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杭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杭州银行 ” 、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业务规 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配售 细则》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 6]7 号, 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 2016 ) 1 号,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 ) 2 号,以下简称 “ 《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 )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 网下申购平台 ”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 “ 中国结算 ” )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 、发行人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金公司 ” 或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 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4.39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5 、本次发行价格 14.39 元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0.23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 9.21 倍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业 ( J66 )。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 率为 6.4 3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 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 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 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6 、原定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 年 9 月 22 日 (周 四 ) 刊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一次)》 2016 年 9 月 29 日 (周 四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周 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 2016 年 10 月 1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 三 ) T - 1 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周 四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周 五 )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 1 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周 二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 间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周 三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周 四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发行 申购 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 购 ,请投资者及时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 联系。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 、 杭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26,1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 本 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 [ 2016 ] 205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 金公司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 为 “ 杭州银行 ” ,股票代码 “ 600926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 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 购简称 “ 杭银申购 ” ,申购代码为 “ 730926 ”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 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 : https://120.204.69.22/ipo 。请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 网下申购平台报 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 - 15:00 。关于网下申 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 服务 - IPO 业 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 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 T - 4 日) 和 2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 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 求、投资者结构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9 元 / 股。 本次发行规模为 26,17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322.50 万股,占本次 发行规模的 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85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30%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 4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 ( 1 )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的 9:30 - 15:00 。申购代码为 “ 600926 ” 。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 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 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 8:30 - 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 2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周 五 ) 9:30 - 11:30 、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 行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 “ 杭银 申购 ” ,申购代码为 “ 730926 ”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 数的千分之一, 即 78,000 股 。 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 在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公告的 《网下 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 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6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 0 家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 0 家;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4 )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5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 ( 6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7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8 )中国证 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 进行调查处理; ( 9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 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7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9 月 12 日 ( T - 7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 ” )以及 2016 年 9 月 22 日登载 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8 、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杭州银行 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6,1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有效 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18,3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如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 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7,85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 为(如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 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参 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已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 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且满足《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T日 指 2016年10 月14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QFII 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 初步询价情况 1 、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6 年 9 月 19 日( T - 4 日)和 2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日,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下午 15:00 时,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平台共收到 1,330 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47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为 7.80 元 / 股 - 14.39 元 / 股,申购总量为 19,435,020 万股。全部报价明细 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主承销商和 北京市 海问 律师事务所核查, 20 个投资者管理的 40 个配售对 象属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 16 个投资者管理 的 16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上 述投资者的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为 392,070 万股。 3 、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 1,306 个投资者管理的 2,420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 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其中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 完成了登记和备案,并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 文件。 1,306 个投资者管理的 2,420 个配售对象申购总量为 19,042,950 万股,报 价区间为 9.06 元 / 股 - 14.39 元 / 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1,039.3 倍,报价信息统计如 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 值(元/股) 14.3 5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14.39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14.39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4.39 (二)、 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 报价格由高到低、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价格相同拟申购数 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以在网下申购平台中排序为准)的顺序进行排序。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14.39 元 / 股为剔除临界价格,将报价高于 14.39 元 / 股的申报全部剔除,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没有报价高于 14.39 元 / 股的情形, 剔除比例为 0 %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14.39 元 / 股,加权平均数 为 14.35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14.39 元 /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 14.39 元 / 股。 (三)、 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1 、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 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9 元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0.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 9.2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投资者是指,剔 除 最高报价部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 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为 1,283 个,配售对象 2 ,387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为 18,799, 74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 , 0 26.0 倍。提供有效报价的投 资者,方 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再次对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 核查,投资者应当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 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 查等),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和本次发 行相关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 配售。 (四)、 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 务业( J66 )。截至 2 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43 倍。 以 2015 年 期末股本摊薄每股收益及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 T - 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的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前20个 交易日均价 (含当日)(元 /股) 每股收益 (2015年)(元 /股) 2015年静态市 盈率 002142 宁波银行 16.20 1.6781 9.65 601009 南京银行注 10.64 1.1554 9.21 601169 北京银行 9.02 1.3288 6.79 600919 江苏银行 12.12 0.9141 13.26 601997 贵阳银行 19.24 1.7913 10.74 平均值 9.93 注:南京银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 元人民币(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为除权除息日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 南京银行 2015 年期末股本摊薄每股收益为 2.0798 元 / 股,若以 实施后新股份总额 计算则为 1.1554 元 / 股。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 14.39 元 / 股对应的 2015 年摊薄 后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 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 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和 2016 年 10 月 10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 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 26,17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 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322.50 万股, 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85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3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9 元 / 股。 (五)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76,658.25 万元,扣除预计发 行费用15,602.0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056.20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 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6年9 月12 日(T-7日)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六)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0 月14 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6年10 月14 日(T日)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 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回拨 给网下投资者,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 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 在2016年10 月17 日(T+1日)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6年9 月12 日 (周一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6日 2016年9 月13 日 (周二 )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17:00 截止) T-5日 2016年9 月14 日 (周三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4日 2016年9 月19 日 (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T-3日 2016年9 月20 日 (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2016年9 月21 日 (周三 ) 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2016年9 月22 日 (周四 ) 刊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 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6年9 月29 日 (周四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第二次)》 2016年10 月10 日 (周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第三次)》 T-2日 2016年10 月12 日 (周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6年10 月13 日 (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10 月14 日 (周五 )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6年10 月17 日 (周一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6年10 月18 日 (周二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2016年10 月19 日 (周三 ) 包销金额 T+4日 2016年10 月20 日 (周四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购,请 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联系。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283 个,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2,387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为18 , 799 , 740 万股。参与初 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 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1、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0 月14 日(T日)的9:30-15:00。在 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录入申购记录。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 数量,同时不得超过本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通过该平台以 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 4、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 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 年9 月14 日(T-5日)12:00前登记注册的信息为准,否则为无效申购。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6年10 月18 日(T+2日)缴纳认购款。 7、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申购的、或实际申购数量 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 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并将于2016年10 月 18 日(T+2日)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下 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10 月18 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 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 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 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10 月18 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6年10 月18 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 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 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 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0926 ,若不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0926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 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6年10 月18 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 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 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2016年10 月20 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主承 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 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0 月14 日(T日,周五 )9:30-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 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 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39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杭银申购 ”,申购代码为“730926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 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本次 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6年10 月14 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10 月12 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852.50万股。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 月14 日(T日)将7,852.50万股“杭州 银行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 T - 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计算 。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 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6 年 10 月 12 日( T - 2 日) 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 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 账户 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 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 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申 购多只新股, 申购数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2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 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 78,000 股。 如超过,则 该笔申购无效。 3 、在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4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 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 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八)投资者认购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不需进行摇号 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量大于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网上最终中签率=回拨后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6 年 10 月 14 日( T 日),上交所按照每 1,00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 申 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上交所将于 T 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2 、公布中签率 2016 年 10 月 17 日( 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 年 10 月 17 日( T+1 日),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 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将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 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在《网下 发行 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 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其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 1,000 股新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公告的 《网下 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 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6 年 10 月 19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 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将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 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 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 0 家;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 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 、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 6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7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9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 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6 年 10 月 20 日( T+4 日),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 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后一 起划 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 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向 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 北京市 海问 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 律意见书。 2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 电话:( 0571 ) 8506 4656 联系人:徐国民、谭志浩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咨询 电话: 010 - 65 35 3052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2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情况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 价格 (元) 申购数 量 (万 股) 备注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投资账户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6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7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8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万能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资产 —共赢1号集合资 产管理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1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2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3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4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5 安健 安健 14.39 9,160 有效报价 1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 2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9 1,770 有效报价 17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9 870 有效报价 18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39 1,860 有效报价 1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1 安旭 安旭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2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3 白玲玲 白玲玲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4 白溶溶 白溶溶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5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6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7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8 鲍迪森 鲍迪森 14.39 9,160 有效报价 29 鲍于波 鲍于波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0 北京诚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诚盛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1 北京人和在线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人和在线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3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 公司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4 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 有限公司 北京天时地利人和建筑有限 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5 北京中联宝通汽车配件 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宝通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9 920 有效报价 3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北信瑞丰健康生活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9 6,280 有效报价 38 毕德玺 毕德玺 14.39 9,160 有效报价 39 毕瑾 毕瑾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0 毕永生 毕永生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1 毕于涛 毕于涛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2 边庆云 边庆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3 卞伟 卞伟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4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39 9,160 有效报价 企业年金计划 4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14.39 9,160 有效报价 4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14.39 4,350 有效报价 4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39 6,410 有效报价 5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39 4,050 有效报价 5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14.39 6,770 有效报价 5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14.39 6,110 有效报价 5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39 3,130 有效报价 5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5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4.39 1,080 有效报价 6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4.39 9,160 有效报价 6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14.39 9,160 有效报价 6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