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天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海天精工 ” 、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配售细则》 ” )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 理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 [2016] 1 号) (以 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 [2016]2 号) (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 )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拟参与网上申购 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 1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 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 1 )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或 “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1.50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 13:00 - 15:00 。 ( 2 ) 初步询价结束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 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 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 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 代 其 进行新股申 购。 (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 0 月 27 日( 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 与新股申购。 2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16 年 10 月 24 日( T - 1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2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235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海天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简称为 “ 海天精工 ” ,股票代码为 “ 601882 ”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 海天 申购 ” ,网上申购代 码为 “ 780882 ” 。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 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220万股,全部 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54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6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0月20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1.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1.50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 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8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28.8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1.11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 况于2016年10月17日在《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 、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6 年 10 月 2 5 日( T 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 1 )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9:30 - 15:00 。 网下申购简 称为 “ 海天精工 ” ,申购代码为 “ 601882 ” 。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 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 询价报价情况 ”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 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50 元 / 股 ,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 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 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 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 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 有效报价 ”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 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 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 人 (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 售。 ( 2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09:30 - 11:30 、 13:00 - 15:00 。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 1 万元 (含) 以上 市值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 的非限售 A 股 股 票 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 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网 上可申购额度 根据投资者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 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 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 次网 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 5 ,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 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 确定的 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 ) 网下网上投资者 认购缴款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 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公告的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现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 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 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 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6 年 10 月 26 日( T+1 日)的《 宁波海 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 简称 “ 《网 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有关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 一、 ( 六 )回拨机制 ” 。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9 、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 六、中止发行 ” 。 10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6 年 10 月 17 日( T - 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和《 宁 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11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 海天精工 指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220 万股( 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初始 发行 3,65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初始发行 1, 566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16 年 10 月 17 日( T - 6 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 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 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 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按照确定的定价原 则,将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后,根据剩余报价确定的所有 可参与申购的全部报价 T 日 / 网上申购日 指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220万股。本次发 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3,654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6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 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50元/股认购。网下发 行申购时间: 2016年10月25日(T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6年10月 25日(T日)(9:30-11:30, 13:00-15:00)。 (四)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五)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6,201.11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8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28.8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6,201.11万元。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10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根据网上投资者 的初步认购倍数,于2016年10月25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 数超过50倍、低于 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 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 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 情况将在2016年10月26日(T+1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 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及《招 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 17:00 截止) T - 5 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周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 - 4 日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 为 9:30 - 15:00 ) T - 3 日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 为 9:30 - 15:00 )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 T - 2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 16:00 )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周五)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 1 、 T 日为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 发行日程。 3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联系。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6年10月20日(T-3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03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37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0.01元/股-23.49元/股,拟申购数量 总和为17,619,400万股。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情况”。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 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44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57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 核查文件,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6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70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9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98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44个配售对象符合《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50元/股-23.49元/股,拟申购数量 总和为17,282,230万股,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1.50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数(元/股) 2.0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5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1.71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剔除“(二)投资者资格核查”中所 述无效报价后的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 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 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 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50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 予以剔除,3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1,518,2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8.6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5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5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1.5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50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 的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拟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元/股。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50元的2,60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324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 数量合计15,763,99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 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无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1.50元/股。