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合鑫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合鑫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合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 [2016]140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 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 2016年 9月 26日至 2016年 10月 10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 内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 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 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 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 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0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 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通 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0.01元,追加认购最低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额为 0.01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 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通常可于 T+2日后(包括该日)到办理认购 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年 9月 23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合鑫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 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 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17、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低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 金融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合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博时合鑫货币;基金代码:003206)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网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号久事大厦 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张曌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190 联系人:程姣姣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6年 9月 26日起至 2016年 10月 10日止。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 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 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 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为 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46)/1.00=1,000.4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 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0.46元,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1,000.46份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01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元,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 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0.0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 为 0.01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 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 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 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 (5)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 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 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4)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基”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 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 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无 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 30),但工作日 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 e通 (http://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 https://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 APP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 相关手续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 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和支付; (4)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 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失 败处理。 1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 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 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机 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1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 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 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1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 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五)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 基金账户开户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 1、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30), 但工作日 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 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 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 1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流程 办理。 1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 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 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 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四)代销机构 (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1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1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 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1)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06-1808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1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 90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 906室、903室 法定代表人: 张琪 联系人: 付文红 电话: 010-82628888-5657 传真: 010-8260751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15)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16)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广场南路(高铁东站)升龙广场 2 号楼 1号门 701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广场南路(高铁东站)升龙广场 2 号楼 1号门 701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裴小龙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0371-85518396 网址: http://www.chuanchengcaifu.com/ (22)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23)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 A栋 11层 1101-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B1栋 17楼 1703 法定代表人: 陈姚坚 联系人: 张烨 电话: 0755-84034499 传真: 0755-840344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0-0888 网址: www.jfzinv.com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2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23A 2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五)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2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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