。”
在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基础上,辅仁集团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
完成后,将与上市公司签署关于辅仁集团药品生产相关资产与业务的委托管理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管理资产范围为辅仁集团本部的药业资产,包括全部药品生产车间,
以及所对应的生产资质、药品注册批件及相关资产。


2、上市公司受托管理委托资产,通过自身或指定方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经
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委托资产的生产、销售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其他
事项。



3、在药品采购招投标涉及双方同品类产品时,辅仁集团保证该等招投标的决
策权由上市公司或其指定方行使,以保证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委托资产相关的原材料采购、药品的生产、销售、仓储等部门直接由上市
公司或其指定方管理,该等部门的负责人由上市公司推荐并由辅仁集团聘任。

5、每一管理年度的委托管理费为委托资产每年度所产生营业利润的20%。

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委托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专
项审计,以确定委托资产托管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的营业利润。若委托管理时间
不足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委托管理时间占自然年度的比例计算。

6、若本次重组于2016年实施完毕,则委托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若本次重组未能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委托期限自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下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起算。若辅仁集团后续将委托资产
臵入上市公司,则委托管理协议自动终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存在将其
在本次交易后控制的其他医药业务资产在2020年底前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但考
虑到:(1)辅仁集团本部医药资产直接转让涉及药品批准文号再注册的生产经营中
断风险,直接注入上市公司存在较大法律风险,需要进行必要的资产结构调整;
(2)肿瘤药品业务资产尚未取得经营资质,能否顺利投入运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3)其他医药业务子公司涉及进一步确定业务发展方向及必要
的关停并转处臵工作,上述资产注入计划尚未形成具体明确的最终方案。可以较
为明确的是,辅仁集团本部资产属于相对较为成熟的资产,在解决资产交易的法
律障碍后,计划在2020年底前注入上市公司,具体资产交易价格和交易形式待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对于辅仁集团未注入上市公司医药类资产所遗留
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提出了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间计划,
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三) 是否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有关预期合并的原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考虑到《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行为的特殊性,为防止化整为零规避监管,严格执行拟注入资产须符合
完整性、合规性和独立性要求,现就该规定中相关计算原则提出适用意见如下:(一)
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即按照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在重大资
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含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同时,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首次达到100%以上的原则;(二)执行预
期合并原则,即收购人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如存在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
交易,则对于收购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方案,涉及未来
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也将合并计算。”
自上市公司2006年1月4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文臣起,上市公司向朱文臣
控制的辅仁集团购买资产总额为23,725.17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2005年经审计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3,836.01万元的100%。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估值作价为780,900万元(高于标的公司2015年12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200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3276.14%。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
上市。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
方案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进一步注入资产的计划,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有关预期合并的原则。


但鉴于: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进一步注入资产的资产范围、
交易金额等尚未具体明确;2)按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和交易价格计算的数额指
标,本次交易已构成借壳上市,是否将进一步注入资产的资产交易规模合并计算


不影响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的性质判断。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按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相关财务数据和交易价格披露购买资产的比例指标,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监
管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
交易问题的承诺涉及部分较为明确的资产注入计划,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
号》有关预期合并的原则,但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监管的情形。



二、 《反馈意见》问题3:

申请材料显示,开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曾发生变动。请你公
司:1)补充披露开药集团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存
在潜在纠纷。2)结合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是否符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意见:

(一) 开药集团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1、 报告期内开药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开药集团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董事会成员

变动情况

2014年1月

朱文臣、朱成功、孟庆章、
姚宇、陶石、朱文玉、朱文
亮、董向东、石艳霞

董事朱文臣、朱成功、孟庆章、姚宇、
陶石未发生变化,新进财务投资者推荐
石艳霞担任董事,辅仁集团推荐朱文
玉、朱文亮、董向东担任董事

2014年9月

朱文臣、朱成功、朱文玉、
董向东、石艳霞、姜之华、
陈稳进、刘奇志、郑丽

董事朱文臣、朱成功、朱文玉、董向东、
石艳霞未发生变化,新进财务投资者推
荐陈稳进、刘奇志、郑丽担任董事,辅
仁集团推荐姜之华担任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开药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高管成员

