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文全称无边距 二零一六年九月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6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4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 24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3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5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隆基股份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n LONGi Silicon Materials Corp. 法定代表人: 李振国 成立日期: 2000年2月14日 公司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经营范围: 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 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光伏 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节能产品的销售、维修 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 不得经营) 邮政编码: 710100 联系电话: 029- 81566863 传真号码: 029- 8156668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ongi-silicon.com/ 电子信箱: longi-board@longi-silicon.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12月29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年1月18日,隆基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年5月11日,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年7月26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5号),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5,588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6年8月30日,发行人向8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西安隆基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该8名投资者按规定于2016年 9月1日15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16 年9月1日15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瑞 华验字[2016]01730018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1日15时止,国信证券已 收到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2,979,999,986.80元,上述认 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 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448871)。 2016年9月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 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年9月5 日,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30019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9月2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9,859,1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979,999,986.8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759,859.02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2,240,127.7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9,859,15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732,380,973.78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隆基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85.9154万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单一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增发 股票的金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 (三)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4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916.5329万股。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相应调整为 12.42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3,993.5588万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14.2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8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等)37,759,859.02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942,240,127.78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国信 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 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4.2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209,859,154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2,979,999,986.8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23,993.5588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 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最终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限 (月) 1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12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32,394 549,999,994.80 12 3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12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12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197,183 300,999,998.60 12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12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661,971 406,999,988.20 12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760,566 522,000,037.20 12 合计 209,859,154 2,979,999,986.80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1101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81,507.36616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0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01-4104 法定代表人:何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44室 法定代表人:娄利舟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28日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注册资本:467,446.3539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07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公开募集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9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6、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3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卢民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权 投资及资本运营、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 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参与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8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未来也无交易安排。对 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振国和李喜燕。