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弘休闲娱乐: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9月)

时间:2016年09月09日 15:05:47 中财网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海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6

24

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1384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募集注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
5

7

2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
认购(或
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
认购(

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基金为
股票
型基金,
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
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
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7

29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
截止日为
201
6

6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5
九、基金的投资 ................................................... 45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52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7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9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6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5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6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十八、风险揭示 ...................................................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27

一、绪言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以及《
天弘
中证休闲娱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海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天弘
中证休闲
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天弘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
12

1
2

28

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
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
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员的资金


20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
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等人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天弘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
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
指《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
基金合同生效
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
基金合同生效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7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8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
赎回时
收取
赎回费用,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
9

标的指数:

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
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
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5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
6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1704
-
241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16



成立日期:
2004

11

8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联系电话:(
022

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4]164
号),于
2004

11

8
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君正
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黄浩
先生
,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财部副处长,处长,
部门副总经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

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屠剑威
先生,
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
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监。



付岩先生,
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
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魏新顺
先生,
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
先生,
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
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
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
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
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
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
要闻部记者,
本公司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
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
女士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
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

2011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

2011

8
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电子商



务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
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
,本公司
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经济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部任宏观策略研究员。

2008

11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员、
宏观策略研究员、宏观策略分析师、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2

6
月至
2013

8
月期间)、天弘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8
月至
2013

8
月期间)、天弘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1

11
月至
2013

8
月)。现
任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银
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计
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
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
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




陈勤先生,本
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股票投资总监兼
机构投资总监。



姜文涛先生,本公司投资管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基金经理。



陈国光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基金经理。



黄颖女士,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
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
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
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
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6
)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
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
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
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
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
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委
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
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
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
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
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成立时间:1988年8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资本:95.8472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联系人: 凌如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
最早成立的大型证券公司之一。海通证券A股于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并完成定向增发,H股于2012年4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
本金增至95.84亿元。


海通证券设基金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证券相
关业务经验。全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均在本科以上,硕士以上学
历占25%,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开拓创新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
队。


2、主要人员情况

王开国先生,海通证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厦门大学经济学博
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1995年2月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担任多
个职位,并任科研所副所长,1992年3月至1994年2月担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政策法规司政研处处长。1995年2月担任海通证券副总经理,1997年11月担任海
通证券总经理,1998年5月起担任海通证券董事长,1998年12月起担任海通证券
党委书记,1999年4月起担任上交所理事,2002年7月起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
会长。


陈春钱先生,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经纪业务。陈先生还兼任公
司经纪业务委员会主任、国际业务协调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与IT治理委员会
委员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业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先生于1988年7月获安徽


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95年7月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拥有17年
的证券业工作及管理经验。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担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
部负责人;1998年1月至2000年3月,担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0年3月至
2000年12月,担任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担任投资管
理部(深圳)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3年2月,担任销售交易总部总经理,其
间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兼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凌如水先生,海通证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本科学历,拥有23年证券业工
作及管理经验。1992年8月加入海通证券,曾任海通证券绍兴营业部业务经理,
2001年5月起任海通证券上虞营业部总经理,2013年3月起任海通证券企业及私
人客户部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海通证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海通证券于2013年1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国
内第一家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始终遵循“务实、
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
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
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
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托管业务
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
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
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重要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
注基金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立、相互制衡,通过切实
可行的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基金托管业务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及业务其他环境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
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
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出内部控制约束的权
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5)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
则,在新增业务时,先做好相关制度建设;

(6)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92号
令、《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基
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
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海通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海通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海通
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海通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保密管理规定》、《海通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印章及加密设备管
理规定》、《海通证券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海通证券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
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
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
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


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
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
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
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1704
-
241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16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
022

83865560


传真:(
022

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
400
-
710
-
9999
(免长途话费)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20



电话:(
010

83571739


传真:(
010

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
www.thfund.com.cn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20



电话:(
010

83571789


传真:(
01
0

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30

E
-
F
单元


电话:(
021

50128808


传真:(
021

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6

12

V16




电话:(
020

38927920


传真:(
020

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
26888888


传真:
0571
-
26698533


联系人:
韩爱彬


联系人邮箱:
xuyf@fund123.cn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2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
刘宁


电话:
0571
-
88911818
-
8554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3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

琶洲大道东
1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李孟军


电话:
18500050725



客服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
54509988


传真:
010
-
65980408
-
8000


联系人:丁姗姗


联系人邮箱:
shanshan@eastmoney.com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人邮箱:
tongcp@jjmmw.com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21
-
20835785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licaike.com



7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陈勇军


电话:
0755
-
83999907
-
806


客服: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8
)中证金牛
(
北京
)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2
号楼
2
-
45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5



法定代表人
:
彭运年


联系人
:
孙雯


电话
:010
-
59336519


客服
: 010
-
59336512


网站:
www.jnlc.com



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
021
-
38600735


联系人:刘宇


传真:
021
-
38509777


客服电话:
400

821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苗明


电话:
021
-
20691923


客服热线: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
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客服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8.jrj.com.cn



12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文化创新工场一层
109
-
1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徐娜


电话:
010
-
68292940


网址:
www.
bzfunds.com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

9
楼(
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13916988520


传真:
021
-
68596916


联系人:
陆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4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程晨


电话

15921301165



客服

400
-
821
-
9031



网址

http://www.lufunds.com/



15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302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302



法定代表人

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

13774232592


客服

400
-
6767
-
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1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

3 19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

4000
-
618
-
518


客服

4000
-
618
-
518


网址

www.ncfjj.com



17

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8995
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8995
房间


法定代表人

李静


联系人:周栋


电话

15510736555



客服

400
-
168
-
7575


网址

www.taixincf.com



1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10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18601735759



客服

400
-
067
-
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9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座六层
60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19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

13911468997


客服

400
-
623
-
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20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
0755
-
83655588
-
605


客服:
400
-
804
-
8688


网址:
www.foreseakeynes.com



2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8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
021
-
68882280


客服:
400
-
820
-
9463


网址:
http://www.wind.com.cn/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
调整

本基金

销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1704
-
241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16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电话:

022

83865560


传真:

022

83865563


联系人:
薄贺龙


(三)
律师事务所
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联系人:
孙睿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已于2015年6月
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84号)。募集期为2015
年7月28日。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10,000,000.00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利息
结转的基金份额为0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已全部
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根据《
天弘中证
休闲娱乐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的净认购金额为
10,000,000.00
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共计
0
元人民币;结转份额共计
10,000,
0
00.0
0
份基金份额。自《
天弘中证
休闲娱乐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公司所认购本基
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
3
年。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
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5

7

29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
之日(指自然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
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六十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5

8

3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
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上述
业务
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
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



1
、“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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