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恒康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家居”、“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中证协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 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有 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4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15.41元/股在2016年9月2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9月26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9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28(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交所网站( ww.se.com.cn )的《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 6 】 2055 号文核准 。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 广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 购简称为“恒康家居 ”,股票代码为“ 603313”,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恒康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313”。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 3,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 ,4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9月2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 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 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107%),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同时确定可参 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 价情况为: (1)22.6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6.9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3,472,92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2,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93.0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6,666.92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86,666.9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6年9月14日在《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9月26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15.41 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报价信息统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 行价格 15.41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 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3,6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8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 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 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 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 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T日)09:30-11:30、13:00- 15:00。 ②2016年9月2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9月22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 2016 年 9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 过 24 ,0 股 。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 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 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6 年 9 月 28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9 月 28 日(T+2 日)公告 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 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9月26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 6年9月26日(T日)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 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 2016 年 9 月 14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se.com.cn ) 的本次发行的招 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恒康家居 指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 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 定价格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 指 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配售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 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6年9月14日(T-6日)《江苏恒康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 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 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 资者 有效报价 指 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广 发证券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6年9月20日(T-4日)至2016年9月21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 间。截至2016年9月21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 平台收到2,2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2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 区间为11.67元/股-3,600.00元/股,申报总量为13,559,320万股。经核查,其中1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 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 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 报价,申报总量为68,400万股;2,27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03个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申报总量 为13,490,920万股。2,27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003个配售对象中,参与询价的 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4,003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 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16.3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 价中位数(元/股) 15.41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5.41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 数(元/股) 15.41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报价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 由晚到早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 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 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 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 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5.41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 剔除,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 14,4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10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15.4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 数(元/股) 15.4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15.4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5.41 (三)与行业市盈率 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家具制造业(C21),截止2016年9月21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8.3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 6 年 9 月 21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含 9 月 21 日 ) 2015年静态 市盈率 (倍) 2015年 每股收益 (元/股) 002489 浙江永强 7.28 104.0 0.07 60308 喜临门 20.02 35.12 0.57 60360 永艺股份 52.96 64.59 0.82 算术平均 67.90 - 数据来源:WIND,发行人招股书 本次发行价格15.41元/股对应发行人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22.6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 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为15.41元/股的投资者为 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268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家数为3,998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13,472,92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13,472,920万股。本次初步询价中,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 低于15.41元/股,为无效报价。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 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为 3,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 ,4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 / 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6.9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等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13,472,920 万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86,666.92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15.41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92,4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93.08 万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6,666.92 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 年 9 月 26 日( T 日) 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 年 9 月 26 日( T 日) 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 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 年 9 月 27 日 ( T+1 日) 在《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 6 年 9 月 14 日 ( 周 三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网下投资者(公募、社保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 、 关联关 系核查 表及其他核查 资料 T - 5 日 201 6 年 9 月 19 日 ( 周 一 ) 网下投资者(公募、社保除外)提交电子版承诺函 、 关联 关系核查 表及其他核查 资料( 17:0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 12:0 前) T - 4 日 201 6 年 9 月 20 日 ( 周 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 申购电子化 平台) T - 3 日 201 6 年 9 月 21 日 ( 周 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 申购电子化 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 截止) 送达承诺函 、 关联关系核查 表及其他核查资料原件 截止日 ( 15:0 截止) T - 2 日 201 6 年 9 月 22 日 ( 周 四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 6 年 9 月 23 日 ( 周 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 6 年 9 月 26 日 ( 周 一 ) 网上申购日( 9:30 - 11:30 , 13:0 - 15:0 ) 网下申购日( 9:30 - 15: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 1 日 201 6 年 9 月 27 日 ( 周 二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 初步 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 6 年 9 月 28 日 ( 周 三 )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 获配投资者 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 ) T + 3 日 201 6 年 9 月 29 日 ( 周 四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 6 年 9 月 30 日 ( 周 五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网上 、 网下发行申购日 ;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 3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 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为3,998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3,472,92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 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 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26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 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5.41元/股,申 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 超过3,6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8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 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 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 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 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9月26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9月14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 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9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9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 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 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 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 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6年9月28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 购资金应当于2016年9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 开 立 的 网 下 发 行 专 户 信 息 及 各 结 算 银 行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结 算 网 站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 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 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313,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 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313”,证 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 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T+4 日)在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 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2016 年 9 月 30 日(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T+3 日)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 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 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 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2,40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9月26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将2,400万股“恒康家居”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 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恒康申购”;申购代码为“73231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年9月22 日(含,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1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 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 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 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 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 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24,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 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 