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李振国和李喜燕合计持有发行人22.83%股权;同时,李春 安持有公司218,699,560股,占总股本的12.33%,并于2011年7月27日出具与李 振国、李喜燕《一致行动承诺》,上述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共持有公司 623,775,411股,占总股本的35.16%,李振国和李喜燕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发 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王延翔、姜志刚 项目协办人:徐氢 经办人员:武鹏、孙涛、沈捷妮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3,0755-8213062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桑世东、刘佳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010-6568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顾仁荣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注册会计师:朱海武、韩信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振国 298,390,255 16.82 2 李春安 218,699,560 12.33 3 李喜燕 106,685,596 6.01 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949,900 2.31 5 钟宝申 34,740,774 1.96 6 张珍霞 20,344,239 1.15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954,849 1.12 8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鹏德成长1号 资产管理计划 14,638,869 0.83 9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14,000,246 0.79 1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13,446,975 0.76 合计 781,851,263 44.06 股本 1,774,339,475 1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 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振国 298,390,255 15.04 2 李春安 218,699,560 11.02 3 李喜燕 106,685,596 5.38 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949,900 2.06 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32,394 1.95 6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760,566 1.85 7 钟宝申 34,740,774 1.75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661,971 1.44 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197,183 1.07 10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21,126,760 1.06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1.0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126,760 1.0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1.06 合计 909,325,239 45.83 股本 1,984,198,629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209,859,154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122,320 1.42% 234,981,474 11,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49,217,155 98.58% 1,749,217,155 88.16% 三、股份总数 1,774,339,475 100.00% 1,984,198,629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942,240,127.78元,公司总资产和 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 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 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 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 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瑞华会计师对发行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利润表 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 字[2014]第01730055号、瑞华审字[2015]第01730001号和瑞华审字[2016]01730003 号)。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1,262,563.45 1,020,870.96 644,933.78 468,772.24 负债总额 617,043.18 455,498.71 318,678.02 169,524.95 所有者权益 645,520.27 565,372.25 326,255.76 299,247.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42,779.71 563,425.28 321,829.08 296,258.71 少数股东权益 2,740.57 1,946.96 4,426.68 2,988.57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642,378.57 594,703.26 368,016.85 228,046.06 营业利润 100,055.26 56,863.01 29,260.29 7,286.74 利润总额 100,752.24 59,257.23 31,923.05 9,298.41 净利润 86,856.04 52,073.28 29,859.93 7,232.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082.80 52,032.58 29,355.39 7,093.18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8.97 36,455.68 36,749.75 5,713.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63.67 -121,577.59 -48,329.23 -27,49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31.92 175,900.10 50,529.04 -31,818.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2,527.99 1,069.49 9.75 -769.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5.21 91,847.68 38,959.31 -54,374.26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流动比率 1.75 1.70 1.26 1.80 速动比率 1.50 1.30 0.84 1.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65% 32.07% 39.33% 35.0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87% 44.62% 49.41% 36.1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02 5.37 9.90 7.5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49 3.58 3.25 2.61 每股净资产(元/股) 3.62 3.18 1.96 1.8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0 0.21 0.22 0.0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52 0.24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每股收益(元) 基本 0.49 0.31 0.18 0.04 稀释 0.48 0.31 0.18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4.18% 11.81% 9.48% 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每股收益(元) 基本 0.48 0.31 0.17 0.03 稀释 0.48 0.31 0.17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4.09% 11.97% 8.69% 1.40% 注1:2016年1-6月存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注2:因2015年公司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2013年和2014年每股收益、每股净 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每股净现金流量均已重新计算和列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75 1.70 1.26 1.80 速动比率 1.50 1.30 0.84 1.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65% 32.07% 39.33% 35.0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87% 44.62% 49.41% 36.16% 财务指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23.94 7.52 5.43 2.29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稳步提升趋势,资产流动性较好, 对流动负债的覆盖程度较高,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较好,保证了经营的稳健性。 