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新经济: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金元 顺安 新经济主题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2 号 ] 基金管理人:金元 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金元 顺安 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 “ 本基金 ” )根据 2012 年 4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金元惠理 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2 ] 505 号)和 2012 年 6 月 14 日《关于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 认函》(基金部函 [ 2012 ] 48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管理人”或“本公司”),并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由“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 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 更。 金元 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投资者 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6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目 录 一、绪言 ................................ ................................ ................................ ........................ 4 二、释义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6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57 十、基金的财产 ................................ ................................ ................................ .......... 81 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 ................................ .............................. 82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92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9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95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101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4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10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3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55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 ................................ ........................ 15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59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 .... 15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的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 “ 本 基金 ” 或 “ 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基金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 的必要事项,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 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或发售公告 :指《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通过,并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 做 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 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 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 金投资者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 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3 、直销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4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2 8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 过该销售机构办理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 面确认的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日:指公历日 3 6 、月:指公历月 3 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 申购、赎回或 其他基金业 务 申请 的申请 日 3 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9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4 0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申购: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 的行为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 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 申购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 值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4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 5 、《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 5 6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222 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贰亿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孙筱君 联系电话: 021 - 688828 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1% , 上海泉意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 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 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 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 、 资产管理部、金融同业部和投 资部 等 1 9 个职能部门。 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 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 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 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 2008 年至今,任金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0 年 7 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 年 9 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审 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 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 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学士学位, 冷天晴先生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 主要 从事 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后相继 于 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 曾于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年任云南 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 理,现担任云南 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此外 兼任云南 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深 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执 行董 事。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栗旻先生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 理职位,自 1996 年始至 2012 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 / 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 行长等职务。自 2012 年始担任深 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至今。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92 年 5 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潘书鸿先生曾于 1995 年至 1999 年任 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 行政主管,于 1999 年至 2006 年任 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 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 行政主管,此后自 2006 年至今在 上海恒建律师 事务 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 2013 年至今在第十届 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 2016 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张嘉 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 公司( 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海 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李春 光先生于 2005 年至 2015 年在云 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15 年至今在 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 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专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 理。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 、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和风控的副总 经理,硕士学位。 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 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 兼任子公司 分管运营的 副总经理, 硕士学位。曾任海 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 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学士学位。曾 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宜山路证券 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 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闵杭先生, 投资总监, 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 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 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曾 任湘财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 资总监。 2015 年 8 月加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 年证券、基金等金融 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 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侯斌女士,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金元顺安 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核 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 2010 年 6 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14 年基金等金融 行业从 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李杰先生,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 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 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 2012 年 4 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编制季度、半年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 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7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8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 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 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 “ 四眼 ”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 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 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 力。 ( 2 )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 3 )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 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 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 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 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 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 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 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 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 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 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 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 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 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获得中国债券市 场“优秀托管机 构奖”, 2015 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 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 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 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 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 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 - 68882850 传真: 021 - 68882865 联系人: 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 400 - 666 - 0666 021 - 68881898 公司网址: 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电话: 010 - 85109230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 a.com 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 0755 - 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228 公司网址: www.jyzq.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电话: 010 - 66107909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 .com.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 010 - 67596219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联系人:于菲 电话: 0755 - 83161095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4467 联系人:姚磊 客户服务 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葳 电话: 021 - 38676 7 6 7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 笑鸣 电话: 021 - 23219275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 0755 - 82960167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或 400 - 8888 - 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 - 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 08 号 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089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 4008888788 、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 010 - 66045152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网址 : http://www.txsec.com 14. 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 021 - 2021184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 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6.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电话: 021 - 61686888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om 17. 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 010 - 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电话: 0551 - 2246273 联系人: 陈琳琳 客服电话: 95578 公司网站: www.gyzq.com.cn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 柯延超 电话: 0591 - 385079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 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 1 - 68751860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 021 - 3338 8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 010 - 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办公地址:广州 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 、 38 、 41 、 42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 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电话: 021 - 20655175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 请先拨 0591 )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 010 - 6308149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8899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 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 - 82 4935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2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 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28. 和讯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021 - 20835787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625158 公司网址: www.hexun.com 2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 苗明 联系电话: 021 - 20691926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传真: 021 - 58787698 网址: www.erichfund.com 3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 195 号 3C 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 021 - 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 n 3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李悦 电话: 010 - 56810330 客服热线: 4008 - 980 - 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3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F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电话: 0 21 - 80133828 客服热线: 400 - 808 - 1016 公司网址: www.fundhaiyin.com 33.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 0 10 - 59158281 客服热线: 400 - 893 - 688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3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 86 - 21 - 601951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公司网址: www.leadbank.com.cn 、 a.leadfund.com.cn 3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彦 联系人:张燕 电话: 010 - 58325388 客服热线: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址: www.jrj.com.cn 3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 - 88085258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服热线: 4008 - 000 - 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3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 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