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4,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24,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 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 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6年9月22日(含,T-2日)前20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 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 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9月26日(T日)前在 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 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 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 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 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 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 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上 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 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 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9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1,000股配 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 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9月2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6年9月27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9月27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6年9月2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28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T+3日15:00 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 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6年9月28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 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 见2016年9月30日(T+4日)刊登的《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 、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 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的; 3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 、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 、 网下申购 总 量 小 于网下 初始 发行 数 量的; 6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7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8 、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9 、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 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在 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 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 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9月30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 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 号 电话: 0513 - 68169482 传真: 0513 - 88568659 联系人: 王轩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电话: 020 - 875 5297 、 875727 传真: 020 - 87585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6 年 9 月 23 日 附表 1:报价信息统计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4,03 个配售对象) 序 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 报 价 格 ( 元 / 股 ) 拟申购 数量 ( 万股 ) 备 注 1 张旭 张旭 3,600.00 3,600 剔除 2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4.66 3,600 剔除 3 董方国 董方国 15.73 3,600 剔除 4 宋茂成 宋茂成 15.73 3,600 剔除 5 马群堂 马群堂 15.41 180 有效 6 唐成合 唐成合 15.41 180 有效 7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5.41 180 有效 8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中奕财富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180 有效 9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中奕财富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200 有效 10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230 有效 11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海通海蓝内需价值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41 250 有效 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创金合信-第一创业证券-道谊投资资产管理 计划 15.41 250 有效 1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创金合信-第一创业证券-丰岭资本资产管理 计划 15.41 250 有效 14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亿衍资产混合策略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15.41 260 有效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5.41 280 有效 16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策略投资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290 有效 17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300 有效 1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300 有效 19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320 有效 2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汇金 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41 330 有效 21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策略投资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330 有效 22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360 有效 23 上海泓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涌峰中国龙阿尔法基金 15.41 370 有效 24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380 有效 2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15.41 390 有效 2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00 有效 2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00 有效 28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 500 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15.41 400 有效 2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泰康资产丰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5.41 400 有效 30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农银汇理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00 有效 3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00 有效 32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10 有效 33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全睿众 21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430 有效 3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5.41 430 有效 3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40 有效 36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聚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440 有效 3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央视财经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50 有效 38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15.41 450 有效 3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70 有效 40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70 有效 41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480 有效 4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沪深 300 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41 480 有效 4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 500 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15.41 490 有效 44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农银汇理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5.41 490 有效 4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00 有效 4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00 有效 47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汇晨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510 有效 48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圆信永丰丰收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510 有效 4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5.41 530 有效 5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工业 4.0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30 有效 51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圆信永丰互惠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540 有效 5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全锐进 37 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560 有效 5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基金彩瑞 8 号资产管理计划交行托管专 户 15.41 560 有效 5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60 有效 5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70 有效 56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70 有效 5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5.41 570 有效 5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570 有效 5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精选行业 3 号-现代消费资产管理 计划 15.41 580 有效 60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 500 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15.41 590 有效 6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3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5.41 600 有效 6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银丰业丰盈 1 号-鹏华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600 有效 6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6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7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00 有效 71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20 有效 7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20 有效 73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30 有效 7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信诺灵动委托投资组合 15.41 640 有效 7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40 有效 76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41 650 有效 7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50 有效 7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柏瑞基金—民生银行量化 1 期资产管理 计划 15.41 650 有效 79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国策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50 有效 8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宏源 3 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41 650 有效 81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厦门国际信托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660 有效 82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5.41 660 有效 8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创金恒利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670 有效 8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80 有效 85 上海泓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涌峰中国龙阿尔法 2 号基金 15.41 690 有效 86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690 有效 8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00 有效 8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00 有效 8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10 有效 9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5.41 710 有效 9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基金齐盛多策略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720 有效 9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20 有效 9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15.41 730 有效 9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15.41 730 有效 95 上海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涌峰中国龙价值基金 15.41 740 有效 9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50 有效 9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5.41 750 有效 9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15.41 760 有效 9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70 有效 100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770 有效 101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华福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健康环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15.41 800 有效 10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5.41 800 有效 10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5.41 800 有效 1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汇金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41 810 有效 11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20 有效 11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全锐进 36 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830 有效 11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5.41 850 有效 11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50 有效 1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50 有效 1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精选行业 2 号-高端制造资产管理 计划 15.41 850 有效 117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15.41 850 有效 11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50 有效 11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全—锐进 1 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860 有效 12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基金瑞金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860 有效 12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80 有效 12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兴业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41 880 有效 123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890 有效 12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安进 20 期多策略稳健 3 号 资产管理计划 15.41 900 有效 125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41 900 有效 12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