从长期偿债指标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16%、 49.41%、44.62%和48.87%,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 (二)营运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02 5.37 9.90 7.5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49 3.58 3.25 2.6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1.13 0.71 0.66 0.48 注:2016年1-6月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53、9.90、5.37和6.02。2013年至2014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不断改善,销售质量不断提升,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 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底开始向产业链下游电池、组件业务 延伸,2015年上述业务得到快速发展,订单和销售情况良好,但由于组件业务具有 较强的季节性特点,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2015年度单晶组件合计出货量为 720.91MW,实现营业收入25.18亿元,其中2015年3季度和4季度的出货量分别为 146.26MW和505.47MW,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24亿元和17.49亿元,组件销售在 2015年下半年特别是第4季度集中实现,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在2015年末出现较大幅 度上升,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016年上半年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强劲,公司单晶硅片和组件产品产销两旺,单 晶硅片出货量7.4亿片,单晶组件出货量922.85MW,产销率均超过100%,实现营业 收入64.24亿元,同比增长282.51%,且公司销售质量较高,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因此,2016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也相应改善。 (2)存货周转率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1、 3.25、3.58和7.49,存货周转率水平持续提高。2014年底,公司进入下游单晶电池、 组件环节,有效延续产业链前端的技术优势,以高效产品迅速打开了国内市场,随 着公司扩产产能逐步释放并转化为销售收入,营业规模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继续 强化供应链管理、提升计划与物控能力,存货管理效率不断提升,存货周转效率也 不断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642,378.57 594,703.26 368,016.85 228,046.06 营业利润 100,055.26 56,863.01 29,260.29 7,286.74 利润总额 100,752.24 59,257.23 31,923.05 9,298.41 净利润 86,856.04 52,073.28 29,859.93 7,232.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082.80 52,032.58 29,355.39 7,093.18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 伏电站投资开发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8,046.06 万元、368,016.85万元、594,703.26万元和642,378.57万元,总体呈稳步增长趋势。 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保持增长的原因包括: ①全球光伏市场整体向好,国内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2015年以来,在中国、日本、美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等需求快速增长的拉动下, 全球光伏市场整体继续向好,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 机容量56GW,累计装机容量超过230GW,同时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驱动下,我国光 伏产业继续保持2013年以来的回暖态势,2015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13GW, 同比增长42.7%,连续三年位列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2.18GW。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 的通知》,2016年对不同类别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进行下调,该政策的执行引发了 国内市场的“抢装”行情。按照电网公司并网口径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并 网量超过20GW,实际新建光伏电站装机量约为15GW,相当于2015年全年水平,光 伏终端应用市场的快速增长,是公司收入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②高效单晶的价值与替代优势逐渐形成为市场共识 2015年以来,随着单晶新技术的大量应用,单晶产品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和单晶 制造成本持续降低使得单晶产品性价比大幅提高,电站投资者选择单晶产品的意愿 显著增强,单晶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据统计,2015年国内单晶产品市场份 额由2014年的5%左右上升至15%,2016年上半年继续增长至25%左右,单晶产业链 迎来快速成长期。主流组件厂商的产能开始向单晶产品线转移,国内大型电站招标 中单晶产品比重不断增加。同时,国家实施的“领跑者”计划设立了组件转换效率 准入门槛,明确支持高效率、高性价比产品的快速推广和应用,有效拉动了高效产 品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作为单晶硅产品的龙头企业之一,单晶市场份额的提 升有效拉动了公司出货量的快速增长。 ③公司产能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完善 近年来,公司根据战略需求延伸产业链,持续完善产业布局,于2014年底进入 下游单晶电池、组件环节,有效延续产业链前端的技术优势,以高效产品迅速打开 了国内市场。截至2015年底,公司单晶硅片产能达到5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 1.5GW,有效支撑了业务目标的实现。2016年,随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银川隆基1.2GW单晶硅棒项目,西安1.15GW单晶切片项目和无锡850MW单晶 切片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以及自筹资金项目银川隆基3GW单晶硅棒/片项目、乐 叶光伏500M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等的顺利推进,2016年上半年公司产能继续提 升,公司产能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完善为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提供 了有效支撑。 综上,受惠于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高效单晶产品替代优势的显现以及公司产 能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并为 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提供了良好保障。 2、公司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1-6月 营业收入 642,378.57 167,939.19 营业利润 100,055.26 12,696.43 利润总额 100,752.24 14,260.25 净利润 86,856.04 13,33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082.80 11,725.19 公司2016年1-6月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期增加474,439.38万元,增长282.51%;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7,358.83万元,增长688.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加74,357.61万元,增长634.17%。 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综合毛利率情况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综合毛利率 25.89% 20.37% 17.01% 12.2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26%、17.01%、20.37%和25.89%,呈总体 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1)光伏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是公司盈利水平不断提 高的重要外部因素。2013年以来,光伏行业逐步走出行业低谷,市场需求重新恢复 快速增长趋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并带动光伏企业出货量大幅增长,行业产能利 用率水平显著提升,骨干企业毛利率水平普遍上升至两位数,部分企业达到20%以 上,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2)公 司通过技术创新推动生产成本持续下降是公司毛利率水平上升的主要原因。报告期 内,公司通过将创新技术成果大规模导入生产,推动拉晶和切片成本的快速下降。 2015年度,公司全年硅片产品的非硅成本同比下降20.78%,在此基础上,公司2016 年上半年非硅成本同比继续下降33%,生产成本的持续下降在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盈 利空间的同时,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四)现金流量分析 (一)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8.97 36,455.68 36,749.75 5,713.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63.67 -121,577.59 -48,329.23 -27,49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31.92 175,900.10 50,529.04 -31,818.