变动情况




变动日期

高管成员

变动情况

2016年1月

朱成功、石艳霞、王咏梅、
王纪超

朱成功、石艳霞未发生变化,王咏梅由
财务总监改任副总经理,聘任王纪超担
任财务总监



2、 董事变化的原因具体如下:
(1) 2014年1月,开药集团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长朱文臣、董事兼总经理朱成功、董事孟庆章、姚宇、陶石未发生变化,其
他四位原董事因股东退出以及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新董事朱文玉、朱文亮、
董向东由控股股东辅仁集团补充推荐;新董事石艳霞由新进财务投资者平嘉鑫元
推荐。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朱文臣、朱成功、孟庆章、姚宇、陶石、朱文玉、朱
文亮、董向东、石艳霞。

(2) 2014年9月,开药集团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长朱文臣、董事兼总经理朱成功、董事朱文玉、董向东、石艳霞未发生变化,
其他四位原董事因股东退出以及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新董事姜之华由控股股
东辅仁集团补充推荐;陈稳进、刘奇志、郑丽由开药集团新进财务投资者津诚豫
药、万佳鑫旺、平嘉鑫元推荐。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朱文臣、朱成功、朱文玉、
董向东、石艳霞、姜之华、陈稳进、刘奇志、郑丽。

3、 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的原因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开药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过一次变更。2016年1月,开药集团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王纪超担任财务总监,
原财务总监王咏梅改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朱成功、副总经理石艳霞未发生变化。

此次高管变动系开药集团内部正常工作调整。

根据开药集团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二) 结合报告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开药集团报告期内一直从事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营业务
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朱文臣,没有发生变更。报告期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为财务投资者变更导致的推荐董事变动及开药集团正常内
部人员调整,系正常人事变动。作为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的董事长朱文臣、总经
理朱成功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机制保持
了持续性和稳定性。除新进财务投资人推荐的董事外,新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系开药集团、辅仁集团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有效巩固和保障了开药集团生产
经营发展的持续稳定。因此,开药集团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正常人事
调整外没有发生重大变动,未对开药集团的决策机制及生产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
响,报告期内企业主营业务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开药集团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正常人
事调整外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开药集团报告期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未对开药集团的决策机制及生产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报
告期内企业主营业务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 《反馈意见》问题4:

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开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1)开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

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
有关规定,并补充提供处罚机关证明文件。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
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意见:

(一) 开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之“2、行政处罚”

披露的情形外,报告期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的
新增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受处
罚人

处罚决定
主体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1

辅仁
医药

郑州市食
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辅仁医药从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
片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中药饮片
红参(标示生产单位:安徽亳州浙
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批号
150701)2次共10kg,全部销售给
了濮阳市中医医院,在国家评价
性抽验中,上述中药饮片红参的
红参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药
品按劣药论处。


1、罚款1.9万
元;2、没收违
法所得9,500
元。


2016.4.20



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8日出具的《证明》,辅仁医
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已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
并证明辅仁医药上述处罚所设事项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除此之外,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辅仁医药不存在违反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行为和记录,也不存在因违法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辅仁医药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所涉处罚金额较小,
并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主动进行整改,且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已由郑州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因此,辅仁医
药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 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有
关规定


就同源制药受到的药品生产行政处罚情形,根据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作出(信市)药行罚[2012]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你单位的违法事实、性
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
就开封豫港受到的消防行政处罚情形,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本次
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消防违法行为。


就辅仁医药受到的药品销售行政处罚情形,根据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出具的《证明》,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就对于开药集团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情形,根据郑州海关于2013年8月9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单》(郑关缉告字[2013]42号)记载:“开药集团出口货物
税则号列向海关申报不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开药集
团出口货物税则号列向海关申报不实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不涉及违法行为。且
本次违规行为发生于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开药集团已于2012年预缴
了罚款,郑州海关于2013年8月出具《行政处罚告知单》。结合处罚金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出口金额比例、上述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上述
违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不会对本次
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涉行政处罚的罚款已及时
足额缴纳,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质量检验控
制制度、用户投诉管理规程、环保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及生
产、运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根据业务的开展完善合法
合规运营的制度。此外,上市公司不断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等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开药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强对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相关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培训,
提高该等企业规范运营的意识,相关制度的有效建立及运行为开药集团及其子公
司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措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四、 《反馈意见》问题5:


申请材料显示,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办理权证的房屋面积为73,413.64
平方米,占26.0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逾期未办毕
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意见:

