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川润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 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00至2016年9月8日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公司办公 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现场参会 3 142,851,350 34.04% 网络参会 14 588,900 0.14% 合计 17 143,440,250 34.18%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88,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 办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42,9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 反对票51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6%;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42,9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 反对票51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6%;弃权票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昕、潘继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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