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5.21 91,847.68 38,959.31 -54,374.26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58.97 36,455.68 36,749.75 5,713.50 净利润 86,856.04 52,073.28 29,859.93 7,232.39 报告期内,随着光伏行业逐步复苏回暖,公司销售和回款情况不断改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并与同期净利润基本匹配,销售质量较 高。 (三)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7,516.34 199,110.17 - 2,36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7.54 1,421.40 1.33 1,4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569.80 1,732.76 171.75 964.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3,326.86 797.1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92 27,050.00 1,858.88 1,0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218.47 230,111.49 2,031.96 5,744.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4,301.49 98,003.54 49,629.34 32,854.5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949.89 216,193.96 - 308.4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701.4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6 37,491.58 30.45 8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282.14 351,689.08 50,361.19 33,24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63.67 -121,577.59 -48,329.23 -27,499.2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是公司产 能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产业链延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资本支出增加所致。 (四)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197,892.96 9,729.58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100.00 40.00 5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7,382.27 71,915.93 86,788.03 52,179.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94 13,405.60 14,500.00 7,829.8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2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103.21 283,214.49 111,017.61 60,009.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915.32 72,567.11 42,181.27 70,557.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362.45 14,641.20 7,803.09 4,612.8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795.70 1,319.80 38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93.52 20,106.08 10,504.20 16,658.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71.29 107,314.40 60,488.57 91,828.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31.92 175,900.10 50,529.04 -31,818.64 201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收 紧,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净额较大,主要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所 致。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8,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元)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年产 2GW高 效单晶 电池、组 件项目 1.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 单晶PERC电池项目 198,155 190,000 1.2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 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59,292 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 58,000 合计 315,447 298,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组件项目拟通过公司全资子 公司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将由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乐叶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注入。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太阳能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我国的一次性能源资源的储量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 形势比世界其他国家要更加严峻、紧迫。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逐渐增多,经济发展 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大会近200个缔约国一 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 度,并为把温度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 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我国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 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20%左右,减排压 力相对较大。 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对环境的友好性——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 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以及太阳能资源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的特点使之 成为一种最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 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为促进本国经济增长模式 的重大转变,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出台产业扶持政策, 抢占未来新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光伏发电已成为欧洲发电量最多的新能源形式 之一,美国奥巴马政府也将新能源战略作为危机重建和经济复兴的核心,其经济振 兴计划中有一半以上涉及新能源产业,除欧美发达国家之外,其他国家也纷纷通过 对新能源立法等方式推动本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起步虽略晚 但发展迅速,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居世界前列,光伏电池制造技术达到世界领先 水平,在光伏应用领域我国也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应用市场,并 形成了包括硅材料、硅片、电池片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器和光伏电站等在内的完 整产业体系,太阳能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全球光伏市场规模持续保持增长 2015年以来,在中国、日本、美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等需求快速增长的拉动下, 全球光伏市场整体继续向好,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 机容量56GW,累计装机容量超过230GW,同时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驱动下,我国光 伏产业继续保持2013年以来的回暖态势,2015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13GW, 同比增长42.7%,连续三年位列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2.18GW。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 策的通知》,为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对不同类别资源区上网标 杆电价进行下调,但2016年以前备案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项目仍执行 下调前的补贴电价,该政策的执行引发了国内市场的“抢装”行情。按照电网公司 并网口径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并网量超过20GW,实际新建光伏电站装机 量约为15GW,相当于2015年全年水平。 