(一) 最新取得房产证情况


《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正在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共22宗,
包括开药集团11宗、郑州豫港9宗、同源制药2宗。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开药集团发酵外接厂房、酸化岗位工房、庆大霉素变压器厂房、水针车间
外接工房、新化验楼工房、锅炉房、新立体仓库、上接工房8宗房产已经取得房
产证,具体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房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取得
方式

面积(m2)

他项
权利

1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1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354.75



2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2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1,153.22



3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3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268.47



4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4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348.48



5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5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1,257.75



6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61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4,714.62

抵押

7


开药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90580号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4,894.71



8


开药集团

豫(2016)开封市不
动产权第0002626


开封市禹南街
1号

自建

1,796.40





(二) 自有房产总体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总计拥有房屋面积
281,615.75平方米。其中已取得房产权证的房产有120宗,面积合计220,245.59
平方米,占78.21%;正在办理房产权证的房产有14宗,面积合计为61,370.16平
方米,占21.79%。



(三) 已取得房产证房产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共计120宗,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房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

取得
方式

面积(m2)

他项
权利

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28.90

抵押

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46.46

抵押

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69.04

抵押

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461.98

抵押

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19.42

抵押

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15.29

抵押

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78.13

抵押

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499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93.17

抵押

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500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93.17

抵押

1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500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1.66

抵押

1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500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90.95

抵押

1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57.04

抵押

1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07.01

抵押

1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7.78

抵押

1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341.78

抵押

1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09

抵押

1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41.11

抵押

1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4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643.67

抵押




1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5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0.5

抵押

2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65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0.4

抵押

2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79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3.2

抵押

2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79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52.6

抵押

2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862.81

抵押

2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863.89

抵押

2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458.94

抵押

2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33.83

抵押

2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947.30

抵押

2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0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0.04



2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92.69



3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39.44



3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74.17



3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43.66



3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0.78



3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9.42

抵押

3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041.16

抵押

3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9.4

抵押

3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1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81.11



3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60.14

抵押

3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875.52

抵押

40

开药

汴房地权证字第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44.43

抵押




集团

230822号

4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24.64

抵押

4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064.29

抵押

4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0.25

抵押

4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26.92

抵押

4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88.74

抵押

4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2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792.26

抵押

4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47.49

抵押

4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892.99

抵押

4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95.28

抵押

5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82.47

抵押

5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834.45

抵押

5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12.99

抵押

5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6.63

抵押

5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977.94

抵押

5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3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61.76

抵押

5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4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63

抵押

5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4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585.80

抵押

5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4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01.12

抵押

5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4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831.72



6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4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9.77

抵押

6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785.89






6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7.51



6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02.06



6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851.35



6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9,977.99



6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973.60

抵押

6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5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43.52



6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3.52

抵押

6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736.97



7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818.96



7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0.25

抵押

7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78.50



73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6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73.30

抵押

7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7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828.60

抵押

7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0888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779.50

抵押

7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37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466.32

抵押

7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39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815.78

抵押

7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4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08.70

抵押

7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4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922.28

抵押

8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4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484.56

抵押

8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4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535.4

抵押

8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84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551.06

抵押

83

开药

汴房地权证字第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045.21

抵押




集团

232845号

84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32964号

开封市顺河区新宋路

自建

2,723.49



85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54.75



86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2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153.22



87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268.47



88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4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348.48



89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35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257.75



90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6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714.62

抵押

91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89762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082.74

抵押

92

开药
集团

汴房地权证字第
290580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894.71



93

开药
集团

豫(2016)开封市不
动产权第0002626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796.40



94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0026818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1层

自建

2,034.18

抵押

95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0108946

浉河区工区路202号

购买

2,404.45

抵押

96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0108947

浉河区工区路202号

购买

840.45



97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197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10,169.66

抵押

98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198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645.4

抵押

99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199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4,669.27

抵押

100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200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1,486.82

抵押

101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201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2,269.23

抵押

102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202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202.57

抵押

103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203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1,868.76

抵押

104

同源

信房权证浉河区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2,387.49

抵押




制药

字第079204号

105

同源
制药

信房权证浉河区
字第079205号

浉河区工区路254号

自建

839.57

抵押

106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89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7号楼1层

自建

6,822.18

抵押

107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0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8号楼1层

自建

3,221.40

抵押

108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1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9号楼1层

自建

851.25

抵押

109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2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6号楼1层

自建

9,066.12

抵押

110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3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10号楼1至6层

自建

10,445.38

抵押

111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4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1号楼1至3层