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 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制造业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截至2016 年10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6.2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近20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2015市盈率 000410 .SZ 沈阳机床 14.90 - 17.88 000837 .SZ 秦川机床 9.43 - 27.68 002520 .SZ 日发精机 14.05 117.08 600243 .SH 青海华鼎 11.32 323.43 002559.SZ 亚威股份 14.57 69.38 平均 - - 93.23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因沈阳机床、秦川机床市盈率为负,青海 华鼎市盈率偏高不纳入市盈率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50元/股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近2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盈 率。 三、网下发行 (一) 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为4,324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15,763,9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 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 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50 元 / 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 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 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自负。 3 、网下投资者 在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0月17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 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10月27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 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 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 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 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 配新股无效。 (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 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 “ 法律规则 — 其他 — 上海市场 ” 栏目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 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其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 付相关资金。 (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 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1882 ,若不注明或备注 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 应在附注里填写: “ B123456789 601882 ”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 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 保荐人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发行人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4 日)在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 股份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保荐人 (主承 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 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 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0 元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 海天 申购 ” ;申购代码为 “ 780882 ”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 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 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持有人名 称 ” 、 “ 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 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 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 不得超过 15,000 股 。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 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 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 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为 1,566 万股。 保荐人 (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 566 万股 “ 海天精工 ”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 卖方 ” 。 (六)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 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 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 股 票 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 15,000 股。对于申购量超过 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 15,000 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 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 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 海天精工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 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 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 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 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2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 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 中签率 = (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 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 年 10 月 26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6 年 10 月 26 日( T+1 日),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 年 10 月 26 日(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 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0 月 27 日( T+2 日)公告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 ,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 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6 年 10 月 28 日( T+3 日) 15 : 00 前如实 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 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 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 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 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 况请见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4 日)刊登的《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 发 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 、申购日( T 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6 、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 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 , 保荐人 (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后, 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 保荐人 (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 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 保 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4 日),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承销保荐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 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 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章 地址: 浙江省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35 号 联系人:陈云 电话: 0574 - 8618883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 - 6083 7381 发行人: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4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 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 购价 格(元) 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1 彭旭 A234402935 彭旭 23.49 3650 高价剔除 2 张兴和 A133834120 张兴和 22.97 3650 无效报价 1 3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B881712044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8.25 3650 高价剔除 4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890777425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8.25 3650 高价剔除 5 毕锋 A135521236 毕锋 8.25 3650 高价剔除 6 郭旭 A219902871 郭旭 8.25 3650 高价剔除 7 高翔 A742910719 高翔 8.25 3650 高价剔除 8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B883594515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8.25 3650 高价剔除 9 张顺桦 A514682607 张顺桦 8.25 3650 高价剔除 10 黄耀元 A202232906 黄耀元 8.25 3650 高价剔除 11 许跃平 A156591733 许跃平 8.25 3650 高价剔除 12 张海雷 A256757322 张海雷 8.25 3650 高价剔除 13 刘巍中 A474303522 刘巍中 8.25 3650 高价剔除 1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89071137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8.25 3650 高价剔除 15 王晔 A196688708 王晔 8.25 3650 高价剔除 16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 公司 B882332423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 公司 8.25 3650 高价剔除 17 徐越 A159685696 徐越 8.25 3650 高价剔除 18 王健平 A235568230 王健平 8.25 3650 高价剔除 19 葛红 A742885011 葛红 8.25 3650 高价剔除 20 易小平 A237875446 易小平 8.25 3650 高价剔除 21 陈天连 A509154284 陈天连 8.25 3650 高价剔除 22 王洪江 A107104482 王洪江 8.25 3650 高价剔除 23 陈海涛 A501583390 陈海涛 8.25 3650 高价剔除 24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B880537792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 金投资账户 8.25 3650 高价剔除 25 张新文 A121515215 张新文 8.25 3650 高价剔除 26 俞立珍 A105863959 俞立珍 8.25 3650 高价剔除 27 林荣聪 A262012896 林荣聪 8.25 3650 高价剔除 2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034610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8.25 1010 高价剔除 2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020069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2000 高价剔除 3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9898969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 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 购价 格(元) 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31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9883744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88028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83329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1850 高价剔除 34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80143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77043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8.25 1100 高价剔除 36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68573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60892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890757904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8.25 3650 高价剔除 39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D890267878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8.25 3650 高价剔除 40 卓汉松 A313219637 卓汉松 8.25 3650 高价剔除 41 赵亚文 A310798284 赵亚文 8.25 3650 高价剔除 42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B881916907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8.25 3650 高价剔除 4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B88058778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25 3650 高价剔除 44 吴文选 A316123291 吴文选 8.25 3650 高价剔除 45 (未完) ![]() |