根据全球咨询机构IHS的预测,2016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69GW, 2019年将进一步增长至75GW,2019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500GW,超过2014 年累计装机容量188.8GW的2.5倍;同时,在2015至2019的5年间,IHS预计全 球将有十一个市场年均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需求超过1GW。 2015年-2019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需求情况 数据来源:IHS (三)高效晶硅产品市场份额将不断提升,单晶产品市场空间巨大 转换效率的提升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根本。电池片转换效率提升后,同样规 格的组件对应的功率提升,同样容量的电站需要的光伏面板将减少,所需要的占地、 打桩、支架、电缆、EPC等成本(BOS成本)也同样下降。 未来,晶硅产品将继续占据光伏发电的主流地位,尤其是以PERC、N型单晶 等为代表的高效产品市场份额将迅速提升,掌握光伏先进技术的企业将抢占市场先 机。在晶硅技术路线中,低成本、高转换效率将是技术发展的重点,目前PERC技 术正在全球各大电池厂商的产线中被推广使用,该技术的应用将大幅提升单晶组件 的市场竞争力;此外高效N型单晶产品转换效率优势明显,是未来技术路线的发展 趋势。根据SEMI国际光伏技术路线图预测,未来常规电池市场份额将逐步下降至 20%左右,PERC等高效晶硅电池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Photovoltaic (ITRPV) 2014 Results 我国实施的“领跑者”计划设立了组件转换效率准入门槛,明确支持高效率、 高性价比产品的快速推广和应用,有效拉动了高效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2015 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 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要求多晶组件 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组件不低于16%;同时,国家能源局每年还将安排专 门的市场规模,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 实施“领跑者”计划,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引导 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而入选2015年“领跑者”专项计划先进技术产品 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单晶电池组件光电 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 捕获 2015年9月,山西大同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正式开工建设,成为“领跑 者”计划第一个示范工程,项目一期规模为1GW,总建设目标为3GW,同时包头、 济宁、阳泉、淮南市、淮北市、上饶市等其他地区也在积极申请光伏“领跑者”示 范基地;2015年12月8日,作为我国主要光伏电站建设地区的宁夏自治区,发布 了《关于促进我区先进光伏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宁经信电子发 [2015]304号),明确提出自文件发布日起,宁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需全面采用满 足“领跑者”计划的光伏组件。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达了2016年光伏发电 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GW,其中,普通光伏电 站项目12.60GW,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GW。“领跑者”计划的实施和示范作 用,将显著提升市场对高效晶硅产品的需求。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呈现“低端产能 过剩、高端供给不足”的状况,能满足上述“领跑者”计划的有效产能存在不足, 市场存在较大缺口,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级。 同时,随着单晶新技术的大量应用,单晶产品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和单晶制造成 本持续降低使得单晶产品性价比大幅提高,电站投资者选择单晶产品的意愿显著增 强,单晶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据统计,2015年国内单晶产品市场份额由 2014年的5%左右上升至15%,2016年上半年继续增长至25%左右,单晶产业链迎 来快速成长期。根据SEMI国际光伏技术路线图预测,未来全球单晶市场份额将快 速提升,预计2018年单晶在晶硅电池中市场份额将超过45%,太阳能单晶硅片市 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 (四)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国内光伏产业 发展状况进入了健康、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2014年12月30日,国家工信部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 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指出到2017年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光 伏企业,前5家多晶硅企业产量占全国80%以上,前10家电池组件企业产量占全 国70%以上,形成多家具有全球视野和领先实力的光伏发电集成开发及应用企业 2015年12月15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提出到2020年底,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GW,其中地面电站80GW, 分布式70GW,形成西北部大型集中电站和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举的发展 格局。能源结构方面,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约为 7%,在新增电力装机结构中的比重约15%,在全国总发电量结构中的比重约2.5%, 折合标准煤5000万吨,约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为15%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 的实现提供支撑。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明确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量。 2016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 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通知意见的函》,提出2020年,国内所有火电企业所承担 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需占发电发电量的15%,如不完成将取消该发电企业 的发电业务许可证。 (四)公司已具备大力发展单晶电池、组件业务的资源和能力 2014年底,公司收购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向产业链下游单晶电池、 组件环节延伸,并设立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业务整合平台,依托于“隆基” 品牌的优势和影响力,公司建立了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并加强 了“乐叶”品牌的的宣传和推广,虽然公司开展单晶电池、组件业务时间相对较短, 但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单晶电池、组件得到快速发展,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0,692.08万元和316,617.5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0.56%和 49.29%,同时公司未来三年的意向订单储备充足,单晶电池、组件业务已成为公司 重要的新增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公司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单晶电池、组件业务所必需的人员、技术和其他资源 储备,完全有能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 单晶硅片供应商,公司在产业链前端硅材料领域具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将为下游电 池、组件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高品质、低成本单晶硅片,从而有效提升组件业务 的综合竞争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用2-3年时间将“乐 叶”品牌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单晶组件品牌。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隆基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 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隆基股份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合法合规,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的规定。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徐氢 保荐代表人: 王延翔 姜志刚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承办律师: 张学兵 桑世东 承办律师: 刘 佳 年 月 日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 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海武 韩 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海武 韩 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律师工作报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