自建

4,445.45



112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5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5号楼1层

自建

9,066.12



113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6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12号楼1至3层

自建

5,035.87



114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7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11号楼1层

自建

5,003.12



115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8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2号楼1至3层

自建

3,697.73



116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299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3号楼1层

自建

5,487.30



117

怀庆


武房权证嘉字第
025300号

武陟县嘉应观河朔大道
5189号4号楼1层

自建

6,822.18



118

开封
豫港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5621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5,153.53

抵押

119

开封
豫港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5623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1,840.20

抵押

120

东润
化工

汴房地产权证第
237406号

开封市禹南街1号

自建

4,342.95

抵押

合计







220,245.59





(四) 未取得房产证房产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开药集团、郑州豫港、同源制药共有14
宗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相关房产证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属单位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1

开药集团

五金库

638.48

66.92




序号

所属单位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2

开药集团

新建办公楼

10,795.57

4,669.17

3

开药集团

新水针车间厂房

5,417.23

5,983.67



开药集团小计



16,851.28

10,719.76

4

郑州豫港

综合楼

3,090.62

985.79

5

郑州豫港

粉针剂车间

11,933.50

3,945.67

6

郑州豫港

2#职工倒班楼

5,015.57

1,587.72

7

郑州豫港

锅炉房

945.62

354.38

8

郑州豫港

锅炉用料房

96.00

15.95

9

郑州豫港

配电房

1,288.63

354.91

10

郑州豫港

危险品库厂房

182.81

54.15

11

郑州豫港

1#职工倒班楼

7,348.08

1,950.08

12

郑州豫港

综合仓库

11,660.15

2,447.53



郑州豫港小计



41,560.98

11,696.18

13

同源制药

仓库

1,007.90

198.47

14

同源制药

储运公司5层楼

1,950.00

170.45



同源制药小计



2,957.90

368.92

合计



61,370.16

22,784.86



1、 办理进展及预计办毕期限
(1) 开药集团有3幢房屋尚未办毕房产证,面积合计为16,851.28平方米。该等房
屋未办理权证的原因是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2015年12月21日,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理办公室出具说
明,该等房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具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该办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局委补办各项手续,预期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房屋已取得工业出
让土地使用权证(汴房地权证字第232856号)。根据2016年3月11日开封市人民
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8号),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补办房地产证:
1)企业自愿提出申请;2)经政府同意建设;3)在城市规划范围内;4)已取得土地证
建成企业;5)无占压红线、无占压绿地、无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企业。原则同
意,对于本次补办房产证的工业企业,不再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
局负责在面积确认表上加盖公章作为房产登记的规划意见,在清缴相关费用后,
由市文物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市规划局出具的
面积确认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开药集团该等房屋根据上
述会议纪要确定的补办条件和审批流程,已将补办手续报送市规划局,待后续审



批完成后补办完毕房产证。上述房屋的房产证预计于2017年6月底前办毕。

(2) 郑州豫港有9幢房屋尚未办毕房产证,面积合计为41,560.98平方米。该等房
屋未办理权证的原因是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2015年12月18日,中牟县城乡规划局和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分别
出具说明,该等房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郑州豫港办理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期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郑州豫港自成立
以来,没有因违反城市和建设工程规划、房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
到该局行政处罚。该等房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办理权证不存在
法律障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房屋已取得工业出让土地使用
权证(牟国用(2015)第028号),补办完毕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后续补办完毕施
工许可、消防、安检手续后可补办完毕房产证。上述房屋的房产证预计于2017
年6月底前办毕。

(3) 同源制药有2幢房屋尚未办毕房产证,面积合计为2,957.9平方米。该等房屋
未办理权证的原因是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房屋已取得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
证(信市国用(2009)第20316号、第20317号),正在申请补办规划、施工许可手续,
待后续审批完成后补办完毕房产证。上述房屋的房产证预计于2017年6月底前办
毕。

2、 房产证逾期未办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开药集团及相关子公司未办毕房产证的房屋中,1)开药集团新水针车间为生
产经营资产,该车间产能为100,000万支,占开药集团全部水针剂产能(370,000
万支)的比例为27.03%。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全部水针剂产能为370,000万支,
2015年产量为198,240.20万支,剩余可利用产能较大。因此,该车间产能对开药
集团生产销售水针剂不构成重大影响。2)郑州豫港粉针厂房为生产经营资产,该(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